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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3.0:大众分享互联网财富的时代
2008年08月31日 星期日 13:44

Web 3.0:大众分享互联网财富的时代

Web 3.0 与web 1.0、web 2.0都是为了区分互联网发展过程而进行的阶段划分。互联网经历了WEB 1.0,WEB 2.0两个阶段,目前已经开始进入WEB 3.0阶段。

划分依据:

Web 1.0, web 2.0 和web 3.0的划分依据主要是阶段的发展主题及主流趋势。

在1.0阶段,互联网的主题和趋势是要提供尽可能丰富的信息,因此超文本链接①是web 1.0阶段的主要技术特征;在2.0阶段,互联网的主题和趋势是实现人在网络上的深层价值,因此,2.0阶段的网络成为网民们互动、交流和张扬个性的平台;而在3.0阶段,主题及趋势则是在实现2.0阶段交互性和个性追求的同时,重新找回1.0阶段信息的精准有效和表现有序,而本质的改变在于,打破互联网财富集中,将互联网的财富和价值全部归于大众共享。
典型特征:
Web 3.0阶段的典型特征表现在以下五个“新”上。
新理念:web 3.0阶段主张在秉承Web2.0时代的互动、分享和个性张扬的传统的同时,从“人”本身和“人”的需求角度整理展示精准有效的信息;同时,在web 3.0阶段,将打破互联网的财富集中、达到大众共享财富的理想状态。

新表现:web 3.0阶段,在信息的采集方式上,形式上与web 2.0阶段一样,由网民自主生产编辑信息,实质上,在web 3.0阶段,网民真正拥有对信息的控制权,不仅自主生产、加工海量信息,并且完全自主管理信息,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将最有价值的整理信息表现出来;在技术构成上,一个大型的网站是由无数个独立的子网站(子平台)构成,每个子网站(子平台)都是一个可以独立经营的平台,且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子网站(子平台)的信息免费由网民提供,子网站(子平台)的管理者由网民中的代表②担任,他们负责管理信息,使有价值的信息在每个平台上都平等的展现出来,不会因子网站的隶属关系而被上级网站所埋没。


新经济模式+新职能:在web时代的前两个阶段(web 1.0, web 2.0)资源有限,经营管理和服务统一由网站平台的所有者(企业,以下简称所有者)③一方运作,收益也归所有者,其主要职能是销售产品及提供产品的相关服务。在web 3.0 阶段,网站由数量庞大的子网站(子平台)构成,所有者不可能有足够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自己经营如此庞大的体系,必然要求建立一种将经营管理与支持服务彻底分开、独立运作的新经济模式。在这种新模式下,web 3.0阶段,所有者的职能从销售产品的经营型转变为提供支持的服务型,只对技术、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以及提供支持和引导,而经营和销售产品则由子网站(子平台)独立运作。


新分配制度:在web 3.0阶段,将打破互联网的财富集中、达到大众共享财富的理想状态。马云、史玉柱等互联网财富大亨的时代将一去不返,大众占有网络资源、共享财富将成为新阶段的新分配制度,每个人在web 3.0阶段都有可能成为马云,而每个人的网站也都有可能成为阿里巴巴。由于各个独立子网站(子平台)由独立的网站管理者来经营(这些管理者当然来自于广大的网民),且子网站(子平台)越多,可以参与分享财富的网民就越多,所得的巨大互联网财富归大众所共享。


结论:


综上所述,web 3.0是互联网发展的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信息依然由网民采集加工和管理,信息的价值度和精准性凸显而不埋没个性;经营与服务独立运作的新经济模式要求下,网站所有者的功能开始由经营型转变为服务型;进入互联网巨大财富由大众共享而非几家独大的时期。
注释:


① Hypertext link,从一个文本文档指向其它文本文档或从文本锚点(anchor)指向某已命名位置的链接(link)。可以实现多条信息的连接和跳转。


② 网民中的代表:分为两个体系,一是责任编辑体系,负责管理信息内容;一是子网站经营者体系,负责经营管理子网站运营。均由网民中产生,数量巨大。


③ 网站平台的所有者:提供网站平台、技术支持和服务、对网站有最终所有权的企业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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