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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买房子贷款的时候,银行的mm查了一下我在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我看了一下,很诧异的发现有一张2002年4月办的信用卡。当时就心里打鼓,暗自想,那些传说中因信用卡签年费,最后导致欠银行几千几万的事情不会出现在我身上吧? 前几天找出来了,打广发的服务电话一问,欠费774.xx元。我很疑惑,因为相隔久远,我已经记不起我是否用过这孩子这张卡消费,是否消费后及时还款了。于是我让广发的小姐查询历史明细,看看这个钱是如何产生的。小妹妹说时间比较远,系统中没有记录,得查原始凭据。我就说,你帮我查一下,然后给我一个回复。广发的小妹妹问需要不需要立即销户,我说暂时不需要。挂了电话后,赶紧去还钱。 隔了几天,广发小妹妹打电话过来,说我这张卡2003年5月31日开卡,2004年6月到期。2003年5月到31日到04年5月31日这一年里面是免受年费的。但是04年5月31日收了45元的年费,是下一年的年费(即04年5月31日到05年5月31日的年费)。而我是2004年6月毕业的,信息变更后联系不上,于是就一直罚钱罚着,直至744多元。也就是说,我并没有用这张卡消费一分钱,结果却要缴744元多的年费和利息。 我当即提出疑议,我说我是2002年办卡(应该是上半年,因为那个是世界杯的纪念卡),怎么可能到2003年5月底才去开卡呢,这一点无论怎么想都没法用常识去解释。试问,各位,你会在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一年后再办理信用卡的开卡服务么?于是,我要求广发把帐单寄给我,我要仔细查看。小妹妹犹豫了一下,说寄给我是可以的,但是因为年份久远,这些账单不在免费寄送之列,也就是每个月的账单要付费才能寄送,其中每份收费2元。我盘算了一下这么多年每个月的账单,如果每月两元的话,大概需要一百元的邮资。 到这里我的情绪就有些失控了,各位,你可以想象,一个纯洁善良的消费者,碰到这种事情后,非但被欺诈了744元多的费用,当他要查看这些费用如何产生时候,对方还这么无耻地说:对不起,您查看也需要花钱…… 于是,我不顾广发小妹妹的声音如何甜美,狠了狠心,对她说:那好,我不要求你寄,你读给我,你把每个月的消费都读给我,我要记录。小妹妹愣了一下,我也被我的狠心给呛到了……过了三秒钟,小妹妹说,其实我们可以传真发给你的……话还没说完,我就粗暴地打断了她,我说,不行,我就是要你读。你们不是要收费吗,我偏不让你们得逞,你读吧,每个月账单读,读慢一点,我要记录。此时此刻我能想象这个小妹妹的脸色是如何变化的。没办法,我也不想这么狠的,谁叫广发你对我那么狠呢。最后,小妹妹还是用她动听的声音给我念了将近两年的账单。善良的我终于忍受不住了,终于被我自己的善良感动了,我说好吧好吧我也不为难你了,其实我真的不是想为难你,我就是对你们广发很不满。小妹妹说,我知道的我知道的,陈先生这样吧,你看我把你的账单传真给你好不好。我答应了,于是第二天我拿到了厚厚的一叠账单,把传真机的纸都用的差不多了。 第二天我接到账单后,我又立刻打电话给广发。这次接电话的是个普通话带着浓重粤腔的小男生。我跟小男生简单说了一下之前的客服经过,然后还是揪着那点不放。我问小男生,你帮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我的卡会在一年后才开通,而且恰恰是那么一个合适的时间点(5月31日收取,恰巧是信用卡到期前的一天)。小男生说这个就很难讲啦,也许您就是那么办理的,这个我们也没法确定啦,因为记录显示您的确是在柜台开卡的。听到这一句,我的脑海中一道闪光闪过,我恰似被通电一般,一道豁口倏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接着他的话说,既然这样,那么我要求你们提供,我在广发柜台开卡的回单,复印件传真件都可以,我要看一下,签名是不是我的名字。小男生期期艾艾地说,这个,这个,因为年代比较久远,所以需要查看原始档案……我一听乐了,原来广发人人会说这个理由啊。好吧,我说,那请你尽快查看原始档案,然后传真给我。小男生这时候好像有点慌,赶紧补充说,因为这个档案的年代比较久远,所以也并不一定能找到……我一听,怒了,你玩我那?任何一个公司的记账凭据都要归档,你广发银行就这么对待客户的回单?我立即正气浩然地对小男生说,你这个借口无论怎么都不可能成立,作为一个银行,绝对不可能不保存客户回单的。小男生说,他需要7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向上级汇报以及寻找档案。我沉默了三秒,然后说,好吧。 7个工作日后,这个小男生又一口粤腔地打电话过来了。他说,这份档案是找到了,但是由于内部制度的原因,这份档案是不能给我看的。我恶向胆边生,大怒道,你们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由于内部制度的原因,不能给我看这份档案?我现在怀疑你们广发的信用卡部门人员冒用客户名义开卡,所以我要看那个回单上的签名,来确定我的判断。如果我的判断属实,那就说明贵行要么是一直在侵害客户、消费者的利益,要么就是内部管理有重大缺陷,损害了客户的利益。第二,如果说,贵行真的有这么一份文件在,说不能把类似的档案材料给客户,那么好,请出具一份公函,把你们内部的龟腚不能给某某客户看某某档案这句话写清楚,上面要有贵行的抬头,下面要有贵行的公章,然后快递给我,快递费用我出,你们等着收律师信吧!既然我没有权力看,那么就让有权力的国家法律机器来看吧! 小男生满头大汗,连忙说,我要向上级汇报一下,2个工作日后再给我回复。好,这里,我顺便要感谢一下法律工作者atang和dongge,感谢两位为我提供无私的法律援助,我作为消费者的一员,感谢两位正直的法律工作者在百忙之中仍然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为我解决问题,虽然dongge同学至今没有考过司法考试。 2天之后,另一位声音甜美态度和蔼的姐姐打电话给我,自我介绍说工号6409,姓廖。廖小姐开门见山,说,我是您这个事件的专员。我说,您好。廖小姐说,您的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已经看过了之前的客服资料,您的卡,的的确确是在柜台开通的。我立刻表示不解。廖小姐补充说,很可能是送卡到我手上,我签收了卡。而签收单上有一些我并未注意到的注明,客户收到卡即视为开通。 我立刻指出这里有三个不合理的地方:1.收卡视为开通不合理,因为我要设置消费密码的,不可能存在你说的这种情况。即便有,也是你们的做法侵害消费者利益。你们的做法还很可能违反了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的相关制度。2.如果签收视为开通,也无法解释系统信息解释2003年再开通这一事实。3.我并没有签收的印象。 廖小姐试图解释什么,她说了几句后,我们双方都陷入了沉默。我率先打破这个微妙的平衡。我说反正这个事情有三个解决途径,第一是我们双方坐下来协商,坐下来协商的前提是我们双方达成共识,所谓达成共识就是你们得给我看那张签名的单子。第二我去向消保委投诉。第三,我告法院,你说由于内部的政策原因不能给我看,甚至连这个内部的政策都不能给我看。那好,你给法官去看吧。 廖小姐见我说得如此豪情万丈,很出乎我意料地说了一句话:陈先生,其实是这样的,现在是法治社会,您的行为只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我们也不能干涉的。当然,我们是希望双方能把这个事情很好地解决掉,如果陈先生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您免掉一年的年费,同时希望您有机会能继续使用我们银行的其他服务。我愣了一下,问了一句,一年的年费是什么意思?这位姐姐说一年的年费就是一年的服务费用,具体来说就是45元。我哑然失笑。这位姐姐说,也许陈先生你觉得这比费用相对您支出的总额来说显得比较小,但是也是表达了我们的诚意……我无语地说(这句话好像很别扭):45元也好,744元多也好,其实都不能算大钱,但是我不能把钱花的迷迷糊糊,所以我还是坚持我上面三个原则。如果你不能处理,那么你让能处理的人来跟我谈。你退我45元钱,那就是说贵行完全不认为你们在这个事情中有刻意隐瞒欺诈消费者的事实存在咯,只是由于维护客户关系的出发点出发才退我钱咯?这个我非常不能接受,我非常非常不能接受。我要求,第一,贵行在信用卡费用这个问题上,有侵害消费者利益现象的存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一,即退还我744元多的基础上再赔我同等金额的钱。第二,如果因为这张卡的缘故造成我在人民银行信用记录有影响,广发替我恢复原状;第三,这件事情解决过程中所有我产生的费用由广发负担,包括我的电话费和交通费误工费等。 最后,廖小姐说她可以向上汇报,争取给我看档案和签名。不过就算看签名,廖小姐认为我也没法直接解决这个问题,也是要求助第三方来验证。我说,我只要求你们给我看签名,其他的事情不用你来关心。廖小姐捂起话筒,从漏出来的声音里,我听到她似乎在跟旁边的人商量着什么。随后,她说,她还是得去向领导汇报,是否能给我看签名,但是如果给我看签名的话,可能要把其他的相关备注信息涂抹掉。我问这里的备注信息是不是指例如“未开卡”之类的以便你们内部人员在统一替一些未开通信用卡的客户集体开通时候好做区分?她笑着说,不是。我犹豫了许久。当时当地我甚至已经做好了上庭的准备,但是如果对方有备而来,直接毁坏那个证据,我能怎么办?年代久远,我手头没有任何关于那张签名的相关资料。我手头仅有的就是之前我去缴款的回单。于是我只能说,让我考虑一下,你先同你领导汇报,明天回复我的时候我再告诉你我是否要看档案。于是,在与廖姐姐的对决中,我落了下风。 不过,当我再次咨询了司法考试两次都没通过的法律工作者dongge后,立刻就直起了腰板,打了广发的电话银行的电话,转人工服务后,很牛逼地对其他的服务生说,我要给6409号姓廖的那位留言,让她把那份档案传真给我,或者直接给我打电话。听得这次接线的服务生一愣一愣的。 第二天,廖姐姐又给我电话啦。她甜美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的时候,我既是惶恐又是兴奋。廖姐姐给我一个峰回路转的消息,说经过与上司的汇报,广发在基于维护客户良好关系的基础上,愿意退还我的关于这张卡的年费以及相应的罚息,同时她查看了人民银行的记录,发现这张卡的欠费并没有给我的信用留下污点。此时此刻,听着廖姐姐的声音,我既是惶恐又是兴奋,同时还有胜利就在眼前的高峰体验。我刻意压着声音对廖姐姐说,其实,这个事情的处理上我非常地克制,我本身就是媒体从业人员,但是同贵行的这件信用卡纠纷,我既没有借自己的媒体大肆宣扬,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投诉,始终是相信双方能够正确地处理这件事情,相信贵行有这种解决问题的智慧和能力。廖姐姐连忙接上话茬说,是的,我们也是非常信任陈先生您,也是谢谢您给我们机会来双方一起商量着这件事情的处理。听了廖姐姐如此低姿态的话,我的满腔豪情,要摇着捍卫消费者利益的大旗冲向广发这只纸老虎将它踩倒在地的冲动顿时被消解于无形。理想主义豪情被消解后,现实主义又立刻萌芽。我考虑到万一真的上庭,律师还得去广州取证呢,这一来一去就得花多少钱啊……于是,前一天义正词严的三条能把广发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不平等条约,只被广发履行了半条,即还我744元多的钱。 我只得说,既然这样,那双方就各退一步吧。 我仿佛看到廖姐姐的笑靥在我面前如花般绽放。廖姐姐立刻展示了她作为一个成熟而干练的客服的高阶素质,说,那么陈先生,您确定一旦我行将744.XX元的人民币退还给你后,您的信用卡产生的相关问题就做一了结,同时承诺不再就该卡的问题作其他的要求了?我沉默了半晌,无奈地说,是的。 善后。两天后,我按照廖姐姐的嘱咐,去广发银行的柜台取回了本该就从我皮夹子掏出去的744元多人民币。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无论银行的客服mm的声音如何好听,她也可能是个非常厉害的丑八怪。同时还告诉我们,银行的信用卡部门为了赚年费是如何地不择手段。也告诉我们,对待银行这种平常就店大欺客的看似牛逼的店,只有你比他更牛逼你才能争取自己的利益。本案中,因为我还不够牛逼,所以没有达到退一赔一的理想效果。 最后,请大家跟随我一起喊:祝福北京奥运,抵制广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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