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轴电缆外护层类型
3.7 电力电缆截面
3.7.1 电力电缆缆芯截面选择的基本要求。
3.7.1.1 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缆芯温度,不得超过按电缆使用寿命确定的允许值。持续工作回路的缆芯工作温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7.1.2 最大短路电流作用时间产生的热效应,应满足热稳定条件。对非熔断器保护的回路,满足热稳定条件可按短路电流作用下缆芯温度不超过附录A所列允许值。
3.7.1.3 连接回路在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电压降,不得超过该回路允许值。
3.7.1.4 较长距离的大电流回路或35KV以上高压电缆,当符合上述条款时,宜选择经济截面,可按“年费用支出最小”原则。
3.7.1.5铝芯电缆截面,不宜小于4m㎡。
3.7.1.6 水下电缆敷设当需缆芯承受拉力且较合理时,可按抗拉要求选用截面。
3.7.2 对10KV及以下常用电缆按持续工作电流确定充许最小缆芯截面时,宜满足附录B电缆充许持续截流量(建议性基础值),以及由附录C按下列使用条件差异影响计入校正系数所确定的允许截流量。
(1)环境温度差异。
(2)直埋敷设时土壤热阻系数差异。
(3)电缆多根并列的影响。
(4)户外架空敷设无遮阳时的日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