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12月29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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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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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中国法治事件很热闹很有趣。
周老虎事件从2007年闹到2008年,并且大有闹到2009年的趋势,一个简单的常识问题却闹得扑朔迷离翻云覆雨。
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进京抓记者事件可谓轰轰烈烈,这个张书记被网络上称为最没有法制意识的县委书记,因此被打入“黑名单”。而当他要易地另就的消息一出,立即遭来媒体狂轰,于是再次倒掉。
许霆,一个利用银行柜员机漏洞,取走了十几万元后潜逃的大男孩,从无期徒刑到改判5年,可真是够忽悠全国人民的。到底是银行的错还是许霆的错?法律为何如皮筋一样有弹性?
能忽悠的还有国美的黄光裕,自称港商的王木匠,一个是巨商,一个是巨骗。
黄光裕成为登上胡润百富榜又轰然倒下的富豪,他的入狱让人们看到法律并不向金钱网开一面;而王木匠之所以成为巨骗利用的正是政府官员们的“政绩饥渴,拉大投资、上大项目、出大政绩”。
从所罗列的事件来看,没有比2008年的法治事件更具有戏剧性的了。
而所有这一切都指向一个问题:什么是常识,如何回归常识。这些公共事件成为公众的关心热点,在公众的一路追问下,事情从隐晦不明,到一点点地揭开盖子,到公开、透明,大白于天下。
公民的公众权利意识在觉醒,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求旺盛,他们利用网络发出自己的疑惑,利用媒体关注公共事务,将滥用公权力者逼得无路可走。
司法的公正透明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强烈诉求,而司法程序是否合法,成为公众追讨的重点。
2008年,我们看到了司法公正及透明的可能性,看到了政府在面对公共事件从保守僵硬到试探学习到开放公开的可通行性。民众与司法与政府之间都在选择寻找着自己的恰当位置,并在这种多方的博弈中,找到一条最佳的途径。
这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黄光裕
走下神坛的“中国首富”
黄光裕,国美电器创办人,一手缔造的“国美神话”助其于2004年问鼎中国首富。此后连续几年,多次拿下“首富”头衔。2008年,黄光裕在胡润财富榜上排名第一。
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被查的具体原因不详。根据媒体的报道,黄光裕被调查的起因是涉嫌“操纵市场”,具体系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股价进行操纵。也有消息称可能与其早年涉嫌利用空壳公司违规运作、非法挪用资金与行贿行为等有关。
早在2006年,黄光裕兄弟就曾因一批总额13亿元的违规贷款,被公安部门调查。但在那次调查中,黄氏兄弟均未受到公安部门拘押。而国美集团在黄光裕出事后,急于与其撇清关系,目前已停止黄以及妻子杜鹃的行政职务。
点评:黄光裕被拘查,再次触动资本“原罪”神经,也引来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厘清监管规范,改革监管机制,完善监管程序的呼声。
许霆
ATM机漏洞发现者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在广州天河区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时,发现了取出1000元,账户只被扣1元的漏洞,狂喜之下,许霆从ATM机里反复提款合计17.5万元,随后携款潜逃。2007年5月,许霆被警方抓获。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名判处许霆无期徒刑。许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许霆案的一审判决,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法律界对此案争论纷纷。ATM机算不算金融机构?ATM机故障,银行有没有过错?许霆的恶意取款行是不是判决过重?
2008年1月17日许霆案被发回重审,理由是许霆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此案重审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
点评:许霆案的改判,意义不仅仅在于从无期徒刑到5年徒刑,不在于争论到底是银行的错还是许霆的错,而是在于通过对该案的讨论,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志国
“史上最牛县委书记”
2008年1月,《法人》杂志刊发了一篇报道,其中涉及辽宁省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与商人赵俊萍之间的纠纷。1月4日,认为被诽谤了的张书记指派西丰县公安局警察进京直奔《法人》杂志社拘传记者。事件引起全国强烈关注。
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宣布,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县委书记张志国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身为县委书记,法制意识淡薄,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责令其引咎辞职。
但仅仅9个月后,被定性为“法制意识淡薄”的张志国复出了。11月20日,铁岭电视台于晚间播报的“铁岭新闻”披露了张的新职务———沈铁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这个消息再次震动全国。
11月24日,铁岭市委就此解释称,并未就张志国重新工作安排问题开会研究,更未对其重新工作安排作出任何决定。而11月26日,铁岭市委公告话峰转向,称张志国担任临时负责人,属铁岭市个别领导同志的个人动议,市委已责令铁岭市个别领导同志撤销这个动议。
点评:在2008年席卷全国的问责风暴中,张志国为什么这么闪亮?无他,不可思议的抓记者决定和不可思议的复出速度,无不让人咋舌。而张志国的去职与复出,让我们不得不警惕,如果官员问责只是在汹汹民意下的一种观赏性惩罚,只是应付民意之举,那究竟有多大的警醒意义?
王木匠
省级“大忽悠”
2005年5月17日,刚建成四年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11层指挥大楼被炸掉了,它们要为“西北第一高楼”腾地方。而“西北第一高楼”,则是港商郑泽的大手笔。
然而新楼却始终盖不起来。随着警方调查的展开,“神话”破灭了。港商郑泽,原来是一个骗子,原籍湖北,原名王细牛,老家当地人都叫他“王木匠”。被他骗的还有宁夏自治区政府。警方调查表明,他在宁夏、呼和浩特骗了17.58亿元。2008年11月,王细牛被判处无期徒刑。
点评:王细牛的骗术并不高明,问题在于,少数领导发现上当后却顾及面子,打掉牙往肚里吞,硬着头皮支持他继续骗。真是“木匠不急政府急”。
周正龙
打不死的“周老虎”
2007年,是网友和“周老虎”的斗争,而2008年,却是假虎照制造者周正龙的“喊冤”路。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向社会公众致歉。6月25日,陕西省公安厅向社会通报,华南虎照片系假照片,周正龙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13名相关责任人受处分。9月27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一审判决后,坚持自己所拍为真老虎的周正龙不服上诉。但11月17日的二审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此前一直强硬的周正龙突然在庭上改口否认“真老虎”,多次承认自己所拍的虎照是假的,并向法官求情轻判,其转变之快让辩护律师也措手不及。最后,旬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缓刑三年。
持续了一年多的华南虎照事件似乎就要以周正龙的被判缓刑而结束,不料,接近年尾,缓刑期间的周正龙又开始为自己喊冤,打的又是“真老虎”的牌子。一年多了,这个闹腾的“周老虎”,咋就打不死呢?
点评:闹腾了一年,周正龙竟然还举着“真老虎”的牌子在为自己喊冤。作为主要当事人,如果周正龙的确知道真相的话,他也应该披露出来,尤其是在“虎照”事件果真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意味、有沦为“世纪悬案”的背景情况下,他的“反戈一击”,庶几可以为挽回政府公信作点贡献,驱散弥漫在公众心中的阴影。
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吧,不过请别再打着“真老虎”的牌子。
文/本报首席记者 南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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