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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9 18:21
很少这么放话,星光6 我最爱你!你肯定会红比徐家莹红!你的歌太好听太好听,你会被gay们所喜欢!
http://cn.beta.streetvoice.com/music/aniefann/
"想写首歌"
歌词:
眯著眼睛 迎接早晨 站在镜子前面的我还是那老样子
一张旧照片 和一夜的沈淀 让我觉得可以准备好一小场失恋
有些事情 闷在心里 一直拖一直拖一直拖一直拖著下去
忍到星期天我们再见面 早已经没有想跟你和好的意愿
但是 想找个方法来纪念
但是 今天过后不能在怀念
想写首歌给你 但找不到你的声音 叫你也只剩背影
不相信你 也不需要你的同情 最好能只能在回忆里
看见你 看不见和你走在一起 让你给别人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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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1 23:02
2009/10/06 14:26
我爱金三顺,我爱优酷。
我吃零食看睡觉看躺着看坐着看大便看洗脸看做饭看收拾东西看。
我觉得男的在弹钢琴的时候女的的背影在找酒杯找红酒找蛋糕找纸巾的感觉真好。
啥时候咱俩能经营这么个小bar呢。。

…… |
2009/09/23 00:46
其实我也很久没好好写博客了,不知道为啥访问量还是涨的很快,谢谢大家!
话说闺密到美国后,就不能访问我的博客了,当时我日流量就下降了三分之一!现在元气又恢复了。
感谢大家!
最近想的多,写的少,以后我会改正的,希望大家继续看看这个博客,在qq上给我留言说,你最近写的还挺好的,我就会很开心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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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00:36
2009/06/24 23:54

从东五环搬到西五环。
因为休假所以在我的新家连续宅了三天。
总的来说,我喜欢这么大大的房间只有两个人来享用,喜欢因为短信声而四处找手机的那种空间距离感,喜欢一切的干净和崭新,喜欢厨房,喜欢阳台,喜欢外面看不到一双鞋的鞋柜。
只是,西晒太阳的房间在下午的时候很热,完全没有老宿舍的清凉感。买了的晾衣架有些晃,有线电视收不到,洗衣机是坏的。所以,生活并不是只有快活。
总的来说,这个地方很宜居,交通压力不大,有菜市场,有家乐福,有图书馆,有和luke一起吃的小肥羊鸭头和上鱼坊,有放风筝的广场。如果我不需要工作,我会快快乐乐的将自己烂死在家里。
只是,在家乐福无目的的用处女座挑剔的眼神选购商品的时候,在拎着两大包东西想着打个黑车的时候,在懒懒的起床,知道意达不在家所以根本不穿衣服就打开门的时候,还是想有个眼睛忽闪忽闪的小伙子和我一起享受和承受。
明日毕业典礼。西五环,你好,意达做的饭太好吃。东五环,再见,感谢我的snoopy拖鞋走过的所有的路。 |
2009/06/18 23:58
2009/06/16 00:51
终于把用了好久的高潮迭起的teardrop换掉了,闺蜜开始特不喜欢到最后特习惯这铃声,可见用的时间之长。
现在换成了两首疗伤中文歌,男性歌手。睡觉前如果你想安静下,可以给我打电话。 |
2009/06/14 23:25
A:你喜欢什么样的?
B:我喜欢上进的。
A:我就是上进的啊。每天都想着别人上我进我。 |
2009/06/14 23:23
有个人这么说我:觉得怪怪的 从不同角度看你,有不一样的你 |
2009/06/13 01:36
安定门不喜欢车来车往不喜欢好炖不喜欢口袋不喜欢帅不喜欢逼我做我不喜欢。 |
2009/05/19 00:02
报名来~周三傍晚喝!闺蜜(性别:女)可能会晚点加入…… |
2009/05/07 01:58
对于在同一处因为同一件或者相似事情出现相同失败的时候,我就将这一处地方称为滑铁卢。
in北京,我有两个滑铁卢。
一个是外经贸大学,在那考了公务员和翻译证,都差那么一丁点就过了。
还有一个地方就是这个只来过两次的叫秀味锦的餐馆……
第一次是和XX一起在这吃饭。XX是个又白又帅又文艺的哥哥,之前msn上聊了很久,很high,喜欢他挤兑人,喜欢他鼻炎发作时孱弱的气息,然后就在大约一年前的此时——末春初夏的时候见面了。
我从没跟别人,包括XX提起我为这次见面所做的类似赌注占卜算卦式的准备。那时候我还年轻,没有带领子的短袖的衣服。我想带领子应该才叫正式,于是去学校周边的衣服店,最终只好选了唯一的一家ebase买了件短袖带领子的T。可惜,我那时候还很年少,买衣服的时候还会紧张,都不好意思试衣服,于是买了大一号,穿的特傻,简直像80年代的社会小青年。不仅如此,我还鬼迷心窍了,穿上了我考研面试时候穿的外套,七匹狼双面夹克——我正是穿了它才获得了考研的大胜利,于是我称之为战袍。可战袍并不是适合每个场所的,比如dating。各位可以想象我穿着这一身(对了,裤子是肥大的迷彩裤子,日)去见美型文艺青年,是多么的可悲啊!悲剧啊!
当然,最终没黏上白白的美型哥哥,完全是因为我太难看太不是他的菜,和刚刚说的那些啰唆话毫无关系——我只是为了排解我的纠结来找原因而已。只是,这确实称得上彻底的完整的失败了。
第二次来秀味锦简直是我预谋已久的。我早想找人一起来这个环境好!的地方。但是这个人不应该是闺蜜不应该是luke等等一票哥们。Birdy当然好,可他在哪儿?
就在此时我认识了个人,最近听的歌和我相似,也爱玩泡泡堂。就这两点,够了!多好的人啊!相约(或者说我是相逼)吃饭!中间关于准备、见面、吃饭过程等等暂时都可略去请关注本博客后续日志。直接跳到付钱的时候。由于不能刷卡了,所以我把钱包翻个底朝天,付清了……擦汗的时候我想到了靠谱文艺青年XX钱包里的一叠红色钞票。
这并不是最糗的时候。接下来,我说我要去取钱,就去了。结果取!不!出!来!100都没了!那张卡是我一年前的工资卡,后来的保险赔偿也存在这里。我一直都是只取啊取啊的也极少查帐!可是,我已经好久没工作了……于是卡就在我dating的时候,告诉我,没钱了!取不出了!
一个人,恐难穿越黑暗!
晚安 |
2009/05/03 01:11
闺蜜写论文luke去看音乐节……
所以宅了两天了网络购物洗衣服看旧书上网玩泡泡堂。
明天一定要出去,哪怕自己出门闲逛挤挤地铁! |
2009/05/02 00:26
以前看个香港搞笑片里有个女的被迫卖唱。结果别人让她随便唱首歌,她唱了个万恶淫为首。男人们当场喷饭。
所以说人无论到如何被常人认为是淫乱放荡的时候,总还是会有自己的固守。
因为这个固守,我不知道谁能改变我。但是谁都能在无意间改变我。
并不是因为我随便,只是因为有些动作,真的让人难以忘怀。
比如有个爱看书的男人(不记年龄),随时都爱看书,没看结束,需要书签挡一下书页。可他不用书签,他的方式是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颗回形针,扎到书的最里侧。这是多么可爱的动作啊。
还有个白白的帅哥男人(不记年龄)。我和他在出租车内,我把我的手机放在他的膝盖上,然后撞他的小腿。于是手机就掉了。我觉得特别好玩。第二次再重复相同的动作时,他就立即在手机滑下的瞬间,抓住了。这是多么让人有安全感的动作啊。
还有个直男(不记年龄)。喜欢在我的右侧身后,拍一下我的脑袋左侧,来和我打招呼。轻轻一下,然后转身看到他微笑的脸。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无论是吃饭的时候,还是在书店里挑磁带的时候,还是走路的时候。只要这个城市有他,你就有期待他的这么轻轻一拍。这是多么让人温暖的动作啊。
我在写什么乱七八糟的恶心死了好了不写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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