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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d我还以为毕业了就远离这些东西了呢~~~就算是以经济效益为主的今天形式主义还是充斥在我的身边
2009-06-01 22:35
通邮集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学习测试题
培训时间:2009年5月13 日
一、 名词解释(共5 题,每题 6 分,共30 分。)
1、邮政普遍服务
2、邮件
3、信件
4、平常邮件
5、给据邮件
二、 判断题(共6 题,每题5 分,共30 分)
1、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
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
信秘密。
2、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机要通信资费、国家规定
报刊的发行资费以及邮政企业的其他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资费标准由国务院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
3、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应当分业经营。
4、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
定。
5、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
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予以赔偿。
6、外商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应当依照《邮政法》的规定取得快递业
务经营许可。
三、 论述题(共40 分)
请根据《邮政法》规定,结合邮政体制改革的状况,论述通邮集团的业务如
何更好地与邮政、邮储等公司的业务相结合。要求:不得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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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9-06-02 08:13 | 回复
 
2
2009-06-02 11:50 | 回复
哇咔咔,活该~
 
3
2009-06-02 13:49 | 回复
 
4
2009-06-07 10:14 | 回复
是考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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