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刀抄袭事件始末之源起
流浪的军刀,又名最后的游骑兵,最后的游骑兵,男,1972年生,退伍军人,曾于新疆某部队服役,其作品有《终生制职业》、《笑论兵戈》(又名《愤怒的子弹》)。
流浪的军刀的作品《愤怒的子弹》即将出版,在SonicBBS网站打了一个广告
[img]http://images.sonicchat.com/images/740100.gif[img]
于是刘猛,据说在该网站网民为“爱喝咖啡的熊”于2006-8-25 8:32:20发表了
“标题广告吓了我一跳,现在特种军文作者居然有座次了?搞笑啊,想出这样的广告词的,洗洗睡觉吧”
而后,2006-08-26 13:09:05刘猛在自己的Blog里面发了一篇帖子如下:
郑重警告《笑谈兵戈(又名《愤怒的子弹》)》作者,立即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
2006-08-26 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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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作品已经严重涉及抄袭我的作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鉴于你的作品尚未正式出版,所以我暂不考虑法律追究。
希望你立即中止对我的知识产权的侵害,并且公开在你发表作品的所有网站道歉。
否则,我将会诉诸法律,对你的侵权行为追究到底;如果你的作品被出版,将会一并视为侵权,进行追究。
请尊重原创作者,并且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而不是抄袭。急功近利会把你自己害了的,
看到后和我的图书出版人甄煜飞联系,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你视而不见,我们就法律解决此事。
我言必行,行必果。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警告。
而后,在sonicBBS论坛,刘猛又发了一个帖子
爱喝咖啡的熊 发表时间: 2006-8-26 14:00:46 编辑 留言 举报 1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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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补充声明:
我搞这个事情,第一不是为了名,第二不是为了钱。
两样我都不缺,既不稀罕媒体炒作这件事情,也不稀罕真的赔我那点钱。
我搞这个事情,就因为广告打在我天天玩的网站,在别的地方我就当不存在了,在我家门口竖起来这个牌子,不是找事是什么?
所以我即便打官司,赔偿的钱我一分都不要,全部捐献希望工程。
诚心跟我上眼药,不想活了也可以换个方式啊?
随后,知道消息的流浪的军刀在自己的Blog上对此事作出了回应:
发表文章
问心无愧
2006-08-26 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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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短短十几分钟内接到了三个内容基本一致的电话。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的作者刘猛在网上发一檄文,指斥我写的《愤怒的子弹》抄袭他的作品。并勒令我立刻停止这种无耻行径,否则将要将我告上法庭。
当时我的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
也就在几个月前,算来也就是《愤怒的子弹》写到了大半的时候,我还写了个短篇,叫做《文抄公凶猛》的,发在了一本娱乐杂志上,骂的就是那些死活不要脸皮文抄公们。
可如今,我居然也成了自己最为痛恨的文抄公了么?
不可否认,抛开年龄不去计较,只是就写书来说,刘猛应该是我的前辈。当年刘猛在SC网站上连载的时候,我还只是个流着哈喇子等书看的普通读者。
我也毫不讳言,刘猛写的《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狼牙》等作品都是我珍藏在家中的藏书。
也正因为喜欢刘猛的作品,我曾经在一个兄弟的推荐下,有幸加入了刘猛的读者QQ群中,也曾与刘猛畅谈几次,就双方对各自作品的看法进行了交流。
我还记得,当时曾经对刘猛说过,如果能去北京,要找他去买酒一醉。而刘猛也很大气的说,你来了,打老甄电话,就能找到了我……
可现在,刘猛却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抄袭了他的作品?
我的脑子里面猛地闪过了一句老歌的歌词——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的变化太快……
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刘猛的斥责,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网上铺天盖地而来的臆测造成的麻烦……
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我的那些兄弟们。
我问我的兄弟们,你们信我会抄袭么?
回答我的,是一片整齐的NO!
依照刘猛的说法,刘猛不缺钱、也不缺名气。
而我,只能在这里坦然的说,我缺钱,很缺钱!我也缺名气,至少我不如刘猛那么有名气!
我无名、无钱……
浑身上下,就剩下了一身骨头,一张脸皮!
这是我仅有的了。
所以,我不会丢了我的骨头,我的脸皮!
我,问心无愧!
在此期间,由于无数看过《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和《笑论兵戈》的网友皆认为刘猛发表的声明为诬蔑,在刘猛的Blog发了很多反驳的帖子,刘猛毅然清空自己的Blog,将所有帖子全部删除,刘猛的Blog成为了一片白茫茫的空地。
流浪的军刀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4a03818a0100054q
对刘猛指斥我抄袭事件的回应
2006-08-27 12: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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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未眠,烟抽了两包、想喝酒,却找不到一个还在开门营业的小卖店。
脑子很乱。
网上码字几年,不是没被人骂过。
文笔粗陋、情节老套,立意不明,故事主线散乱等等等等……
原本我不是学文的科班出身,写出来的东西叫人看了难受也算正常。要说我从来不被人骂,反倒是没天理了。
说白了,写书的人里面,又有几个没给人指出过文字上的毛病?
成千上万的书里面,有人肯仔细看你的书,还乐意花自己的时间精力指出你的不足,这就很给作者面子了。当作者的见了这样的‘骂’,多半是躲在屏幕后面偷着乐呢!
当然了,也有那些故意挑是非找麻烦的人。存了各种不同的龌龊心思,专门的在作者的书评区里面留下些打击人的文字。
不可否认的,我的书评区里面,这样的文字也不在少数。
我不知道那些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更不想去知道!
我推崇我的朋友写在自己作者专区里面的一句话——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我也的确这么做了。
网上写书几年,我还真可以说这么一句,我从来不去招惹是非,更懒得去应对那些是非。
谣言诽谤,过个一段时间,自然也就消退了。毕竟大家都是长着眼睛的,骗人的话语、欺诈的中伤,能蒙蔽人一时、却不可能蒙蔽人一世!
我照旧码字赚钱、买米沽酒,过我的小日子,也等着看那流言退散。
可现在,我被人指斥抄袭……
我是个写手。
写手的书扑街不怕,一本写不好还有下一本。只要勤快、只要勤奋,只要认真去码字,天道酬勤的老话,总是不会错的。
可一个写手抄袭,那等于就是拿着刀子捅进了自己的喉咙。
我从来都认为,抄袭他人作品的写手,比那些在大街上抢劫他人钱财的人更加可恨、也更加的不要脸!
抢劫的都知道抢完了要赶紧跑,那是个犯法丢人的事情。而抄袭的居然是把人家的心血拿来换钱换名,还要恬不知耻的坐在那抢来的成果上面,公然宣布这就是自己的东西!
这样不要脸的的东西,还能在写手的圈子里面混么?还有任何一个出版社敢出版这种东西抄出来的大作么?
有过抄袭行为的写手,就算是废了!至少在写书的圈子里面,是彻底的废了!
再也别想吃写手这碗饭了!
而现在,抄袭的名头、不管我乐意不乐意,已经被刘猛狠狠的扣在了我的头上!
一夜时间,现代的网络科技已经让太多的人看到了这样的指斥,同时也将我的名字与抄袭这个词联系在了一起。
说的通俗一点吧?
这个事情若是没个水落石出的说法定论,我的饭辙就算是砸了!
我想问问刘猛,用一句无端诽谤的话语来断人生计,好玩么?享受那种生杀予夺所带来的快感,是不是很爽?!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不对自己做出的事情、说出的话付出代价!
不管是一个不入流的写手也好,一位成名已久的作家也罢。说出话来了,就要准备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任!
刘猛,请你给我个交代!
如果你确认我抄袭了你的作品,请你拿出确凿的证据来!天下识文断字的人多了,比我、甚至比你有水准的也是大有人在。把你我的作品放在一起,请那些高手们评价一下,究竟是不是抄袭?
如果最终,你能拿出我抄袭的确凿证据。不必你说一句话,人心公道、法律规条就会让我这恬不知耻的抄袭者死无葬身之地!
如果你拿不出我抄袭的证据,请你像指斥我抄袭那样,对一个遭受到你无端伤害的人道歉。
就像你曾经说过的,如果我不停止对你作品的所谓抄袭,你将会将此事诉诸法律。今天,我也将这句话重新奉还给你!
对于这种无端诽谤,如果我看不到诽谤者真诚的道歉、并设法恢复我受损的声誉,那么,法律将是界定双方对错的最佳准绳!
刘猛,你曾经说过,你很了解军人,比任何人都要了解军人。而且,你新近穿上了一身军装,这更能让你更多的了解军人的脾性。
那么,你应该知道,军人、即使是个退役了很久的军人,他是永远不会忘记中国军人用鲜血和性命铸造的传统规条!
我想,你应该会知道,什么是死战不退!
8月28日刘猛再次在Blog发表声明,而此前的声明已经被删除,但是在龙的天空论坛有人拷贝了下来以作备份,我引用的大部分刘猛的声明都出自龙的天空论坛。
发表: 2006-08-28 08:51:09 人气:53
对于军刀作品<笑论兵戈>抄袭我的<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的正面回应
这几天天下大乱,我不得不暂时关闭播客,因为我确实还有很多事情。
我希望大家不要抱着感情色彩来看待这两部作品,我知道这是很难的事情。
我唯一的错误就是鲁莽,在没有整理证据以前就把声明发出去。
所以这几天我不得不抽出时间来整理证据。
在我写以前,请大家耐心看一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郭敬明抄袭庄羽一案的终审判决书关于抄袭事实法律认定的节选.这是整个事件的法律依据。
由于我时间有限,所以我只能陆续整理。
发表: 2006-08-28 08:53:08 第1楼
判决书地址:
http://book.sina.com.cn/news/2006-07-05/1322202927.shtml
如果你是来谩骂的,请你到别的论坛。
如果你是疑惑,来找证据的,我欢迎。
本贴欢迎转贴。
既然军刀你声称自己是军人,那么军人就用军人的方式来对决。
我举出例子证明,你举出例子反证。
军刀你要还是个军人是个爷们,就别改自己的文章一个字。大家都看着。
OK?
我暂时关闭博的原因有二
1,不想在我自己的地盘谩骂引起不愉快
2,不想授人以柄,拿我博的文章来攻击我
就当作我复习自己的作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吧。
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判决书当中,认定抄袭分为两大部分——主要情节侵权事实部分,一般情节侵权和语句。
在郭庄案件当中,庄羽认定12个主要情节侵权成立,57处一般情节侵权和语句成立。
目前看见的判决书,法院没有给出具体法律认定数据,但是应该是认定了大部分。
如果《笑谈兵戈》构成12个主要情节相似,数十个语言之处相似,侵权事实在法律上就应该被认定成立。
当然这是我自己的推断,还需要法院的认证。
我已经退了一步,因为最近事情实在太多。
不过看来形式逼得我不得不抽出时间来迎战。
奉劝各位一句:
摆证据,讲道理,而不要谩骂。
军刀,我给过你机会私下解决,你不要。这是你自己逼我的,想法律控告我诽谤你?可以,起诉吧,我等着。
面子重要,还是事实重要呢?
我承认我在网上声名狼籍,也没什么写手朋友,因为我不爱人际关系。
但是人缘好不代表可以捏造事实。
我在陆续更新当中,所以不要在我的论坛发贴讨论此事。你们想骂去别的论坛,我真的时间有限。
下面就主要情节侵权事实部分和一般情节侵权和语句部分进行对照分析。
本分析都以站收录的我的小说为蓝本,因为这是2003年比较完整的保留我的原始创作记录的小说。
军刀的小说以17K网站为蓝本。
两篇文章连接如下:
http://www.17k.com/html/book.htm?bid=4929 笑论兵戈(愤怒的子弹)
http:///readbook.asp?bl_id=1735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然后因为网友在刘猛的Blog反驳的厉害,刘猛又在自己的工作室论坛发表了一些声明。
似是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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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2006-08-28 09:16:23 第3楼
主要情节侵权部分
(一)小说开端部分:
1, 小说的起首: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小庄退伍后在城市遇到穷困潦倒的马达班长,拥抱在一起
《笑论兵戈》 光头退伍后在城市遇到穷困潦倒的指导员,拥抱在一起
2, 帮助看病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小庄帮助狗头高中队的儿子到处找关系去医院
《笑论兵戈》 光头帮助指导员到处找关系去医院看病
3, 感谢的醉酒
《最》 小庄和狗头高中队醉酒,谈起过去部队的事情
《笑谈兵戈》 光头和指导员醉酒,谈起过去部队的事情
以上的语言习惯,构思谴句都是相似的,如果你再否认不相似,我真的无话可说。
(未完,我是无线GPRS上网,速度太慢,我现在去外面找个可以无线上网的咖啡厅继续找)
主要情节侵权部分
(一)小说开端部分:
1, 小说的起首: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小庄退伍后在城市遇到穷困潦倒的马达班长,拥抱在一起
《笑论兵戈》 光头退伍后在城市遇到穷困潦倒的指导员,拥抱在一起
2, 帮助看病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小庄帮助狗头高中队的儿子到处找关系去医院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09&bl_id=1735
(居然在第二章第十九节找到了,呵呵,改头换面的招数)
《笑论兵戈》 光头帮助指导员到处找关系去医院看病
3, 感谢的醉酒
《最》 小庄和狗头高中队醉酒,谈起过去部队的事情(同上)
《笑谈兵戈》 光头和指导员醉酒,谈起过去部队的事情(注意,语言是类似的)
4, 安排战友吃住
《最》 小庄不堪旅馆的肮脏,安排狗头高一家住在朋友别墅(也在第二章第十九节)
《笑》 光头不堪招待所的肮脏,安排指导员一家住在自己家
5, 走时留下的钱
《最》狗头高走后留下钱(第二章第十九节)
《笑》指导员走后留下钱和信
6 三大黑脸和三大光头
《最》 特种大队的三大黑脸:何大队,狗头高,小庄
我看见了一张黑的不能再黑的脸简直就是我到狗头大队见过的第一黑!狗头高中队跟他比起来简直是白人了——后来我这个判断得到了证实——日后我们狗头大队有著名的三大黑脸——第一黑就是我见到的这个,第二黑是高中队,第三黑是我。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25&bl_id=1735
(居然在第二章第三十九节找到了,我自己找都费劲)
《笑》 军刀写的部队的三大光头:团长,指导员,自己
当时我们团里三大光头。
团头一个,指导员一个,我一个。
很屌的,三大光头!
(人物架构的抄袭,呵呵,改头换面的伎俩。当然你可以说是巧合,但是请大家看判决书——这样多的巧合出现在两部相似题材的作品当中,而军刀不能否认看过我的子弹,所以抄袭是可以认证成立的。别跟我叫唤,跟北京高院的判决书叫唤)
以上是我找出来的序幕主要情节涉嫌抄袭部分,已经有6种了。当然由于我的法律观念不严谨,所以很可能有的属于一般情节和语句的抄袭。这些不重要,我找出来几十个一般情节和语句的也能说明问题。
而且,好笑的是——军刀,你万万没想到你居然抄袭了我的语病和错误词汇吧?我有的词汇是因为当时懒,我当时使用ABC拼音不是紫光,找字困难,所以打词汇的时候有的是错误的。我可以保证在别的文学作品和方言当中没有出现过,你也找不出来例子可以证明。别忘记了你是湖南人,就算你是在新疆当兵,但是通篇北京方言(涵盖我的错误词汇),呵呵。
请军刀注意判决书的一句话——如果单独对这一情节和语句进行对比就认为构成剽窃,对被控侵权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两部作品中相似的情节和语句普遍存在,则应当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的情节构成了抄袭。
自己想想,抄袭在法律上怎么认定的。
想谩骂找别的地方,我只是说道理。
我准备搞个有奖竞找,我的读者只要找到我没找到的雷同或者相似部分的(包括主要情节和一般情节、语句),全部奖励正版《子弹》一本,签名的。
能够找到十处以上的,奖励正版书一套,三本签名。
能够找到五十处以上的,可以来狼牙、子弹剧组探班,我安排吃住来回费用。
下面继续分析一般情节和语句的涉嫌抄袭部分,还是序幕的。
为了人民群众多看书,看好书,我是带病坚持工作ING
发表: 2006-08-28 11:08:21 第5楼
军刀,想适可而止还是想PK下去?
想PK下去我奉陪,无论网上还是法院。
但是我不会上当陷入人海战术的,所以你随便找人帮腔,我不会回应。
我只继续找证据,不会回应你们任何人的谩骂。
军刀,我现在再一次把机会给你,你要是不珍惜,丢人的不是我。
另外,你愿意说你当过特种兵也罢,救助战友也罢,跟我都没关系。但是一旦走入法律程序,你的身份可是要在光天化日曝光的。
我无所谓。
我给足了你面子,你自己斟酌。
公开道歉,这个事情算完。
刘猛继续发表一些义正严词却有点搞笑的指责
发表: 2006-08-28 13:01:18 第7楼
序幕部分一般情节和语句涉嫌抄袭的:
1,码字——严格来说这个不算抄袭。我最早看见用这个字的是王朔,所以这个不是作为证据,是做为佐证。
因为毕竟是相同的地方。
在一定的前提下,相同和相似的地方多了也认证为抄袭。
《笑》 我是个靠着码字为生的人
《最》 我当时在电脑前面码字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27&bl_id=1735
2,《笑》 谁要是拿着我写下的这些当个真事较劲,我立马搬行李端碗筷上你们家吃住去!
《最》 谁再拿小说里面的这点子事情跟我说事我就操你奶奶的!
第三章第四十五节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35&bl_id=1735
3,喊番号的嗓子
《笑》 反正,我是一把抱住了我的指导员,用喊番号的嗓子吼了一句:指导员啊。。。。。。
《最》 但是一到休息日那帮子弟兄的架子鼓电贝斯就开锤喊番号喊出来的嗓子张嘴就是梦里回到唐朝——
第三章第三十九节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29&bl_id=1735
声音很响,我喊番号喊出来的嗓子我相信全总院没有听不到的。
第四章第七十节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61&bl_id=1735
(修辞的相似,类似的就太多了,自己体会氛围。氛围也算抄袭的一种。)
4,《笑》 就在这个周末的黄昏,在我居住的城市最繁华的街道旁,一个将近六十岁的男人和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抱在一起,两人都是使劲抱着对方!
《最》 在这个城市的冬季,雪花的飘落,把一切丑陋都掩盖了。在这个城市的冬季,我和我的班长重逢了。我是一个被人们称作自由职业者的文化流浪汉,我的班长是一个民工。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871&bl_id=1735
遣词造句能不能换一种方式?军刀?
5,《笑》 所以,就在这个周末的黄昏,在我居住的城市最繁华的街道旁,一个将近六十岁的男人和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抱在一起,两人都是使劲抱着对方!
而我还在使劲的流着眼泪。
《最》 我拿出了指北针,拿出了那张狗日的地图。
虽然我还流着眼泪。
我还没有18岁的时候,就被狗头高中队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到了遮天避日的丛林。而且我还是最后一个被丢下来的,也就是说距离最远。你们说他是不是个鸟人?!
而且我还流着眼泪。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19&bl_id=1735
第二章第二十九节
6《笑》 所以指导员只能是把我拉回了他住着的招待所,而且我们两个再次在街头上演了一场勾肩搭背鬼哭狼嚎的好戏。
后来听嫂子说当时街边上有几个闲汉看着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喝多了使劲的嚎军歌,他们就在旁边指指点点的笑。
《最》 然后我们都醉了高唱着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那首我们一致认为永远是经典的军歌还有疾如电快如风来无影去无踪所向无敌保和平我们是英勇的特种兵那首我们一致认为难听的不行不行不行的我们队歌在马路上面歪歪扭扭踢正步,还大声议论着两边的楼哪个最好爬害的巡逻的小警察一愣一愣的开着车跟在我们后面但是不敢上来管——因为我们一直在不断的唱那些军歌间或谈论各种攀登格斗的技巧还不时的比划两下
第二章第十九节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909&bl_id=1735
7,我现在要隆重推出什么什么点子这个修辞手法。
怎么来的呢?因为我当时是ABC打字,应该是有点儿或者会点儿但是我犯懒,懒人的主意就是打一个拼音组合。于是点儿就变成点子了。严格来说是有语病的,因为没这个词汇,也不是方言口语。是我造出来的词。
居然原封不动搬家到《笑》了,我不想笑也不行。
《笑》说话的声调加上点子豫剧的曲调
我三十好几了,我也会玩点子心思了!
《最》但是老炮就会叫我出去说点子淡事第一章第五节
http:///readchapter.asp?bu_id=33876&bl_id=1735
会点子有点子乐趣这么点子破事等等这样的修辞手法在我的小说里面比比皆是。我教给大家一个方法,点击下面的连接
http://down1.cmfu.com/bookall/1735.htm
然后ctrl+F,查找,你们会发现我有太多这样的修辞。其实是错误的有语病的修辞。在军刀的作品当中,有点子乐趣什么的也是比比皆是。
请你注意——相似的修辞多了,也是佐证抄袭。
起码说明一点,你用了我错误的修辞方法。这不是任何人的口语,而是我自己打字修辞的错误。
我叹息一声。
《笑》的序幕一共3500字(word统计)
相似和雷同的情节,语句已经这么多。
下面进入正文阶段。
军刀,还要我继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