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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21个广场公园设立了应急避险场所(图)
2008年05月19日 星期一 10:53
简介:   福州新闻网讯 29日,省、市地震局在五一广场开展纪念《防震减灾法》实施10周年宣传咨询活动。  记者从中获悉,我市是地震多发地带,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市地震局已将市区21个公共场所 ...

  福州新闻网 29日,省、市地震局在五一广场开展纪念《防震减灾法》实施10周年宣传咨询活动。

  记者从中获悉,我市是地震多发地带,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市地震局已将市区21个公共场所确定为我市首批应急避险场所,并设置标志牌。今后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市民可到这些场所来避险。

  这些避险场所选在市区相对宽敞的广场与公园内,包括西湖公园、左海公园、屏山公园、温泉公园、五一广场、金牛山公园、闽江公园、金山公园、高盖山公园、金山文体中心、亚峰公园、鳌峰公园、白马河公园、晋安河公园、南公园、金鸡山公园、光明港公园、榕城广场、罗星塔公园、马限山公园、天马山公园。

  这些应急避险场所配置必需的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每个场所应具有应急指挥部、应急供电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篷宿区、应急物资供应处、应急卫生防疫站、应急监控设施、应急卫生设施、应急通讯广播等9大功能,并设立明显标志。

  (福州晚报记者 綦芬 邱泉盛/ 邱泉盛/

  其他6件议案办理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一共产生7件议案,这些议案大多涉及民生。除了上述议案外,其他6件议案交付办理情况如下:

  陈晓荆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由市政府继续贯彻落实2006年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待国家大法出台后,结合我市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再行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

  林国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的若干规定》的议案,拟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

  魏颖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福州市拆除违法建筑条例》的议案,拟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或制定地方性法规,解决违法建设查处拆除的法律依据问题;

  对任良栋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饮用水水源环境整治力度的议案,进行调研;

  王朝春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福州市地下管廊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地下管廊是指一条道路下有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路灯电缆、有线电视同轴电缆、宽带电缆、通信电缆等多种管线;

  李振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水产品市场管理办法》的议案,由市政府以规章的形式对我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作出相应规定。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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