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 百度空间
 
文章列表
 
您正在查看 "小说" 分类下的文章

2008年02月28日 星期四 11:38 P.M.

                                               一

是王樵夫发现那双红绸鞋的。

立冬以后,田埂上,小河边的草都被霜冻得不着一丝绿,王樵夫夜里就磨好了砍柴刀,天还没大亮,就出了门,沿着曲折缠绕的小道往青木林里赶。他要趁早到山上割一些草回来,这样那头老牛才能又肥又壮,春天里才有劲犁他们家五亩的水稻田。

小道上,因为人迹罕至,两旁的枯草斑驳地窜长到路中央。枯草上挂着清冷的露珠。很快,他的布鞋就湿透了。到了林子深处,古树参天,雾气朦胧,透着一股阴森的寒气。湿冷的地气仿佛只有他两只脚掌是出口,王樵夫感到由下而上的寒意。就是在这时,借着透过枝桠的一点蓝色的天光,他发现了那双红绸鞋。

只见红绸鞋,一只挂在小道旁两米位置的灌木丛中,是朦胧又夺目的一片红;另一只则底儿朝上,沾满黄泥巴,只有侧面可见一道红。

王樵夫循着红色向更远处望去,他惊呆了。一个不知死活的女人,裸着上半身,面朝黄土地趴在那儿。在王樵夫四十来年的生命里,不曾直面过这样的恐怖,竟瘫坐下去。当他回过神来,马上抽出别在腰间的砍柴刀握在手中,吃力起身,探着脑袋一步一步地过去。他畏畏缩缩地推了推那女人,“嘿……嘿”。没有回答。王樵夫放下砍柴刀,腾出手来,把女人翻转过来。王樵夫看到,这个女人就是村尾榕树下屠夫“菜刀命”刚过门的哑巴媳妇刘根花。她已经断了气,眼睛紧闭,嘴角和眉梢都粘着血迹和泥土,那对乳房挂着枯草根和黄土屑,也是一片狼藉。

当王樵夫回到村里,敲开村长的门,大气喘喘地把命案告诉他,天已经大亮。

消息很快传遍这个只有两千多人口的村庄。这个村庄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直风调雨顺,祥和安宁。是有贼偷鸡摸狗,也有上了岁数的老人自然死亡,但命案从未有过的。村庄民风淳朴,人们恭俭礼让,就算拌过嘴,红过脸,日后在山里碰到,在田里撞见,也都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打招呼问个好。所以,刘根花的死让村庄的空气漂浮着不安和恐怖的味道。

有孩童的家长,都窃窃私传着这个不祥的事情,不让孩童知道;上了年纪的阿婆,也破例像初一十五那样在祠堂里烧香卜卦,祈求平安。

菜刀命赶到青木林时,那里已经聚了一圈的人。村长带着一队有胆量的青壮年,第一时间就赶到这里。在他们单薄的想法里,赶在县里的警察到来之前,保护现场是唯一可以做而且有意义的事情。菜刀命拨开人群开出一条路,其实是那拨青壮年知趣地让出一条路,然后扑到躺在那里的哑巴媳妇身边,像筛沙子一样摇晃她,嘴里喊着“根花,根花……”,眼泪便如注一般从他粗糙的脸上滑落下来。周围的人无不感到生的荒凉,呆立无言。

                                                 二

根花是命苦的人。一岁丧父,三岁丧母,到开口说话的时候才被发现是个哑巴,仿佛人间的一切苦难都从别人身上转移其身。若不是有个疼惜她的奶奶,靠着种些林木果蔬,挣点微不足道的小钱,用米粥、地瓜和蔬菜喂饱她,她断不能从孩婴长成孩童。

根花从小跟着奶奶上山下地,喂猪放牛,如影一般跟随着疼爱她的奶奶。

她的奶奶是旧时大户人家的闺秀,上过几年学,沾染诗词绘制的意境,阅读文字叙述的故事,因此比别的农妇有更多的见解。奶奶既疼爱孙女,又怜惜她不能说话的苦,因此打小开始,便常常从记忆里搬出堆放许多年的小故事,仿佛要以此弥补她缺失的快乐。此外,这个北回归线穿过的村庄,气候温暖,草木生长,既有青山,又有绿水,于是又给了她不俗的润泽。所以,尽管不能开口说话,根花的心里也像春天的山野那样烂漫。她会俏皮地折一枚树枝,对着枝桠依依呀呀;她也会掬起一捧溪水,扬在空中看它洒落。一切哑巴、聋子或瘸子所可能怀有的孤僻与绝望,仿佛与她毫不相干。

到上学的年纪,奶奶将她送到村小的时候,她是垫着跳跃的小碎步穿进校门的。在奶奶的讲述里,课本就像一个装满奇异和色彩的盒子,无数次在根花的梦里打开又盖上。能够上学,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根花在村小的六年里,就像一个奇迹,读不出浅浅的句子,发不出琅琅的书声,却在每次考试中,都能得到最好的分数。但,她的班里还有另一个奇迹。王樵夫的儿子王乔木调皮贪玩,如猴上树,如鱼游水,心思儿全不在村小的范围里,却同样在每次考试里显示与根花不相上下的分数。不出意外地,根花和乔木,在初考时,双双被县一中录取。

在中学时代,根花与乔木都在校寄宿。寄宿在陌生的地方,根花与乔木亦有了老乡的亲密,常常在周末里,结伴往返于村子与县城。来来往往,次数多了,便对彼此平添了许多的了解与好感。此时,根花犹如春天的山茶花,开始绽放成烂漫的风景。她的脸蛋光洁明亮,她的身体开始有了凹凸和曲线,最重要的是,她的想法里也有了春的萌动与不安。那些暗香浮动的古情诗,那些火辣直白的小说,仿佛肥料一般,不失时机地也加速了她的成长。乔木也迅速地长成小大人,健康的黝黑皮肤,日渐粗壮的胳膊,还有一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乔木,于是非常轻巧地进入到根花无声的梦里,就如同根花之于乔木一样。

县城与村庄之间,有一段三公里的小路不通车,需要徒步行走。小路从公路斜下,先要穿过一片水稻田,然后过一条有桥的小溪,最后青木林里的小道便能延伸到村庄王樵夫家的后山。每次从县城里回来,走在这条小路上,根花总是走在前面,乔木在后面。假如村民恰巧路过,他们便能远远地听见乔木说话的声音。就算水稻田遮住了他们的视线,他们也能猜定那里有两个人。经年累月的经验给了他们十拿九稳的信心。乔木说话,就像自言自语一般。根花既不能回答,也避免于回过头来四目相对,乔木的眼睛像水瓢一般,总会在她的心里打捞起说话的愿望和随之而来的不显露的深刻绝望。根花愿意埋头走路,像收音机一样收录来自后方的播放。偶尔的点头或摇头,便是播放者和收听者不得已的互动。乔木的话题游移不定,没有响应的说话通常无法保持明晰的线索。乔木说过数学里三角形的稳定性,也说过他喜欢的歌词“是不是到了离别的秋天,我们已走得太远已没有话题”,还说了他家的母鸡最近总不生蛋。便是在这种一方言语一方沉默的行走里,他们彼此的好感像玉米棒子一样,越长(zhang)越长,越长越长。

乔木则是通过阅读纸条,阅读了这个不会说话的人。根花随身带着一本四方的小册子,她把想说的话写在纸上,然后一张一张地撕下来递给乔木。乔木觉得,根花的字迹像她人一样娟秀,很好看。有时,根花在写纸条,乔木便会突然感到一阵难过,心想为什么这么娟秀的一个女孩却是个哑巴。根花对文学产生了兴趣,所以有时会给乔木看她长长的新写的文章。根花的细腻让乔木惊讶,因为她可以把情感写的像小溪一样涓涓流动,可以把困惑写的像乌云罩在山头。而在这一方书写一方阅读的撕递里,那根玉米棒子长势依然。

                                                        三

村里的人们都认为,根花和乔木将会像小学一样,以水波不兴的方式升上大学,延续他们各自的奇迹。若老实而安分的王樵夫不会在婚事上突然生出一些现实的反对,那么兴许他们能让这个奇迹合二为一。除了根花的哑,村里的人挑不出一点他们不般配的刺儿。

但这一切美好设想,都因高三那年奶奶的去世而如叶飘落。奶奶一去世,根花便失去了这世间给以她最多疼爱的人。无限的痛苦,像理不清的线头纠结于心,因为哑,痛苦便如吃下的黄连。想到自己一路下来的不幸,那些沉睡的悲哀和绝望被唤醒,根花尝到了从未有过的哀伤。于是,一副无心恋战的样子,在高考的战斗中,不可避免地缴械投降。而乔木,则顺利地被北京的B大录取,让奇迹的光芒更闪亮。

在同一片青山绿水中,两个原来平行的年轻人,终于在命运的安排下,有了不平行的走向。灾难诚如不死的幽灵,缠着本已多灾多难的根花,夺走了父母,现在又夺走了奶奶。而根花,那被故事和山水填空的烂漫心灵,第一次变得花枝摇晃,如风将至。

乔木在夏天里做了个让人震惊的事情。

他在家里和父亲大闹了一场,不顾父亲的反对,草率地决定要在去北京以前和根花订下婚事。王樵夫本是本分人,性格温和,心里亦觉得根花是个不错的姑娘,但模糊感到乔木进城后可能极大的变数,既不愿意伤害根花,也不愿影响乔木尚未启动的学业,故不同意儿子婚姻大事。但见儿子态度决绝,便只能不情愿地张罗。

王樵夫备齐了两个做工考究贴了红纸的红篮,一个红篮里装一把红尺和镜子,另一个红篮里装一块红绸布和一碗五谷种子,还从镇上买了两根有头有尾的甘蔗,便按照村庄流传下来的习俗,到根花家提亲。红尺红绸寄予生活红火,五谷种子寓意五谷丰登,而有头有尾的甘蔗便是白头偕老的象征。根花深谙这些简单而美好的含义,在无言里默默祈愿这一切都能如愿。

乔木的做法,给了他一个充满赞誉的夏天。村民们相信,这个奇迹光环下的年轻人,正在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开启一片全然不同的气象。

这也是根花生命里最难忘的一个夏天。这个夏天里,她毫不费力地就摘到了那份又香又大人人夸的幸福。但命运弄人之处在于,在根花此后的若干年里,幸福再也没有开上她的枝头。这是根花没有想到的。

既已订了婚,乔木和根花便可以厮磨耳鬓和同床云雨,而不招来保守村民的碎语。

夏风吹着暧昧的味道,玄月将去,满月又来。根花在许多年以后依然清楚记得那些胜却无数的夜,那飘落的红以及如风吟啸的喘息。根花无法忘记那些最初的体验,乔木褪去她的衣服,轻咬她的耳根,月光刚好洒在她明亮的身体上。那明晃晃的光亮摇曳着,乔木的脸忽明忽暗。当乔木疲乏地瘫在她的胸脯上,她多想对着他的耳朵耳语上几句。……

九月,乔木带着无限的荣耀和满足,在早晨的时候离开了村庄,去往那个将会让根花魂牵梦萦的祖国心脏。根花跟着穿过青木林,踏过小木桥,一直送到水稻田。然后看着乔木登上中巴,消失在抓一把便湿的晨雾里。她的眼眶,被这雾浸润,仿佛也起了雾。

                                          四

在最初的半年里,乔木的信,有如飞鸽一般,总是隔三差五地抵达根花那里。信里,乔木有初到京城的狂喜,有对美好大学的赞叹,而这些美好让根花既高兴又不全然如此,因为美好同时会扯出沉在根花内心深处另一些像水生植物一样繁茂的纠葛。这些,在另外一个走向上,曾经也那么地接近她。

但乔木信中那部分对爱的炙热描述,对她的奔腾思念,足以平复她这些矛盾的情绪。这些,占据了信的绝大部分幅员,就像中国地形图上突兀的绿色,那表示乔木对她的感情依然没有被黄沙大漠侵夺,依然是森林原野青葱绿草。这些常青的绿给了根花常新的希望。即使在村庄无边无际的琐细农活里,根花也不曾失去敏感、张望与向上。

根花除了继承奶奶生活维继的产业,一亩地,半山毛竹与柑橘,一方菜园等,把随着节气纷踏而至的农活打理得紧紧有条,若有暇余,还会极热情地分担王樵夫的家务。王樵夫本分老实,青年时期在异乡修铁路,带回来一个外地的媳妇,为他生了个儿子,老婆却跑了。王樵夫在二十多年的岁月里,既当爹又当娘,内外兼顾,从山里回来不曾享用过别的男人的待遇:温热可口的饭菜,收拾一空的厅堂和一壶沸腾翻滚用来擦身子的开水。所以,当根花把这一切都为他备齐,他感到一种遥远的幸福感从心孔里溢出来。他甚至为自己当初的反对懊恼,怀疑自己的忧虑是不是戴斗笠又打伞,多此一举。根花的确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虽然也是在农村事务里度着春光,虽然在度着的春光有时无聊,但她身上就是有着不同于人的气质,在同她相仿年纪的人群中,她是那么容易就能被挑出来。她是筛子最后留下的砂石,比别的沙子有更重的分量。尽管,她是个哑巴。

                                                 五

警察在根花的脖子上,发现了明显的勒痕,在其前胸亦有斑驳的瘀青,这些都是搏斗的迹象。因此初步认定为,他杀。警察分别找了王樵夫、菜刀命和村长录了口供,希望能够获得实质的线索。警察还带走了那双分飞的红绸鞋,那双红绸鞋沾满泥巴和血。法医用白布裹住根花的身体,抬到警车上。警察例行公事地做了这些事情,然后警车例行公事地呼啸离开。但村庄,空气里已经不再是平时清新乡土的味道。

该年夏天,根花才过的门,成为菜刀命的老婆。虽然根花和菜刀命不是那么般配,但人们对根花还是默默地祝福并且认为根花的苦难应该到头了吧。菜刀命比根花大五岁,虎背熊腰,络腮胡子,皮肤粗糙,那双眼睛闪着杀猪菜刀的冷光。菜刀命十六岁因为打架斗殴,被镇中开了除,就回到村庄继承父亲的杀猪生意。在村庄里,没有专业的屠宰场,乡亲家养的菜猪逢年过节要屠宰,都是请菜刀命操刀主持。杀一头猪100元,在村庄,这是可观的收入。菜刀命杀猪眼不眨一下,手起刀落,刀工精良,常常一刀结束猪的生命。所以,村民们给了这个天生的屠夫“菜刀命”的外号。

因为“菜刀命”的冷酷,村里的姑娘都不愿嫁给他。私底下玩笑说着“宁嫁西门庆,不嫁菜刀命”云云。菜刀命到了三十岁,依然打着光棍。也许是对这些传言有隐约的耳闻,菜刀命显得更加的孤僻。除了杀猪时不得不说的那些话:烧水五斤、猪腰臀骨等,便仿佛也成了哑巴。

菜刀命娶根花,就如晴天的霹雳,起初让所有的人震惊不已。乔木已经大学四年级了,到了明年便能毕业。大家都认为,根花或明年或再明年,八成会离开这个村庄,在遥远而繁华的城市里,继续她和乔木奇迹般的故事。但在这个夏天,根花没有任何迹象地,突然取消了与乔木的婚约,闪电般地同菜刀命拜了堂。各种说法飘在村庄的空气里,有的说根花变了心,因为按耐不住寂寞,同身强体壮的菜刀命野合,被王樵夫撞上了;有的说根花发现同乔木有了深沟一样难填的距离,不愿拖累他的锦绣前程,于是主动退出了……村民们在蜚短流长的时候,仿佛有了诗人的想象,小说家的逻辑以及评书家的口气,竟生生造出了五六种背叛的可能。

是王樵夫出来辟的谣。

原来,乔木去了北京,除了第一年飞书频传,保持着青葱绿草一般对根花的关爱,到了后来,信儿就越来越少。根花有时到家里来操持家务,问她乔木来信没,根花总是摇摇头。摇到后来,王樵夫都避免张口,因为他感到三年前变数的预见,似乎已经翻山越岭将到这里。他深深地明白,就算不问,根花的心里也是波澜起伏,但他还是不愿意搬起石头,砸进去,飞溅水花。

王樵夫悄悄到镇上,给儿子打了电话。狠狠训斥了他。要他在课余得暇,无论如何要经常给根花写信,说根花是个好闺女,虽不能说话但心思儿挺细的,还说最重要的是你已和人订了婚事,不能坏了闺女的幸福。王樵夫不知道,乔木在大学里,高大英俊,充满才华,身边聚着一帮比根花还要美丽和活泼的女孩子。乔木开始还能委婉拒绝那些女孩的表白,但日子一长,想到四年的漫漫时光和根花一生的沉默,加上勃发的欲望,在大二那年就同一个娇美的富家千金在校外租了房,未有夫妻之名,有了夫妻之实。乔木自知在遥远的家乡有个深爱她的姑娘守候着他的信他的消息,但因为和这个富家千金如胶似漆一般只争朝夕,便寻不得合适的契机,写上几页假意的文字,去遥遥安慰那个苦难的人。

所以,父亲的责骂让他一时心乱如麻。以其说在爱情与道义之间,不如说在欲望与责任之间,乔木在象征性地考量以后,便决绝地选择了对根花的坦白。在那最后一封给根花的心里,乔木闪烁文字,摇摆其辞,说了一堆深深的抱歉,最后提出了解除婚约,并祝愿根花一生幸福。

乔木的那封信后来一直藏在根花的箱底。根花含泪烧了之前所有看上去很美的情书,单单留下最后那封。因为,在同最后一封的比较下,之前的都是可怜的假意可笑的谎言。那些海枯石烂,那些青梅竹马,那些床前明月光,那些录音机一样的播放,都在最后被证明,它们是那么的沉默,沉默的就像不曾说过。

根花含着又一波来袭的苦楚,咽下去,生的希望便只剩下奶奶小时候说的那些美好故事和古诗词里的“人传郎在凤凰山"了。

人们相信了王樵夫的话,所以对根花和菜刀命的婚事,给以了默默的祝福。这个哑了的娇美人儿,在菜刀命那里应该能得到幸福了吧。

                                                       六

村民对菜刀命的期待,看上去有些不合道理。菜刀命既然是个冷酷而孤僻的粗人,怎可能给根花以稀缺的幸福呢。原来,菜刀命对根花素有好感。根花的美貌与气质固然是主要因由,但另一个为人忽略的原因是,菜刀命觉得那些难听的言语,唯有这个哑巴不曾说过。那些不怀好意的玩笑,已经深深伤害了这个粗人的细腻灵魂。菜刀命在田间山路遇到根花,会极大方地挤出一丝不好看也不温暖的笑,同时点个头以示招呼;菜刀命会挑精瘦好肉,多切三两五两的,用稻草秸秆系好,交给买肉的根花,等等。

若不是乔木与根花为人熟知的情事,菜刀命一定鼓起沉积多年的勇气,向根花示好,然后杀猪挣钱,养家糊口,好好对她一辈子的时间。

乔木与根花既已订了婚,菜刀命在之后的时间里,就只能把心里的好感包藏到更深沉的位置去。但后来的一次际遇给了他额外的鼓励。初夏的一个早晨,菜刀命起了一个大早进城重新买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他穿过青木林和小木桥,在走进蜿蜒的水稻田埂时,听到了水稻田里有悠扬的女人呜咽声。后来,他听到一个浑重的男人的声音,是王樵夫的。菜刀命停下步子,心想如果直接过去,定会撞见他们的不快,平添他们的羞赧。索性等等再走。菜刀命在靠河边的田埂上,铺一个红塑料袋,就坐下来。王樵夫的声音依稀可闻,菜刀命听的梗概是,乔木变了心,有了别人,然后写了封信告诉根花,根花一早把王樵夫叫到这儿,把信给王樵夫看。菜刀命还听到王樵夫大骂儿子是兔崽子,一定让根花不要往心里去,一定给她公道。菜刀命还听到王樵夫不停地安慰,听到根花不停地抽泣。

菜刀命得到了天赐一般的鼓励,于是在这天夜里摸黑敲开了根花的家门。根花哭红了脸,眼睛肿的像蒸过的馒头。她开门看到是菜刀命,意外无比,又有些确定的猜测。菜刀命的好意,在敏感的根花那里,早已被察觉。那挤出来的笑和多出来的斤两,根花心里都明白。

菜刀命先是沉默不语。根花抹了一把眼睛,吸了口气,就让出身来,让菜刀命进门。根花搬了张凳子,又从柜子里掏出一个碗,冲了一碗冒着热气的开水,示意菜刀命坐下喝口水再说。

菜刀命低着头,捧着那碗水,那沉默让人感到接下来的爆发将是多么的充满力量。菜刀命把水喝的只剩下底儿,终于开了口。他说早上无意听见了她和王樵夫的谈话,还说乔木既是负心郎,便不要太伤心。然后又是更加持久的沉默。菜刀命后来又说,如果根花不介意,他想和她好。他说他好些年头了,都觉得她好。说完像风一样,忽地出了门,那木门被风吹得咿呀作响。根花的眼泪又止不住的奔腾下来。

                                             七

警局的侦破迅速有了突破。法医在根花尸体上提取的指纹表明,菜刀命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警笛又一次又近而远地呼啸而过,这一次警察带走了菜刀命。村庄的气氛又一次紧张起来。人们猜测着菜刀命的作案动机,人们描述着菜刀命杀猪时脸上的杀气,人们讽刺着菜刀命赶到青木林时的鳄鱼眼泪,一切,在此时看来,都显示着菜刀命的谋杀,是那么的符合逻辑。

警局的审讯很快获得进展。事情的真相终于在菜刀命的诉说中,一层一层,显出了突兀和诡异的山水。

菜刀命那天晚上的冲动表白,让他回去以后后悔不迭。他觉得,根花花容月貌,而自己孤僻、粗鄙而一无所长,杀猪真的不算什么本事。就算乔木背弃她,就算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根花也绝不可能看上自己。但令他感到吃惊不已的是,第二天根花一早敲开他的家门,不住地点头,表示愿意和他相好。根花还在菜刀命家的草纸上写下八月初八的婚期,看菜刀命是否同意。

菜刀命一开始觉得这样有点横刀夺爱的意思,而且仓促得就像自己杀猪,觉得不太稳妥。但根花执意表达不若如此,绝无机会的意思。菜刀命遂答应她,然后开始毫无经验的婚事的准备。菜刀命三十有二,终于在多年的苦闷后获得了甜蜜的解放。聘金聘礼,散发喜糖,安床合帐,大摆喜宴,菜刀命在多年的生命里,第一次感到脸上滚烫的荣光,满心的欢喜。那笑容仿佛迟到了,到这操办的夏天里,才纷纷到达。

八月初八,菜刀命和根花闹了洞房。午夜时分,人群散去,红烛等下,两人相对而坐。菜刀命不曾近过女色,加之酒力的凭借,脐下的老二胀得像根单截棍。男女之事,在菜刀命发育的十七岁里,已经在梦里让他明白。他其实是个传统的人,杀猪挣了不少钱,但都不曾像村里那些轻浮好色的年轻人,到县城红灯区寻求一次脐下的释放。他的冷酷,他的孤僻,和他的传统滑稽地交结。甚至,他对破处时飘落的女红,有着近乎偏执的信奉。他在他的苦闷岁月里,不止一次地幻想过那样一张染红的床单。

菜刀命把根花扑倒在鸳鸯床单上,新购置的床铺宽大柔软。根花过门穿的红绸鞋,悄无声息地蹲在床沿下。菜刀命脱去根花红色嫁衣,喘着混着白酒和美食的大气。根花明亮的身体在烛光下渐渐显露。菜刀命不禁想到他杀过的不下百头的猪肉,那可完全不同。根花的皮肤光滑多了,柔美多了。菜刀命按照演习过多年的方式,小心翼翼地,不想弄疼她。但期盼着那一抹红。

但菜刀命发现,根花并没有想象中的疼,也不见床下红绸鞋那样的红。

菜刀命闪过一个近乎肯定的念头:这不是根花的第一次。这个念头具有无比的力量,在根花的喘息里,单截棍成了小黄瓜丝。菜刀命的笑仿佛又从他的脸上散去,菜刀命脸上的杀气又重新纠集。这看到根花又害怕又奇怪。但一想到,三年前的今夜,想到乔木、月光和飘下的红,根花就无暇顾及菜刀命了,她的哀伤又卷土重来。

菜刀命是一个偏执又传统的人。他强烈地认为,不见红便是婊子。这个沉默的哑巴,这个娇美的根花,不见红。菜刀命被这个想法折磨着,新婚之后,他的荣光与欢喜也就停止了。

一个月,两个月,他们同床共枕,但却始终金风玉露不相逢。他们做着各自的梦。

根花嫁给菜刀命,完全是对乔木的报复。这个女人想,作贱自己,让他后悔一辈子。我嫁给菜刀命,乔木你睡那个女人还能睡得心安理得吗?菜刀命一想到这个睡在边上的哑巴并不见红,窝着一肚子的火,只是不曾点燃。

就在王樵夫磨刀霍霍的那个晚上,根花的话点燃了菜刀命的火。根花告诉他,选在八月初八只是因为,三年前的当夜她飘落了红。告诉他,嫁给他,不是要和他好,只是报复乔木。菜刀命火冒三丈,腾地从坐起来,掀开那床崭新的鸳鸯被,撕了根花的衣服,抽打了她的脸,揉捏了她的胸。然后用脐下的东西,恶狠狠地进入她。之后,这个脸上散发着冷光的男人,用红绸鞋,摁住根花的喉咙,杀了她。

在后半夜,回复神志的菜刀命,为了自保,他扛着死去的根花,就像扛着一头死去的猪,把她丢弃在青木林里。然后,步行到镇上,开了个客房,制造一个不在场的假象。

菜刀命的布置,充满着漏洞。警察轻而易举地就例行了公事。

时光流过,除了红绸鞋与菜刀命,村庄很快一切如常。

但,村庄的空气从此有了别的味道。王樵夫、村长和村民,他们将在生的时间里,无数次地想起这个越来越远的事情。而远在北京的乔木,则该有更深刻更长久的悲哀吧。

类别:小说 | 评论(3) | 浏览()
 
20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03:44 P.M.

小萝卜头是我想出来的他的名字。面对一个瘦小的男人,要想出一个这样的形容,实在容易得很。他窜进我的想法,仅仅是因为我仿佛在梦里见过他。人的奇怪之处,是人会做梦,而梦又是虚虚实实的,让你有时以为梦境中的一切就发生在你的身上。

小萝卜头从天上来,渡过河口,一路向南。要知道,在公元以前,小萝卜头看见的世界完全不是现在的情景。小萝卜头走过的路杂草丛生,我们叫它路仅仅是因为他的前脚掌将在下一秒踩下去,在下下秒另一只脚又要踩过去。那时候,走这个字还没有出现在柔软的纸面上。风景从他眼前飞驰着,有时候是阴森可怖的森林,有时候是一望无垠的戈壁滩,有时候是汹涌直下的瀑布,因为走的很快,小萝卜头看他们的视线和角度就像乘在现代的火车上。坐火车的时候,人们常常面对奔腾而过的风景感到无聊。这种感觉古今无异。小萝卜头很快就感到无聊。于是,小萝卜头张了口,哼起了有一些变化的小调。那些小调子,在音乐普及的现代,我们会发现完全没有节奏的美感和力量。可是,小萝卜头觉得有趣多了。在低微的趣味里,小萝卜头饥则食,渴则饮,困则息,走过冬季的原野,走过漫天的星光,不知不觉走到了现在。

一座四面高墙的庞然大物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个庞然大物叫做城。

小萝卜头完全不知城为何物。所以,他在城门前停住不前。他不知道是要进门,还是绕过去就像绕过山头。城门给了他无限的遐想。因为城门是新鲜的事物,它看上去就像没有天空的洞穴。

小萝卜头哼着小调,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带着遐想。此时天光未亮,一切尚不明朗,城内一片灰。此时城里的人因为文明的演进,已经有了作息,还在睡觉。小萝卜头发现脚下如同在飘,因为城里灰色的路不长缠脚的草。他轻便地横着走一里,竖着走一里,在路的纵横里,交织出大大的困惑。酒肆的旗在风里飘,木桶靠在紧密的门边,竹子编的扫帚架在木架上。我们能形容的一切小萝卜头完全无法形容。

天光一亮,世界发出了大大的调调。这些调调完全覆盖了小萝卜头的小调。街上的人物从木桶边上陆陆续续地出来。小萝卜头迅速地发现了差别。这些人物身上都裹着宽阔的叶子,一片,两片不等。而自己一丝不挂。这完全是小萝卜头的误解。我们知道这些叶子叫做布。小萝卜头被这些人物一圈又一圈地围住,他们的调调就像森林里飞鸟的鸣叫一样难以理解。他们有的用手指指点点,有的摇头瞪眼。他们看见小萝卜头,觉得见到了不着一物的怪物。小萝卜头惊愕地看着他们,本能地蹲下来用手遮羞。肚脐眼下面毛绒绒的黑色让他感到耻辱。这些人物围得他密不透风。

嘭,短暂的疼痛被空白取代。

小萝卜头睁开眼,脑门上隐隐作痛。他发现,还是原来如风的路,还是原来如灰的城。只是,自己被套进木棍搭的小木城——同样的四面高墙。这个小木城,现代人把把它叫做木笼。

酒肆飘来令人愉悦的芬芳,木桶哗哗地往里倒水,扫帚拿在手里扫在风里面。那些人物已经散去,只有少数好奇者依然围着木笼。小萝卜头发出愤怒的调调完全不被理会。小萝卜头又饿又渴。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过去了。小萝卜头连发出愤怒的调调的气力都没有了。这些人物对小萝卜头采取了对待怪物的态度。

第三天的时候,酒肆飘来的味道已经不可辨析,木桶发出的倒水的声响像聋子家门的拍打,扫帚的影像仿佛被风吹得左右位移。这完全是小萝卜头饿昏了脑袋看见的风景。小萝卜头奄奄一息,就像一只小猫。偏偏这是个自然充满力量的年代,在他虚弱的时候,阴风厉雨呼啸而至。小萝卜头装在笼子里,就像被农夫忘记的装在竹笼里的鸭子。

哐,无限的绝望被空白取代。

小萝卜头再次醒来的时候,是一个朗朗艳阳天。他温暖地发现自己躺在一片大大的厚实的树叶下面。树叶让他产生了短暂的好感,旋即干裂的嘴唇让他本能地用舌头先舔了下上嘴唇,然后是下嘴唇。他吃力地起身找水喝。有光的地方是木棂窗格子,窗格子边上的泥墙挂着一身蓑衣和一顶斗笠。就在这面墙下,是个木桶。小萝卜头对木桶和水的关系已经在三天里迅速地形成了见解。小萝卜头蹒跚地走过去,直接掀开木盖,短短的脖颈仿照长颈鹿的姿势,伸了进去吸水。在我们看来这样喝水的方式非常费力。即使在那时候,先民也感到不可思议。“不是这样喝水。”从门外进来一个姑娘发出的调调。这个调调柔和如水。

小萝卜头缩回脖颈,回头望见一个裹着树叶的人物。小萝卜头不知性别为何物,所以不知这是一个裹着粗布头顶小花笑着眉目和他说话的女子。小萝卜头认为她的树叶美的就像夏天水边阔叶林一样。小萝卜头盯着她看,感觉很好,好得像是走在星光下哼着小调。

“翁翁,他醒了。”姑娘从门前闪过,消失了。

“噢。”门外传来的调调又低沉又沙哑,像一碗浑浊的黄河水。这是一个老头子。老头子是姑娘的爷爷。

小萝卜头眨了几下眼的功夫,老头子站到之前姑娘站的位置。姑娘躲在老头子身后。

“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怎么会被丢在城外枯木林子里。”老头子的调调像黄河水奔腾。小萝卜头完全不知所云。但他眼睛闪烁的光芒沉淀的期待,让小萝卜头认为他的调调有着某种含义。

“翁翁,他听不懂我们说话哩。我们还是先让他吃饭吧。他饿了吧。”小萝卜头他眼睛挪向姑娘。姑娘又闪开了。

老头子走进来,继续着他难懂的调调。这调调难懂却亲切得让小萝卜头感受到善意。小萝卜头也发出他的小调,他想说你们真好,他想说你们救了我吧,他想说他走过高山和流水,他想说他一路上风餐露宿夏天温暖冬天冰凉。老头子和小萝卜头各自曲调,彼此区别,彼此和谐。老头子看着小萝卜头的眼睛,小萝卜头看着老头子的眼睛。在四目相对中,老头子觉得他不是怪物,小萝卜头进城后的惶恐也消失殆尽。

姑娘从门里进来,端着一个大碗。大碗里装着飘着气的东西。小萝卜头不知道那是蒸过的红薯。老头子把小萝卜头拉到木桌边上坐下。姑娘在木桌的对面坐下。姑娘抓起一个红薯给小萝卜头,小萝卜头从姑娘手里接过一个热乎的飘香的东西。姑娘又从碗里抓起另一个红薯,小心翼翼地从侧面往下剥皮。小萝卜头也顺着纹理,从东西茎蔓连接处,往下剥皮。姑娘轻轻地咬了一口去皮的红色,小萝卜头也更轻地更小地也咬了一下红色。前所未有的甘甜和芳香,让小萝卜头抿起嘴,快速咀嚼起来。

“你没吃过红薯嘛,我们家门前种了一片红薯呢。一年都吃不完吃不腻。”姑娘扑闪着大眼睛,她的调调像咕咚咕咚的小泉水。小萝卜头张开了嘴,第二口大得像海洋。红薯的香味从鼻子一直香到脾里,甘甜从嘴里一直甜到心里。

“你怎么会被丢在枯木林里,要不是翁翁劈柴路过发现你,把你背回来。你会被林子里的狼给叼走的。城里每年都有人被狼叼走的。翁翁说狼只会叼坏人。你没被叼走,说明你还不坏哩。你从哪里来,要去哪里呀。怎么会不穿衣服晕倒在大雨中呢。你现在穿的是翁翁的衣服,破了点,但是厚实。已经两天了,翁翁说你摸上去完全没有温度。翁翁真担心雨天不停歇,太阳不出来怕你也醒不来。”小萝卜头觉得泉水叮叮咚咚的像那口去年春天在森林遇过的一样。要知道,那是小萝卜头喝过的最甘甜最解渴的一次。

“你多大了。我十五了。你识字吗,翁翁识字,他会写用木枝棍子在泥土里写大大的方方的字呢。你有翁翁吗?你家住在哪里。”姑娘很想知道眼前这个眉目清楚,长发飘飘,瘦瘦的男孩子的事情。因为姑娘在城里遇上的男孩子总是捉弄她,她不喜欢那些人。她觉得这个男孩子不一样。可是,小萝卜头完全听不懂。在姑娘叮咚的调调中一口气吃了四个大红薯。

在老头子和姑娘的木屋中,在阳光和红薯混合的红色中,小萝卜头一天一天恢复了气力。他从屋里活动到屋外,健步如飞,如猱升木,仿佛是大自然的主人。这是老迈的翁翁和柔弱的姑娘所不可企及的。小萝卜头劈柴、刺鱼、烧火、挑水、上山、下水,瘦小却无所不能。翁翁和姑娘在十几年的漫长时光里,辛苦自担,冷暖自知,从未享过这样的担待。在那个手工的年代,青壮年才是最先进的生产力。小萝卜头让这间在城外孤单站立的木屋,突然添了许多的力量和人气。

有时候,姑娘坐在阳光下做针线活,纳双千层底儿,缝件新衣裳。小萝卜头就在一边哼着小调对着姑娘笑。有时候,小萝卜头在木屋顶上哼着小调,修葺茅草。姑娘从木梯子上来,端来一碗清凉的水。有时候,翁翁在泥土里写字,小萝卜头和姑娘也拣来木枝跟着歪歪扭扭地写。他们在院落里其乐融融。他们不知道这情景后来落在了后世画家的笔墨想象里。

“元元”是小萝卜头耳朵里常常听见的调子。翁翁常常张圆了嘴,从喉咙里发出元元的调子,从平到仄。这时候,姑娘就张口:“嗨。”在日复一日的听说中,在小萝卜头的念想里,姑娘叫元元,老头叫翁翁。

又是一个灿烂千阳天。阳光晃了小萝卜头一眼,他冒出一个想法。他张了张口,想做一个检验的冒险:元元。他的调调像一颗石头丢进泉里,引来元元不加思索“咚”的回答。姑娘回过头,发现小萝卜头张大了嘴,姑娘意识到这个生硬的声音从这张沉默的嘴里发出来,不禁双眼凝霜,感动仿佛从心里来。翁翁则哎哟哎哟地叫唤,仿佛亦有前所未遇的喜事。小萝卜头呆在那里,同样沉浸于那个叫做感动的抽象感情里。这便是小萝卜头发出的第一声人类文明的调子,在那个阳光里,在那么久远的以前。

此后,小萝卜头不断地学会了许多调子。有时候很短,有时候很长。像一个刚开口说话的婴儿,他不断给翁翁和元元带来惊喜,惊喜归于平常。小萝卜头会说会笑会逗翁翁和元元还会卖乖和装傻。他学会了语言,也通透了文明人的情感。

一晃三年过去了,姑娘十七岁了。小萝卜头也长了三岁。在一个夜里,小萝卜头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从天上来,渡过河口,一路向南。翻山越岭,横江过河,见过星空和白昼,然后进城。还梦见自己像搭在一列长长的猛兽上,不断掠过风景,有个声音问自己“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呢。”最后梦见元元和翁翁的时候,小萝卜头醒了过来。月光洒在木屋的窗棂上,窗外深得看不见远处。“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呢。”

小萝卜头在早晨起来。他开门在木屋前的木架下站着。他看见露水挂在草木的发梢,太阳黏在山腰。何去何从的疑问困扰着他,就像困扰着天下和后来的所有的人。隔着窗子,在木屋里,元元偷偷看着小萝卜头,看他立在那里,她想到相处已三年。

几日后的早晨,小萝卜头提出要走时,翁翁几乎不相信。小萝卜头用吃不准的调子说:“我要走了。我在这里已经很久了。我是从远方来,也要去远方。来不及了。我三天后出门。”元元脸色的变化看上去淡写轻描。翁翁在泥土地里写了一个上午的字,元元在木屋里蒸了一个上午的红薯。下午的时候,翁翁找来小萝卜头,当着元元的面告诉他:你走吧。我卜了一卦,后天是离开的吉日。小萝卜头看见元元低着头不说一句话,桌子上的红薯凉了却还满满地装了一碗。一切都是不同往日的情景。

第二天是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最短暂的一天。还没缓过神,天就黑了。小萝卜头在天黑前已经打理好衣服和红薯。翁翁装了满满一袋子的红薯,元元还给了他一片铁片、一块石头和一节杉木做火绒。有了这三样东西,就可以取火和烤红薯了。小萝卜头把这些东西打理好放在那张斑斑驳驳的木桌上。

这天夜里是小萝卜头睡得最深的一夜。他以为,明天就可以精神饱满地出发了。小萝卜头并不知道,翁翁和元元在各自的屋里度过了最漫长的一夜。在翁翁那里,他觉得仿佛第二天儿子就要远行了。而元元无声地哭了一夜,她喜欢着这个不知底细的瘦小男孩,这么多年喜欢都像最初的那一眼一样。小萝卜头并不知道世间还有一种感情,既不叫亲情,也不叫友情,却更加得让人难以自持。

第二天天一亮,小萝卜头就像最初一样,哼着饶有趣味的小调上路了。翁翁和元元立在门口,也像初见一样,只是当时朝里,此次向外。小萝卜头回过头来,和翁翁、元元挥手作别。他并没有学会“再会”这个调调。因为他们没有教过他。他看见元元低着头,并不看他。元元希望小萝卜头能停下来,回来对她说些什么。但他没有停下步子,翁翁和元元逐渐在他的视线里变小,逐渐融入到木屋的色调中。而小萝卜头则走进了红薯地的绿色,越走越远了。

元元想知道的,她并不知道。

元元并不知道,在小萝卜头走出门槛的时候,他曾想到翁翁是他的爷爷。而想到元元,一滴眼泪从他的左眼角慢慢地沿着脸颊往下流。他用左手擦去了它可心里还是感到从未有过的悲伤。他也想对元元说些什么。

元元并不知道,小萝卜头从没有流泪过。在没有找到那个词汇时,小萝卜头只能偷偷地流泪偷偷地悲伤。

元元并不知道,那是小萝卜头的一件疯狂的小事。而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

小萝卜头是我想到的名字。面对一个瘦小的男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不知道小萝卜头和元元还有翁翁到底是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但在我知道,他们在我的世界里。

类别:小说 | 评论(5) | 浏览()
 
20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00:45 A.M.

小萝卜头是我想出来的他的名字。面对一个瘦小的男人,要想出一个这样的形容,实在容易得很。他窜进我的想法,仅仅是因为我仿佛在梦里见过他。人的奇怪之处,是人会做梦,而梦又是虚虚实实的,让你有时以为梦境中的一切就发生在你的身上。

小萝卜头从天上来,渡过河口,一路向南。要知道,在公元以前,小萝卜头看见的世界完全不是现在的情景。小萝卜头走过的路杂草丛生,我们叫它路仅仅是因为他的前脚掌将在下一秒踩下去,在下下秒另一只脚又要踩过去。那时候,走这个字还没有出现在柔软的纸面上。风景从他眼前飞驰着,有时候是阴森可怖的森林,有时候是一望无垠的戈壁滩,有时候是汹涌直下的瀑布,因为走的很快,小萝卜头看他们的视线和角度就像乘在现代的火车上。坐火车的时候,人们常常面对奔腾而过的风景感到无聊。这种感觉古今无异。小萝卜头很快就感到无聊。于是,小萝卜头张了口,哼起了有一些变化的小调。那些小调子,在音乐普及的现代,我们会发现完全没有节奏的美感和力量。可是,小萝卜头觉得有趣多了。在低微的趣味里,小萝卜头饥则食,渴则饮,困则息,走过冬季的原野,走过漫天的星光,不知不觉走到了现在。

一座四面高墙的庞然大物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个庞然大物叫做城。

小萝卜头完全不知城为何物。所以,他在城门前停住不前。他不知道是要进门,还是绕过去就像绕过山头。城门给了他无限的遐想。因为城门是新鲜的事物,它看上去就像没有天空的洞穴。

小萝卜头哼着小调,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带着遐想。此时天光未亮,一切尚不明朗,城内一片灰。此时城里的人因为文明的演进,已经有了作息,还在睡觉。小萝卜头发现脚下如同在飘,因为城里灰色的路不长缠脚的草。他轻便地横着走一里,竖着走一里,在路的纵横里,交织出大大的困惑。酒肆的旗在风里飘,木桶靠在紧密的门边,竹子编的扫帚架在木架上。我们能形容的一切小萝卜头完全无法形容。

天光一亮,世界发出了大大的调调。这些调调完全覆盖了小萝卜头的小调。街上的人物从木桶边上陆陆续续地出来。小萝卜头迅速地发现了差别。这些人物身上都裹着宽阔的叶子,一片,两片不等。而自己一丝不挂。这完全是小萝卜头的误解。我们知道这些叶子叫做布。小萝卜头被这些人物一圈又一圈地围住,他们的调调就像森林里飞鸟的鸣叫一样难以理解。他们有的用手指指点点,有的摇头瞪眼。他们看见小萝卜头,觉得见到了不着一物的怪物。小萝卜头惊愕地看着他们,本能地蹲下来用手遮羞。肚脐眼下面毛绒绒的黑色让他感到耻辱。这些人物围得他密不透风。

嘭,短暂的疼痛被空白取代。

小萝卜头睁开眼,脑门上隐隐作痛。他发现,还是原来如风的路,还是原来如灰的城。只是,自己被套进木棍搭的小木城——同样的四面高墙。这个小木城,现代人把把它叫做木笼。

酒肆飘来令人愉悦的芬芳,木桶哗哗地往里倒水,扫帚拿在手里扫在风里面。那些人物已经散去,只有少数好奇者依然围着木笼。小萝卜头发出愤怒的调调完全不被理会。小萝卜头又饿又渴。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过去了。小萝卜头连发出愤怒的调调的气力都没有了。这些人物对小萝卜头采取了对待怪物的态度。

第三天的时候,酒肆飘来的味道已经不可辨析,木桶发出的倒水的声响像聋子家门的拍打,扫帚的影像仿佛被风吹得左右位移。这完全是小萝卜头饿昏了脑袋看见的风景。小萝卜头奄奄一息,就像一只小猫。偏偏这是个自然充满力量的年代,在他虚弱的时候,阴风厉雨呼啸而至。小萝卜头装在笼子里,就像被农夫忘记的装在竹笼里的鸭子。

哐,无限的绝望被空白取代。

小萝卜头再次醒来的时候,是一个朗朗艳阳天。他温暖地发现自己躺在一片大大的厚实的树叶下面。树叶让他产生了短暂的好感,旋即干裂的嘴唇让他本能地用舌头先舔了下上嘴唇,然后是下嘴唇。他吃力地起身找水喝。有光的地方是木棂窗格子,窗格子边上的泥墙挂着一身蓑衣和一顶斗笠。就在这面墙下,是个木桶。小萝卜头对木桶和水的关系已经在三天里迅速地形成了见解。小萝卜头蹒跚地走过去,直接掀开木盖,短短的脖颈仿照长颈鹿的姿势,伸了进去吸水。在我们看来这样喝水的方式非常费力。即使在那时候,先民也感到不可思议。“不是这样喝水。”从门外进来一个姑娘发出的调调。这个调调柔和如水。

小萝卜头缩回脖颈,回头望见一个裹着树叶的人物。小萝卜头不知性别为何物,所以不知这是一个裹着粗布头顶小花笑着眉目和他说话的女子。小萝卜头认为她的树叶美的就像夏天水边阔叶林一样。小萝卜头盯着她看,感觉很好,好得像是走在星光下哼着小调。

“翁翁,他醒了。”姑娘从门前闪过,消失了。

“噢。”门外传来的调调又低沉又沙哑,像一碗浑浊的黄河水。这是一个老头子。老头子是姑娘的爷爷。

小萝卜头眨了几下眼的功夫,老头子站到之前姑娘站的位置。姑娘躲在老头子身后。

“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怎么会被丢在城外枯木林子里。”老头子的调调像黄河水奔腾。小萝卜头完全不知所云。但他眼睛闪烁的光芒沉淀的期待,让小萝卜头认为他的调调有着某种含义。

“翁翁,他听不懂我们说话哩。我们还是先让他吃饭吧。他饿了吧。”小萝卜头他眼睛挪向姑娘。姑娘又闪开了。

老头子走进来,继续着他难懂的调调。这调调难懂却亲切得让小萝卜头感受到善意。小萝卜头也发出他的小调,他想说你们真好,他想说你们救了我吧,他想说他走过高山和流水,他想说他一路上风餐露宿夏天温暖冬天冰凉。老头子和小萝卜头各自曲调,彼此区别,彼此和谐。老头子看着小萝卜头的眼睛,小萝卜头看着老头子的眼睛。在四目相对中,老头子觉得他不是怪物,小萝卜头进城后的惶恐也消失殆尽。

姑娘从门里进来,端着一个大碗。大碗里装着飘着气的东西。小萝卜头不知道那是蒸过的红薯。老头子把小萝卜头拉到木桌边上坐下。姑娘在木桌的对面坐下。姑娘抓起一个红薯给小萝卜头,小萝卜头从姑娘手里接过一个热乎的飘香的东西。姑娘又从碗里抓起另一个红薯,小心翼翼地从侧面往下剥皮。小萝卜头也顺着纹理,从东西茎蔓连接处,往下剥皮。姑娘轻轻地咬了一口去皮的红色,小萝卜头也更轻地更小地也咬了一下红色。前所未有的甘甜和芳香,让小萝卜头抿起嘴,快速咀嚼起来。

“你没吃过红薯嘛,我们家门前种了一片红薯呢。一年都吃不完吃不腻。”姑娘扑闪着大眼睛,她的调调像咕咚咕咚的小泉水。小萝卜头张开了嘴,第二口大得像海洋。红薯的香味从鼻子一直香到脾里,甘甜从嘴里一直甜到心里。

“你怎么会被丢在枯木林里,要不是翁翁劈柴路过发现你,把你背回来。你会被林子里的狼给叼走的。城里每年都有人被狼叼走的。翁翁说狼只会叼坏人。你没被叼走,说明你还不坏哩。你从哪里来,要去哪里呀。怎么会不穿衣服晕倒在大雨中呢。你现在穿的是翁翁的衣服,破了点,但是厚实。已经两天了,翁翁说你摸上去完全没有温度。翁翁真担心雨天不停歇,太阳不出来怕你也醒不来。”小萝卜头觉得泉水叮叮咚咚的像那口去年春天在森林遇过的一样。要知道,那是小萝卜头喝过的最甘甜最解渴的一次。

“你多大了。我十五了。你识字吗,翁翁识字,他会写用木枝棍子在泥土里写大大的方方的字呢。你有翁翁吗?你家住在哪里。”姑娘很想知道眼前这个眉目清楚,长发飘飘,瘦瘦的男孩子的事情。因为姑娘在城里遇上的男孩子总是捉弄她,她不喜欢那些人。她觉得这个男孩子不一样。可是,小萝卜头完全听不懂。在姑娘叮咚的调调中一口气吃了四个大红薯。

在老头子和姑娘的木屋中,在阳光和红薯混合的红色中,小萝卜头一天一天恢复了气力。他从屋里活动到屋外,健步如飞,如猱升木,仿佛是大自然的主人。这是老迈的翁翁和柔弱的姑娘所不可企及的。小萝卜头劈柴、刺鱼、烧火、挑水、上山、下水,瘦小却无所不能。翁翁和姑娘在十几年的漫长时光里,辛苦自担,冷暖自知,从未享过这样的担待。在那个手工的年代,青壮年才是最先进的生产力。小萝卜头让这间在城外孤单站立的木屋,突然添了许多的力量和人气。

有时候,姑娘坐在阳光下做针线活,纳双千层底儿,缝件新衣裳。小萝卜头就在一边哼着小调对着姑娘笑。有时候,小萝卜头在木屋顶上哼着小调,修葺茅草。姑娘从木梯子上来,端来一碗清凉的水。有时候,翁翁在泥土里写字,小萝卜头和姑娘也拣来木枝跟着歪歪扭扭地写。他们在院落里其乐融融。他们不知道这情景后来落在了后世画家的笔墨想象里。

“元元”是小萝卜头耳朵里常常听见的调子。翁翁常常张圆了嘴,从喉咙里发出元元的调子,从平到仄。这时候,姑娘就张口:“嗨。”在日复一日的听说中,在小萝卜头的念想里,姑娘叫元元,老头叫翁翁。

又是一个灿烂千阳天。阳光晃了小萝卜头一眼,他冒出一个想法。他张了张口,想做一个检验的冒险:元元。他的调调像一颗石头丢进泉里,引来元元不加思索“咚”的回答。姑娘回过头,发现小萝卜头张大了嘴,姑娘意识到这个生硬的声音从这张沉默的嘴里发出来,不禁双眼凝霜,感动仿佛从心里来。翁翁则哎哟哎哟地叫唤,仿佛亦有前所未遇的喜事。小萝卜头呆在那里,同样沉浸于那个叫做感动的抽象感情里。这便是小萝卜头发出的第一声人类文明的调子,在那个阳光里,在那么久远的以前。

此后,小萝卜头不断地学会了许多调子。有时候很短,有时候很长。像一个刚开口说话的婴儿,他不断给翁翁和元元带来惊喜,惊喜归于平常。小萝卜头会说会笑会逗翁翁和元元还会卖乖和装傻。他学会了语言,也通透了文明人的情感。

一晃三年过去了,姑娘十七岁了。小萝卜头也长了三岁。在一个夜里,小萝卜头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从天上来,渡过河口,一路向南。翻山越岭,横江过河,见过星空和白昼,然后进城。还梦见自己像搭在一列长长的猛兽上,不断掠过风景,有个声音问自己“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呢。”最后梦见元元和翁翁的时候,小萝卜头醒了过来。月光洒在木屋的窗棂上,窗外深得看不见远处。“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呢。”

小萝卜头在早晨起来。他开门在木屋前的木架下站着。他看见露水挂在草木的发梢,太阳黏在山腰。何去何从的疑问困扰着他,就像困扰着天下和后来的所有的人。隔着窗子,在木屋里,元元偷偷看着小萝卜头,看他立在那里,她想到相处已三年。

几日后的早晨,小萝卜头提出要走时,翁翁几乎不相信。小萝卜头用吃不准的调子说:“我要走了。我在这里已经很久了。我是从远方来,也要去远方。来不及了。我三天后出门。”元元脸色的变化看上去淡写轻描。翁翁在泥土地里写了一个上午的字,元元在木屋里蒸了一个上午的红薯。下午的时候,翁翁找来小萝卜头,当着元元的面告诉他:你走吧。我卜了一卦,后天是离开的吉日。小萝卜头看见元元低着头不说一句话,桌子上的红薯凉了却还满满地装了一碗。一切都是不同往日的情景。

第二天是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最短暂的一天。还没缓过神,天就黑了。小萝卜头在天黑前已经打理好衣服和红薯。翁翁装了满满一袋子的红薯,嗡嗡还给了他一片铁片、一块石头和一节杉木做火绒。有了这三样东西,就可以取火和烤红薯了。小萝卜头把这些东西打理好放在那张斑斑驳驳的木桌上。

这天夜里是小萝卜头睡得最深的一夜。他以为,明天就可以精神饱满地出发了。小萝卜头并不知道,翁翁和元元在各自的屋里度过了最漫长的一夜。在翁翁那里,他觉得仿佛第二天儿子就要远行了。而元元无声地哭了一夜,她喜欢着这个不知底细的瘦小男孩,这么多年喜欢都像最初的那一眼一样。小萝卜头并不知道世间还有一种感情,既不叫亲情,也不叫友情,却更加得让人难以自持。

第二天天一亮,小萝卜头就像最初一样,哼着饶有趣味的小调上路了。翁翁和元元立在门口,也像初见一样,只是当时朝里,此次向外。小萝卜头回过头来,和翁翁、元元挥手作别。他并没有学会“再会”这个调调。因为他们没有教过他。他看见元元低着头,并不看他。元元希望小萝卜头能停下来,回来对她说些什么。但他没有停下步子,翁翁和元元逐渐在他的视线里变小,逐渐融入到木屋的色调中。而小萝卜头则走进了杂草丛生的绿色,越走越远了。

元元想知道的,她并不知道。

元元并不知道,在小萝卜头走出门槛的时候,他曾想到翁翁是他的爷爷。而想到元元,一滴眼泪从他的左眼角慢慢地沿着脸颊往下流。他用左手擦去了它可心里还是感到从未有过的悲伤。他也想对元元说些什么。

元元并不知道,小萝卜头从没有流泪过。在没有找到那个词汇时,小萝卜头只能偷偷地流泪偷偷地悲伤。

元元并不知道,那是小萝卜头的一件疯狂的小事。而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

小萝卜头是我想到的名字。面对一个瘦小的男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不知道小萝卜头和元元到底是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但在我知道,他们在我的世界里。

类别:小说 | 评论(0) | 浏览()
 
2007年12月01日 星期六 01:45 P.M.

王十三觉得这样的结尾非常窒息,开花和死去的并列,让他想到一个矛盾的短语:美好与绝望。王十三深深地舒了口气。雁蔬已经哭得淅沥哗啦,她手里的纸巾揉成一团,饱和得不能再擦了。

从剧院出来,王十三骑车送雁蔬回家,雁蔬手臂环抱着王十三的腰间,手攥着王十三的衣角。一路上沉默,初冬的夜风吹得街边的树叶簌簌作响。

王十三回到寝室已经是十点四十五。脱了鞋袜,王十三蒙头就睡。明天就是星期一了。意识到这一点,王十三突然恍惚起来,他觉得有一个充满蛊惑和低沉的声音从远方传来:星——期——一,就像惊悚片中邪恶的咒语。王十三和那些颇有才华的文科生一样,课堂的枯燥仿佛被置于放大镜之下,厌倦的情绪无法自持。他宁愿在无人的校园小路无聊地晃荡,或者泡一天的图书馆,也不愿囚困于教授平淡和刻板的宣读。王十三在课堂中曾经也如鱼得水。在他的中学时代,他是一个标准的听话孩子,无棱无角像个光滑的蛋。上课端坐,细心笔记,复制下老师的每一个词汇和标点。老师的朗诵和评点,在他看来,简直就是接近真理的唯一版本。他觉得老师的嘴,就像一口五光十色的泉,喷涌着光亮纯净的水,全然不知道这泉有时候不是那么顺畅,有时候漂浮着肥皂泡,有时候甚至充满着令人恶心的味道。直到上了大学,他的心眼方才被揭去纱罩。他发现,水上漂浮物中还有一些叫做平淡无奇,还有一些叫做信口雌黄。他的阅读口味也影响着他的观点。懒散诗人的自由文章,在赋予他比别人更多才华的同时,也让他不愿墨守课堂。就是在这样的恍惚中,王十三翩然入梦。这一天的疲劳在这一刻开始融化了。

王十三从雪地里挣扎着,可是雪里一双有力的手死死地拖着他的脚。他感到疼痛和绝望。远方山头上的红旗在风里哗啦哗啦地飘着。指路牌上不合常理地写着:2053年。在嗡嗡的电波扰动下,广播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声音生硬得像石头:我们把无限大的事物称为宇宙,我们把无限长的诺言称为爱情。雪地里突然出现一个裸体女人,她的碎步前行,让人以为她是款步在东海有贝壳和仙人掌的夏日沙滩上。这个女人的脸一片空白。身体的曲线像一个可口可乐玻璃瓶,加上胸前圆润的乳房,证明着她不是男人。王十三大声呼喊,他希望她拉她一把。她越来越近,当她在王十三跟前三米时,王十三发现脚下那只手绵绵延延足有五米的光景,居然连向女人的肩膀。女人的脸成了一面镜子,照得雪光在风里摇晃。王十三害怕极了,他从雪地里挣扎着,可是雪里一双有力的手死死地拖着他的脚。哐当的一声,王十三惊醒过来,他斜眼看见寝室的门唧唧地晃着,风直往屋里窜。他眼角湿润了,在空无一人的寝室里王十三突然感到生的绝望。

王十三转念从枕头底下掏出海子的诗,翻到的一页上写的是:给每一座山每一条河取一个温暖的名字。这让他觉得好过许多。

类别:小说 | 评论(1) | 浏览()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11:43 P.M.

如你所知,唐朝诗歌风行,就如今天的流行歌曲一般。唐朝的书生吟诗能够吟出名气的,常常不是在学堂而是酒馆以及妓院。这又如今天最能写文章的,其实隐藏在阴暗窒息、夜漫漫小强做伴的网吧。

那个书生,便怀着如上的信念,在酒楼喝得烂醉、疯疯颠颠地吟风咏月。他以为总有一天他能收获灵感、声名以及不俗的爱情。就是在这个夜里,那些在酒楼上挥霍的时光和消化的米酒,终于换得了一个气度不凡、相貌可人的女子的频频的秋波。

这位女子的父亲官居国子祭酒。国子祭酒既不负责祭祀也不负责备酒,而是国子监的主管官员。虽然不是要职,但也算大家。因此,这位女子从小养在深闺。日子漫无绝尽而墙内四方的风景有限,这位女子厌倦亭前的花开花落,总惦记着围墙之外的云卷云疏。今夜被她逮着了机会,有惊无险地溜出来了。长安城的灯红酒绿、无尽繁华是她不曾想见的,震撼竟如置身云端。而当她在街头拐角处,听见酒楼之上那个书生吟出的诗句,便仿佛穿梭了时间,看到他黑夜里盏酒下肚,听到冲鼓和笙调。于是便立在那里,痴也似的。

第二幕

书生和女子的爱情铺展得有如满地缤纷,耀眼夺目。八人大轿,洞房花烛,喜结连理,看上去是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好戏。

但,忽然之间,风起雨骤,万物躁动,清风朗月不见了。长安城内人心惶惶,乱如蛾飞。人们听说从东边有姓安的乱臣贼子已经杀到潼关。世道乱了,书生与女子如浮萍一般,被冲散了。“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我里百余家,世乱各东西。”

第三幕

书生与女子在乱世中苟且活了下来,他们用一生的时间吃尽人间的苦难,也用一生的时间寻找对方。可他们再未曾相逢。

仿若同时,书生在月凉如水下面飘渺的一叶扁舟中,女子则在酒楼边上的一间昏暗小屋干冷的木床上,带着无尽的遗憾和绝望,一起进入到延绵无尽的永夜。

而在无声的另一个黑暗角落,秋海棠瞬间开放,那是异常耀眼令人晕眩的红。

……

类别:小说 | 评论(2) | 浏览()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11:25 P.M.

今天,他们去的是皮雷大剧院,去看一场名叫《秋海棠之恋》的话剧。雁蔬父亲在市文化局担任要职,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票子。雁蔬很小的时候,便经常屁颠屁颠地跟着父亲,去看那些虚虚实实、光影流转的表演。在某种力量下,雁蔬爱上话剧和电影,就像那些艺术家一样。我们又可以说王十三坐收其利,在三年里享用了许多次无本无利的精神大餐。《秋海棠之恋》是城里最叫座的腕——大唐的作品,尚未首演,便已经造足了势。在这个冬天,城里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秋海棠之恋的精致海报,海报上方放大的秋海棠花蕊微卷,柔媚动人,下方是一对穿着古装的情人相拥而泣。而海报上配上的文字是:“《采兰杂志》载:古代有一妇女怀念自己心上人,但总不能见面,经常在一墙下哭泣,眼泪滴入土中,在洒泪之处长出一植株,花姿妩媚动人,花色像妇人的脸,叶子正面绿、背面红的小草,秋天开花,名曰:“断肠草”。此便为秋海棠。”这样的海报无疑具有令人心驰神往的力量。王十三和雁蔬自然不会错过。

王十三和雁蔬赶到剧院时,暮色渐浓。他们在街角的肚量饭店一人喝了一碗滚烫的酸辣汤,便在开演前半小时进入剧场,在靠右边的位置上坐定。开演前的话剧场和电影院,是截然不同的情景。话剧场的人声喧嚣仿佛全被电影院借走,一片寂静;铺了红地毯的走道,像个无力的老头子,根本踩不出富有力道的声响。王十三和雁蔬不好意思谈笑、嬉耍,无所事事,在暧昧的灰暗光线刺激下,互相抚摸着对方的大腿。黑色其实最光亮,它常常能照见人性最真实的部分,比如喷薄的欲望又比如深不见底的脆弱。王十三第一次触碰到雁蔬的身体时,害羞得耳根都红了。他触碰的是雁蔬的小肚肚。那是一次长久和深刻的旅行,从小肚肚到雁蔬胸前的乳房。王十三搜索着合适的语言和词语来形容那种奇妙,但发现这很难。直到很多年以后,王十三在一部电影的台词里,终于找到了那时想表达的感受:那就像天鹅绒。那一瞬间,王十三突然跌入到一种深不见底的忧伤之中。

王十三的手尖抚过一块光滑的天鹅绒,话剧就开始了。雁蔬推开王十三的手,给了一个到此为止的眼色。王十三便慢吞吞地缩回手来,似乎尚未尽兴极不情愿。

第一幕

公元七百多年,天宝若干年。长安城一片安宁,清风抚柳,花好月圆。酒楼里有喝得半醉的书生吟咏:一盏新罗酒,凌晨恐易消。归应冲鼓半,去不待笙调。

类别:小说 | 评论(0) | 浏览()
 
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10:03 P.M.

一九九六年冬天。大约是一个天朗气清的午后。王十三在小溪林边垂着脑袋,百无聊赖地拨弄着毛竹枝头上仅存的几片叶子。这是他无比熟悉的地点,在他号称人生黄金时段的大学四年里,王十三那些浪漫的细节有三分之一发生在这里。阳光穿过稀疏的林子,与其说是扑打在眼里的光线让王十三恹恹欲睡,不如说是单调的等待。王十三等的人,正是雁蔬。

半小时后,通向小溪林的泥土小路,从西面二十米开外的地方传来自行车丁零丁零的声响。王十三一阵欣喜,回过头去,见着的正是雁蔬和她的单车。雁蔬从阳光中走来,披着光辉,但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是王十三先开的口:我等你等得都睡着了。你真能折腾。

雁蔬走到毛竹林子下,光辉消失了。她的脸像从水中浮出来一样,王十三看到她俏皮地咧开嘴,然后眼睛瞟向竹尖的位置。王十三阅读到了一丝的歉意和九十九丝的理所当然。

“哎,真理永远握在女人的手里。迟到有理啊。”

雁蔬把视线拉回来,努着嘴对王十三说:一点都不幽默嘛。我又不是故意迟到的。

雁蔬的父母都是干部,家底殷实,万千宠爱都给了唯一的千金。雁蔬的性子里有一股时常显现的执拗。王十三拉起雁蔬柔软的小手,假意要啃,满脸堆笑:“再迟到就啃一口。”雁蔬立马如花绽放,笑得咯咯的响。嘴里还嘀咕着:讨厌。

王十三接过倚在雁蔬身上的车把子,一手拉着她,朝着阳光往回走。

王十三和雁蔬,交往三年有余。在这个城里最著名的大学,王十三学中文,雁蔬学外语。大二那年,王十三以一首《离开那年春光烂漫》的诗,在学校的文学圈子有了小小的名气。九三年,那是一个遍地才华的时段。大学生们和文学一起,纯粹得就像山间泉水。写点小诗,刻在桌上,最后附上你许给自己的笔名,那首诗不定会出现在下周出版的文学刊物上。而你的笔名则能给那些师弟师妹们无限的猜想。也可以说,雁蔬首先认识王十三,其次才认识王亦郎。因为《离开那年春光烂漫》署的是王十三。雁蔬自小有很流畅的语言感觉,写的课堂作文常常成为课堂范文。可当她读到“离开那年 秋开始在夏以后 冬天的缝隙里春光烂漫 像裹着绒毛大衣的懒妇人”,她突然觉得温暖如潮。

年轻人的最初情事,总是千篇一律的套路,如你所想的那样:王十三爱上了她的容貌,雁蔬爱上了他的文采。如果不是那点小文采,王十三看上去真的平凡得不得了:瘦,中等个子,削过的双颊,从你眼前晃过就晃过。而现在,王十三再从人流如织的大街晃过,便不再是晃过了。他无限得意地牵着雁蔬,昂首挺胸,就如小小竹排江中游,融进长街斜阳深沉的温柔里。完全不顾两岸鹤立的人群和观望的目光。

类别:小说 | 评论(0) | 浏览()
 
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11:39 P.M.

王十三从书架里往外掏书。他用拇指和食指一本一本拎出来,就像螃蟹钳着一片瓦。这些书放在书架上已经有一些年头了,不若如此,书皮上拎的地方不致留下灰色的指纹。王十三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王十三性喜安定,不是“让城市更美好”的动迁,他无论如何不会离开这栋远远看上去像火柴盒的老房子。从王爷爷三七年搬到这里,王家在这里已经住了七十年。七十年里,“大城小事”不断成为“城南旧事”,最后飘落在风的角落,再没有人记起。王十三爬上鬓角的霜发,仿佛是唯一能让你想起时间曾经在这个地方悠悠划过的东西。王十三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来不及难过。王十三手里拎着一本散了页的李白诗集,在这尚存人气和体温的老房子里,折返走。如何处理这一堆书本,看上去是个棘手的事情。

也就是在这寻思的瞬间,一张被书页压得像是阔叶标本的纸,翻飞着飘在地板上。王十三把李白诗集顺手放在书架齐腰的下层,旋即俯下身去。王十三拾起纸,他看到平整的纸页蓝色的笔迹已经有了渗开的面貌。而摸上去,这纸又干燥又平滑。王十三哗哗地抖开纸页,映入眼帘的是陌生而遥远的字迹。王十三断定这绝不是自己的手笔,纸上的字迹比他的小巧工整,假如字如其人的话,执笔的主人应该是一位娇小依人的女孩。王十三轻轻地张合着唇齿,从七岁进入村小,看到第一篇方正的中国文字起,这一读书的动作竟已柔软地嵌入这个瘦削男人的漫长岁月里。

“王亦郎,见信的时候,你会是在哪呢。”

王亦郎就是王十三。王爷爷颇有些墨水和风致,给了王十三一个浪漫异常的名字。

“从前日与你在小溪林别后,我便晃晃忽忽的。我出身简单,从小就在父母的蜜罐中泡着,这是你所知道的。这样的结局无异于一场轰顶的灾难。”

小溪林?王十三大致有一个模糊的影像。那是在城东近郊一带,靠近秋风公园的一片毛竹林子。林子边上流着一条窄得像晒干了一样的海带的小溪。小溪林现在已经成了一座楼盘的名字,楼盘的广告词非常迷人:在林子里种房子。楼盘的价格据说高得惊人,竟能惊动日理万机的大国总理。可见,那是一个风水俱佳的宝地。像是卡了的录音带,一个名字居然在王十三足球大小的脑袋里,仿佛远在千里之外。远蔬。不,是雁蔬。

“小溪林竟是开始的地方,也是结束的地方。我知道了开头,却万万没有猜到结尾。那时候,你深情地望着我,眼里闪烁着星星一样的光芒。我相信你说的话会长长久久直到我们都老了。”

这是王十三不曾读过的一封信。尽管恍如隔世的晕眩感让王十三有些短路,可他确信雁蔬给他的那些信里没有这一封。看上去,这封信并没有在预计的时间看在王十三眼里。它迟到多年。

往事在这一刻水银泻地一般铺展开来,王十三被完全淹没了。

类别:小说 | 评论(1) | 浏览()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最新文章评论
   
 

这一次,我允许你说话不算数~
 

……
 

这是我觉得最好的一篇
 
 
     


©2008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