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夏天一个人让整个传媒领域膨胀繁荣成了集贸市场。
媒介借助这个人将整个市场催成了一个旺季。
人们习惯锁定目标将某些话题人物推向舆论浪尖。只是恰恰这次是她。
在一个附属有匿名制从而话语空间相对宽广自由的舆论平台。
百家争鸣。各持己见。可以理解。这是一种进步。但利弊兼存。
人们发表言论观点的出发点有大致两类。
一类是出于自我的价值判断。一类是迫于沉默螺旋的怪圈而屈从于舆论主流。
不得不说因为话语权的相对宽松。
人们出于急切表达观点或受舆论领袖的引导会稍显盲目且有失客观和公允。
因此。在强大的舆论面前受害者能够深刻体会毛主席的话“人多力量大”。
曾轶可无疑就是体会深刻的人。
我先说我的价值判断:曾亦可如果说唱功确实极烂。说创作算是极富天赋与个性。
就像邹说的。从她唱歌的第三秒我就开始喜欢她。
(第一二秒在调整对这种空前绝后的声音的适应)。
我十分能理解高晓松对曾的赏识甚至是“溺爱”。
一个音乐制作人意识到歌手膨胀的速度正在与好的创作作品出现的速度成反比。
当看到一个十分具有创作天赋的爱好音乐的人。他能不顶住各方压力力挺吗?
网络上各类责难与讽刺和恶搞都是针对曾亦可让人无法入睡、忍无可忍的声音。
这点十分可以理解。如果把快乐女生看成一个“歌咏比赛”自是对曾的晋级喊不公。
但在本人看来“快乐女生”充其量就是一个电视节目。关于选秀的电视节目。
一个歌唱比赛的评判标准可能十分明确。唱功。综合素质。
但电视节目选秀的评判标准是多元的。而且是基于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因此曾亦可的晋级不是因为唱功。也不是因为什么所谓黑幕。
是因为某些评审的钟爱加媒体需求。
也就是说换一批评委。可能曾亦可根本无法在2009年如此“深入人心”。
说简单一点这就是一个概率问题。
毋庸置疑的一点是她的声音实在又抖又不准。但每场比赛的努力进步。
每场比赛的坚持原创。没有伴唱。没有其它伴奏。还不至于招致如此多的鄙视和唾沫。
对于一个20岁的人。因为得到某些评委的亲睐而晋级。有了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结果因为她的勇敢而引来“杀生之祸”。这是一个悲剧。
我算是一个业余音乐爱好者。学声乐五年。不算音盲。我看好曾亦可的创作天赋。
还是借邹的话:曾亦可本人没有错。参加快乐女生是个美丽的错。
对于音乐本声来说是美好的。只是表达音乐的介质实在有些不堪。
听不到美好音乐本身的人可能将太多的注意力投向了她的声音。
从而少了点起码的宽容。也就是说。
可能多一点宽容。也可以从充满瑕疵的东西上看到很多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