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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drunkpiano 的一篇博文 怪谁?感触很深。 家长为孩子之死心碎,呼吁查豆腐渣工程元凶。 中央政府说好好好要查。
查到校长,校长说我们早把教学楼检修建议上报教育局了。
查到教育局,教育局说,我们早把检修报告上报市县领导了。
查到市县领导,领导说我们也没钱啊,某某文件上说盖教学楼的费用就是XXX元一平米,教育经费就那么点,我们能怎么办啊,跟省里要省里也不给啊。
查到省领导,省领导说,中央本来就规定教育经费是市县级自理嘛。
查到建筑设计师,设计师说本来本地教学楼抗震标准就是7级,它来个8级,我有什么办法。
查到施工队,施工队说预制板是容易塌,它不是便宜吗?预算就那么点,我们能怎么办。
查到验收员,验收员说甲方催着要货,哪有那么多时间仔仔细细地查?
早就感觉中国人把“以经济为中心”误解为“以钱为中心”后, 一切向钱看齐,一切以获益为准。
法律责任很容易界定: 1)施工方刻意“偷工减料”以提高利润, 那么施工方和验收方应该付法律责任; 2)设计方马马虎虎,没有按照法定抗震标准设计, 那么设计方和验收方应该负法律责任; 3)教育局和地方政府贪污或者挪动校舍建设资金,或者接受贿赂将工程包给不合格的建筑商, 那么相关官员要负法律责任; 4)在具有资金和能力的情况下,官员面对下级的“危房”报告采取“不作为”行为, 那么他们也应该负法律责任。
但仅仅是责任问题么? 简简单单的,当我到周边很多小店吃饭时, 服务员的那种爱理不理、爱吃不吃的态度让我不止一次想教训他们: 你们干什么吃的,餐饮服务业,天天摆个臭脸恶心人啊。
后来总是忍住,心想这帮家伙要是—— 都明确知道自己的职业,具备一点职业精神,负起一点职业道德,都不会如此。
扩展开来,政府、教育机构、校长、开发商、施工者、验收方…… 全社会各行各业,越来越多的浮躁,越来越多的推诿,越来越多的怠慢……
已经不能用简简单单的一个道德来解释,这是我们的观念出了问题, 我们的价值观在市场大潮中,早已迷失了方向, 而某些LD、某些媒体所指的方向,正是那错误的远方,让我们渐行渐远的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