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一起案例看诚信纳税的精神 (三)汗青父
在近期的一次讨论中,一位发言者指出,在现在,类似塞萨里尼的个案在中国仍然是不大会发生的。第一,中国人发现了意外拾获之财(意外所得)是不会申报的。(调侃地说,如果是丈夫先发现了这笔钱,也是不会向妻子申报的);第二,即使是申报了,也可以向税务局申报进行调整,说那原来是自己家的钱,申报错了,反正税务局是没有办法取证的;第三,也可以再在以后的申报中直接进行调整,反正税务局要五年或者十年以后才有可能轮查一次;第四,真的有事,也可以想办法通触一下,勾兑一下,把事情摆平(非公力救济)。调侃归调侃,这毕竟反映了我们的现实,连带折射了我们的制度。这其中反映出来的税法理论、反伪证措施、举证责任分配、取证技术、检查手段以及公力救济方式的问题,都是极为严肃的。诚实信用是商品社会的基石,这不仅是需要写在民法里(即诚实信用原则),而更重要是体现在每一位纳税人的思维方式里,立法者、行政官员、法官是否也同样宜于形成诚实信用的方式?或许某一天这一原则会写进税法里。但是如果有诚实信用之信条,乃至信仰,在行动中无法体现,法条仍然会是一稿空文。
诚实信用思维方式的形成,决非易事,个体间人人觉得是有利可图之事,对于群体有可能是个灾难。
二、社会需要法制精神
诚信纳税社会是在历史的熔炉里锻炼出来的。西方社会中的诚信观念是历经两千多年的产物。在圣经当中,有不能做伪证的戒律,而西方历来有重商的传统,并从而导致私法的发达,而诚实信用观念的深入民心又滥觞于民法精神的摇篮。莎翁名著《威尼斯商人》中就有到期不能偿债,便须割取债务者身上一磅肉进行偿债的虚拟案例。从社会公义角度,贪心的舍洛克最终被判违约,结果破产。但是德国法学巨匠R·V·耶林有一段论述,令人惊叹不已:“我要法律一语,可以表示权利与法律的关系,又有人人应为维护法律而作斗争的意义。有了这一句话,事件便由舍洛克之要求权利,一变而为威尼斯的法律问题了。当他发出这个喊声之时,他已经不是要求一磅肉的犹太人,而是凛然不可侵犯的威尼斯法律的化身,他的权利与威尼斯的法律成为一体。他的权利消灭时,威尼斯的法律也归消灭。不幸的很,法官竟用诡计,拒绝舍洛克履行契约。契约内容苟有反于善良风俗,自得谓其无效。法官不根据这个理由,既承认契约之有效,而又附以割肉而不出血的条件。这尤如法官承认地役权人得行使权利,又不许地役人留足印于地上。这种判决,舍洛克何能心服。当他悄然离开法庭之时,威尼斯的法律也悄然毁灭了。”(注3)
当前我国为成文法国家,有学者谓我国现今当属大陆法系,盖因清末在时局艰难的特定情况下,清政府参酌日本临摩大陆法系,尤其是德国法律而致强的前例,依德国法模式编纂民法,即称为大清民律草案的民法典。民国成立后,尤其是南京政府的成立,新的民刑法典受德、日、瑞士立法方式影响极深,新中国成立之后,其历程中多有反覆,但现行法律、尤其是民法仍不脱德国民法之窠臼,正是由于现行法律体系本为继受而来,而非五千年文明古国之本土之物,而古老中华法系体制因已废弃接近百年,法律精神既不能从本土诞生,继受思想又受自身斥力强烈抗拒,法律思想的重塑仍有待时日,人民的习惯思维仍需逐步引导。社会对法制思想固有强烈的需求,未有厚重的积累,急躁则为拔苗助长,沉沦又不免固步自封。天行健,唯有自强不息。
三、思维方式影响观念的形成
在普通国人的观念中,(诚信纳税的)精神是种虚的东西,不实在,没有用。中国税务界的领袖们却一定会意识到了,精神对物质是有巨大发作用的,精神也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物质财富的。
中国人重实用,故“学以致用”,在古希腊人那里,则有“学以致知”之传统,客观上讲,“用”与“知”是一对矛盾。在“用”的尽头,一定涉及到“知”的领域,没有“知”,“用”的效果终究会有限和受制约。而唯“知”是论,似乎脱离现实太远,其实并不尽然。中国人强调“用”为先,古希腊人习惯的是“知”为先,近代西方的哲学家中有如此多的唯心主义者,且西方能创造如此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使中国人常常困惑不解。
不同国家、种族,人的思维方式里面有一些独特之处,当中国人想到“杞人忧天”这个成语时,其始作俑者在指,杞人竞会忧虑天会掉下来,真是天大的笑话。但现代的科学家可能会想到,这个杞人或许是个天文学家,而现代哲学家则可能会说,这个杞人可能是一个哲学家,古希腊的哲人们所关注的就是这样一些脱离实际,而更关心所谓事物本质、形而上的思辩问题。而二千年以后,高度西方文明在影响世界之时,其精神的历史渊源,竟要追溯到希腊人那些游离于实际之外的思想方式上去。(注4)
精神与物质,略可用厚与薄的关系做比较,厚积可薄发,可奔腾千里,薄积而厚发,则立刻变形破碎。故名家有言,厚到极处方为剑。(注5)
在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一定应该产生、并保持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诚信纳税的精神是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而诚信纳税的精神是不可能孤立产生和发展的,它也必然伴随着立法、执法、司法以诚信精神为主体价值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在我们思维方式里所缺少的某些东西如诚实信用之观念,有可能会直接妨害构建新时代的精神文明(税收文明)。
诚信纳税的精神为中国税务界所推崇,但守法的诚信绝非孤立之物,从主导方面来说,立法、执法、司法的诚信甚至应先于守法的诚信。具体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的价值观应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潮流,其次法律规则在逻辑上首先应当无懈可击的。出乎实际、合于民俗在内在方面自当是决定性的,但在外在方面竟需让位于逻辑与形式。诚信由自然之赤,再到归真返朴,则必经由深刻思辨而实现否定之否定。(注6)
诚信纳税这一概念的提出,大体也是先趋于客观的需要,因为没有纳税人的诚实地履行纳税义务,整体的税收质量的提高是不可能的。这涉及到实践,也需要超越实践。犹如刘翔(奥运冠军)突破世界记录所差的0.01秒,要超越极限,仅凭实践,是完不成这一任务的,相对于实践,必须要有理论对实践进行指导,相对于物质,应该有精神之光普照大地。
结 语
诉讼案其实并不是孤立的,理之所在,并就意味着胜诉之所在。就塞萨里尼一案,首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发达的社会中是存在相当比例的诚实的纳税人的,当然也有许多象多哥提那样另外的类型。其次,美国的法律技术也是较为发达的,法律术语至为考究,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中,关于毛所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的法律用语基本堵塞了通过转换所得概念而设法避税的非份之想。第三,公力救济相对是比较发达的,在法庭上,既可陈辩是非,而且判例本身也是造法和弥补法律空白的手段,这当然是英美法系的本身特点,间接地反映了美国税法的发展历程。就一定层面来讲,这影响到降低税收成本,易于在税制中体现公平、简化手续与优化管理。
就目前在中国论涉税行政诉讼,似乎仍是极为遥远的极地之光。孰不知,通过行政救济解决涉税争拗的种子,事实上已撒在大地,只待雨后发芽,而这场春雨有可能比预期来得早,只要看一下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10年至20年间,我国有可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客观上讲,公力救济手段之不发达,难道不是喻示着非公力救济之发达。而非公力救济之发达,对建立诚信纳税、公正公平税务执法的社会又何日可期。这正是我们要正视的。
注1:本案例取材于Cases And Materials on Fundamentals of Federal Income Taxation。
作者:James J.Freeland, Stephen A. Lind, Richard B.Stephens.
Second Editon. Mineola,New York,The Foundation Press,Inc.1977 本文中以弗里兰德 (Freeland)代表众作者。原书中的讨论在P37—P42。
注2:(26 USC §61)应为 国税法典 第26次修正案第61节。
注3:转引自 王泽鉴 《民法总则》增订版P8。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7月第1版,其中舍洛克在大陆翻译为夏洛克。
注4: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说了一个哲学泰勒斯的故事:“人们指责他的贫困,认为这就说明了哲学是无用的。据这个故事说,他由于精通天象,所以还在冬天的时候就知道来年的橄榄要有一场大丰收,于是他以他所有的一点钱作为租用卫斯和米利都的全部橄榄器的押金,由于当时没有人跟他争价,他的租价是很低的。到了收获的时节,突然间需要许多榨油器,他就恣意地抬高价钱,于是赚了一大笔钱,这样他就向世界证明了只要哲学家愿意,就很容易发财致富,但是他们的雄心却是属于另外的一种。” ----罗素著《西方哲学史》P52 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 1978年 港版。
泰勒斯本人是唯物论者,但他开启的西方玄学却一直在唯物与唯心,辨证与形上的激烈抗争中发展起来。随便说一句,世人多以为爱“知”之人都是穷困的,以穷困是爱“知”的原因,事实上,现代的哲学泰斗维特根斯坦曾先将巨额的继承财产散发于众人而去求“知”。
注5:厚薄为围棋术语中。围棋本为一博弈工具,近年博弈论在世界兴起,已有学者因博弈论的贡献而获诺贝尔奖。加之近期某位美籍华裔参谋以围棋与国际象棋的思维方式比较,而推之于东西方思维方式比较法。连基辛格博士撰文也引用这一典故:“最近有一篇文章很有意思,它通过西方的象棋和中国的围棋比较了美国和中国不同的外交风格。象棋只有两种结果——平局或者将死。象棋比赛的目的是获得绝对优势,也就是说它的结果是绝对的胜利或者失败,而且双方是在棋盘中央直接交锋。而围棋的目的是获得相对优势,双方是在整个棋盘上进行争夺,目的是增加自己的生存空间,减少对手的空间。这种游戏的目标更多的是持续不断的战略推进,而不是胜利。”(参考消息 2004.11.4头版 ) 基辛格未必懂得围棋,但他的比喻饶有趣味。
注6:北大教授陈鼓应先生(《老子》研究专家)认为婴儿之赤乃是自然、无知之赤;人类的归真返朴,则是经由深刻思辨而实现的否定之否定。
王政挺 《中外奇辩艺术拾贝》P36 东方出版社
透过一起案例看诚信纳税的精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