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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卓
2009年02月15日 星期日 16:50
翻译《地下世界》的报道的时候,总会碰到人名要翻译。很多人都建议不翻,就把原文放上去,而且我原来也是这么处理的。不过后来逐渐觉得,需要看翻译文章的读者,一般外语都不太好,原文放上去,未必知道该怎么读;有时候望文生音,或者有时候偶然从了错误的读法(比如用英文读法去读法国人名),反倒更不好。所以干脆都给音译出来好了。 话说那个时候的报道(之所以强调是那个时候,是因为……),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在接受采访,简直就像是形象代言人。不是他单独接受采访,就是他拉几个同事一齐上阵,上镜率比劳拉模特还高。之前可没有这种先例,从1代到7代甚至周年,从来也没见过这样的代言人。没错,就是Eric Lindstrom,人送外号,"Epic" Lindstrom(爱陪客?这个外号起得还真巧,尤其是EPIC大写起来只比ERIC少一划。)。 可是他的名字翻译起来就总让人觉得有点别扭。我一直的处理是:埃里克·林德斯特罗姆。我相信这种方式应该是比较接近于内地对于外国人名的译法的;可是总嫌太长,读起来像是在嚼泡泡糖,何况人家用英语读起来并没有这么长的。后来也曾想过译成“林兹卓姆”,读音倒是忠实了,可是这个名字实在很矬……而且怪怪的不像人话。 还是前两天看个什么东西,突然看到说台湾出版界一般喜欢把外国人名译成三字以内的,而且第一个字一般凑成中文姓,看起来就像中国名字一样。电光石火之间,我脑子里就突然蹦出三个字来:林思卓。嗯,我相信如果是他们来处理这个名字,一定会这么译的。 再加上前面那个外号,我们可爱的前“劳拉代言人”(我自己封的,不是官方的噢,不要搞错了)的译名终于可以定稿了,那就是: 林思卓,爱陪客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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