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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尼采的太阳有一天从西边升起,韩非子会不会想到人终究不是机器?叔本华说孩子你错了,商鞍就是这么死的。Whatever. Thus spake Zarathustra.
来了这块木讷的地方以后发现就不会写作文了,虽说是好汉不提当年勇,但是有勇不提未必总就是真正的好汉,我又没说我是。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男生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初三一开始学习写议论文,所有,或者说是绝大部分男生都会欢天喜地放礼炮。当然不排除一些比较细腻的擅长写记叙文的男生,像那时的球儿等等。我印象中细线条的男生都是极品,真正的精致又不失风度的大气。印象中唯一符合这点的人是Tom Ford,他的品位和成就那是没得说,即使在那个年代很多事情人们的接受程度远没有今天这么开放。
我怎么扯着扯着又到别的东西上面了?……
总之我是觉得,粗线条的男生和逻辑性极强的议论文之间的默契远比女生和记叙文之间要显得相得益彰,虽然这并没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而且相比记叙文上太多的技巧,以论文在总体来看就显得简单而粗暴。虽然我们不乏很多构思严谨,词藻典雅的议论文,但严格看来那已经是偏杂文了。
刚开始学写议论文的时候觉得这是最不让人操心的作文类的作业了,开篇直接见主题,技巧一点的不过加上从时事引出,从某个物件的特殊属性引出,从那个所谓名人的所谓警句引出而已。论据两正一反,如果算上喻证的话可能会多一个,一是因为喻证说服力上有不够严谨,在新加坡Philosophy上海把这归结成一种Fallacy,叫False Analogy。可悲啊……我最喜欢的论证方法被这些不停研究人的头脑为什么不能逆向转的人给定义成谬论了……
然而写多了发现议论文和八股文差不多,尽管在论据上可以下足了功夫,妙笔生花,但是依然摆脱不了议论文就是出卷人手指一个方向答卷人一窝蜂向前冲的尴尬境地。再说论据再好也是枷锁中的芭蕾,敢跳出圈子一群人会砸你,除非你能像邓肯一样,把赤脚,松衣,发扬成一种世人认知的美。
其实任何人天生都是不愿意被束缚的,只是我要不就是这种意愿强烈一些,要不就是小时候受的束缚太多长大了逆向爆发,总之就是讨厌。不然的话怎么没人跳出来写一篇文章颂扬八股文的节奏美格式美韵律美呢?
很可惜,我写不好记叙文。手线上的情感线不只短路而且断路,而且天生也不细腻。倒是也想过从别人那里汲取点经验,可惜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没有一种热的传导是单向而不对外界或物体本身内部结构有附加作用的,只得作罢。明确来说就是我对记叙文想写而不敢写,怕毁了。所以只能自己私下里写写,聊当情趣罢了。
记叙文的精髓应该在记绮境而叙之,绮境能不能遇到看人品,而记叙叙到什么水平才是看技术。这其实就明确地说明了写记叙文不同于用照相机,把一路的风景拍下就算完事。科技高度发达的今日我们反而找不到哪张相片能重现荷塘月色的美景,别跟我提环境破坏或者人心不古,根本的原因是照片只能写景的,笔却还可以用来写意。能体会了意就能憧憬到景,but not vice verse.
再举个例子。比方说某某国际摄影大赛今年的赛题是重现徐志摩笔下的《再别康桥》,最终的获奖者?要是让我颁奖的话,“Impossible Mission”。
然而我更加不喜欢限定了舞台的记叙文。记得初中时外班有一个同学记叙文写的那叫一个好啊……却最终进了框,成了开头一段排比中间一堆优雅的汉字结尾又是一个大排比。我佩服,我写不出来,一是我懒,二是估计我才刚写几句文章就开始飞了。
写作是一辈子的事,确切地说是一辈子的一种习惯,习惯对自己每一篇文章负责任。自己写的文章自己定的题目,就像自己的孩子自己起的名字。那个家长不对自己的孩子负责?然而对自己文章不负责的人却太多了。尽管一个人一生写的文章肯定比他的孩子多,不可能完全顾得上,尤其是像我这种懒人。但是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写好我的每一篇文章,即使写跑题了也要向着最好的跑题文章发起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