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章 |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系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扩建后本馆发展的需要,尽快实现“建设国际一流场馆”的目标,经南京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 一、报名条件: 1、凡全日制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在读非应届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者,可放宽至28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 1)具有相关招聘岗位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经历; (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政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进入事业编制有关手续。 四、招聘流程: 在《南京日报》、《扬子晚报》和龙虎网、金陵经理(领导)人才网、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初审→网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笔试→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外语及技术专业加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在网上公示招聘结果→发通知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6月13日—14日,9:00—16:00,在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9号)报名。 报名者应准备好以下材料:近期同底版免冠 2吋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联系电话: 025-83102761 联系人:韦女士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2008年6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