2011-05-24 20:34
最高法“不是必须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缓”是实实在在的“恶法”
社会矛盾靠“统一死刑,减少死刑”就能化解的吗?恐怕连缓解也谈不上!
“统一死刑,减少死刑”在当前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会不会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中国的有司都是空白,要你法院来化解社会矛盾?
此论一旦成真,那贪污腐败者可以肆无忌惮的贪,犯罪分子可以任意犯罪,有钱者可以醉生梦死,偏激者可以报复社会,中国监狱将人满为患?
社会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个死刑奈何得了什么?如果不能从根本源头上解决当前的社会问题,如此“恶法”使人“向恶”,只能是对人民不负责任,受害的最终是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