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森林之冬的洛杉矶_百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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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不小心就飘来给你留言了哦!呵呵,不知道欢迎不欢迎啊?
 

强烈要求博客的字号稍大一些!
 

盖层小楼,飘走......
 

表扬下,你的空间变漂亮啦!
 

问好远方的朋友 《》 从新加坡来的祝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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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 15:39
刚才电视新闻里直播洛杉矶警察追击一个逃犯。大概情形是,一个逃犯,持枪,驱车在洛杉矶市区逃窜;很多警察,很多辆警车,跟在后面追;天上,直升机跟着,航拍直播。

大家都见过美国警匪片里的追击场面吧?基本上差不多,只不过,要把速度放慢n倍……

于是,电视里看见的是,逃犯开车不疾不徐地逃,警车保持距离慢慢稳稳地追。过了一个小时,逃犯停下车,貌似准备下车,警车也停住,警察下车,观望;逃犯犹豫了一下,又上车,往前开,警察也忙上车,继续跟着开。

最终,逃犯决定投降了。他打开车门,缓缓地走下车,双手举过头顶。N辆警车停在后面,一大堆警察下车,以警车为掩蔽,远远地观察逃犯。逃犯等了半天也没人来接受他投降,于是又跪在地上,双手举起;警察继续观察,不为所动。唯一有动静的是一只警犬,狗狗激动得不能自已,一次次地飞起来想往前扑,无奈被警察拉住,一起观察逃犯。逃犯跪了半天,还是没人睬,只好又换了个姿势,完全趴在地上。狗狗继续激动,警察继续不动。最后逃犯无奈了,站起身来,双手抱头,一直走到警察跟前,才有人接待了他……

原来生活终究不是电影啊~


 
2010-01-20 09:09
一个人推着自行车沿着一条破败的路走着,边走边东张西望地找寻目的地——邮局。

突然,一个黑人大叔迎面骑车而来。

有点紧张,赶紧端正目光,直视前方,装作方向明确底气十足地往前走。

擦身而过的时候,黑人大叔叫住我,跟我说话。

我吓得要死,心想不知道大叔准备要多少钱(事实上,我出门忘带钱包了,只不过当时没来得及想起来~)。

慌乱地又往前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大叔说得是:

“修车铺在那边。”
 
2009-12-01 06:29
Monica, Chandler, Ross, Rachel, Joey, Phoebe.

莫妮卡,钱德勒,罗斯,瑞秋,乔伊,菲比。

看过一遍又一遍,还是那么喜欢他们,他们每一个人。

他们都不是完美的,他们都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时候。他们也会吵架,也会冷战,也会做错事。

然而,看着他们在一起,无与伦比地默契。就像午后的Central Perk里一杯暖暖的咖啡,不管外面是阳光灿烂还是飘着苍白的雪。他们拥抱的时候,我猜,就像搂着一床刚刚在太阳下晒过的柔软被子,温暖安逸得令人叹息。

他们,在诺大的纽约城,过着微小的日子;他们,是彼此的幸福。

Ross和Rachel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在第十季里,编剧终于决定给他们一个团圆的结局。每个人都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在一起,因为他们是Ross和Rachel啊。

Chandler和Monica曾经像是两个极端。他害怕承诺、害怕长久,而她痴迷一段稳定的感情,一个安稳的家。而当他们走到一起的时候,你会发现,他们就是应该在一起的。在婚姻里,他们一起长大了。

Phoebe也有了自己的归属。她是那么迷人地古怪、随性,不按常理出牌。命运对她不公,但最终,都补偿给了她。

Joey还是Joey,一如既往地天真、花心、没文化~可是,他是可以为他的朋友两肋插刀的人。编剧不能让他和Phoebe在一起,因为,那样太没创意了~

看着他们,从第一季走到第十季,从年轻、青涩、随性走到成熟、稳重、踏实。我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岁月爬过他们的皮肤,看着这六个人,在剧中,慢慢长大,又慢慢老去。

看他们的近照。David走沧桑造型了,从某个角度看有点像尼古拉斯·凯奇;Matt不知为何让我想起海明威;Matthew是在剧中老去的,但是他的幽默感还是无人能敌;Lisa的眼角有深深的皱纹了,但她的笑容还是惊艳无比;Courteney依然漂亮,深邃的眸子;Jennifier有过好多美丽的造型,她的直发卷发长发短发都那么好看,为了她,我一直讨厌皮特和茱莉。

每次看第十季,总是有点难过,难过曲终,人散。

你知道这是一场剧,但又总觉得,他们,就是生活在剧里的一群人。不,一家人。你找不出比他们更默契、更善良、更平凡却又更温暖的朋友了。

生活不是这个样子。生活应该是这个样子。
 
2009-11-27 15:54
美好的感恩节大餐,感谢host family赐予我们食物……

看Friends里过感恩节看了那么多遍,终于真切地体会了一次。当我们开车到达的时候,host family已经准备了非常丰盛的感恩节传统食物:火鸡、南瓜派、火腿、土豆泥、酸梅酱、海鲜面、沙拉、烤鸡……最值得称赞的是甜点了,草莓乳酪蛋糕实在是太好吃了,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或名字怪异的甜点,都无比的美味。如果经常这么吃,我预计不出一个月长个十斤是完全不成问题的。我们四个留学生,两个大陆的,一个香港的,一个印度的,都说这是我们来美国以后吃到的最好的一顿了。女主人笑眯眯地说,每年来的学生都这么说~

硕大无比的火鸡从烤箱里拿出来,闪着油亮的光泽。吃火鸡是感恩节的象征了。我觉得是,朝圣者到达这片土地的时候,一扭头,看见了火鸡。于是火鸡光荣地成为了他们初涉这片土地的一个象征物。火鸡想,我好冤枉啊,就是因为那天出门散步被这群新来的人看到了,从此就……

Host family是美国的中产阶级家庭。男主人是美国人,女主人是菲律宾裔美国人。男主人说,感恩节是家人和朋友相聚的节日。不需要礼物,不需要派对,就是亲爱的人们聚在一起。所以今晚,这个家里除了我们四个留学生,还有一大家近十口人:男主人,女主人,女主人的姐姐,女主人的妈妈,女主人的前夫,女主人前夫的妻子,女主人跟前夫的女儿等等,气氛祥和无比……值得一提的是,男主人和女主人的姐姐都是UCLA的,而女主人的女儿是USC的~虽然这两个学校一直是死对头,前不久我们学校还津津有味地放火烧了一只五米多高的UCLA吉祥物熊,并且这周末就是USC和UCLA的橄榄球赛,气氛已经接近白炽化,他们还是非常友善地接待来自USC的学生来家里过节。感恩节和圣诞节,年年如此。

吃完大餐,女主人还把食物打包,给我们每人带回家一份,并且热情地邀请我们圣诞节再来(可惜我去不了了)。这是一群非常善良美好的人们,临走时,他们跟我们握手、拥抱,感谢我们跟他们一起过节。女主人还不停地跟我说,You are so pretty~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是一个每天上学都带着照相机的人,甚至去超市都带,然而今天,在给三块电池都充满电之后,我忘了把相机带上……只得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还不是卡尔蔡司的镜头~

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感谢这个善良的家庭,在我们漂泊在外的时候,给了我们丰盛的食物,温暖的拥抱,以及家和节日的气氛。







 
2009-11-23 05:38
据我鉴定,《风声》拍的很不错。

愈发喜欢周迅了。
 
2009-11-22 01:48


夜幕下的美国,居然也有北欧小镇般静谧的美。

可惜不是洛杉矶。

 
2009-11-21 05:08
 
 家乡下大雪的时候,我在北京。

北京下大雪的时候,我在美国。

好久没见过白皑皑的一片。

全国都在下雪,而这里还是秋。

“我住的城市从不下雪,

记忆却堆满冷的感觉。“
 
2009-11-06 07:39
据我的脑子记载,《狮子王》是我有完整印象的第一部电影了。那年,奶奶带我去的电影院,回来后,我在日记里写,我还想看第二次……

之后又零星地看了几遍,直到大二时,参加电影配音大赛,选中这部电影,又看了好多遍。到现在,还是能够津津有味地再看一遍。

昨天又了一遍。Mufasa的声音一如既往地迷人。特别是土狼来袭时他的两句台词,太有王者气概了~

Zazu: Sir, hyenas, in the Pride Lands!

Mufasa: Zazu, take Simba home.

Simba: Oh, dad, can I come?

Mufasa: No, son.

我一直弄不懂的是,为什么大家都是美音,只有Zazu是英音~

昨天的新发现是:Scar (Jeremy Irons) 阴沉沉地说话时,声音像极了Snape……

今天的新发现是:Zazu的配音居然是憨豆先生(Rowan Atkinson) !我真的是才知道啊……憨豆先生在剧里台词少得让人只能记住他的表演,而忽略了他的声音,可他居然是Zazu的配音啊~

世界真奇妙。
 
2009-11-05 15:17

 
2009-11-05 15:08
在学校的南端,有一座塑像。一只小狗穿着外套,带着帽子,端坐在一叠轮胎前,轮胎上放着一个橄榄球。

这是一只很有名的狗,也是学校的吉祥物。它的名字,叫做咬轮胎的乔治。

故事始于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只长着杂乱长毛的小流浪狗自说自话地在校园里游荡。没有人知道它从哪里来,不过很快学生们就喜欢上了这只精力旺盛的小狗。它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校园里追着汽车跑和咬轮胎……-_-# 于是,大家给它起名叫咬轮胎的乔治。

随着它的名气越来越大,每到橄榄球赛的时候,乔治都乘着豪华轿车去参加。它总是穿着小外套,戴着顶古怪的小帽子,引领学校的橄榄球队入场。有一次,乔治还当场把USC的死对头——UCLA的吉祥物熊扑翻,咬住对方的鼻子,赢得了全场几千USC学生的高声喝彩~

若干年后,校友们给它建了塑像,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这座。上面还记载着——据说乔治在追猫101和咬轮胎270等课程上的GPA是3.2~

在秋天清凉甜美的空气里,小狗安静地坐在校园一角,小小的身影,看上去有点孤单。不过,它应该很满意能够每天看着来来往往的轮胎经过吧。

 
2009-11-02 07:02
美国人是热爱过节的。不是喜欢,是热爱。昨晚的万圣节前夜,第一次看见多得令人发指的美国人……

从昨天傍晚,在街区附近就看见扮成小蝴蝶小蜜蜂小超人小南瓜小猫女等等等等的小孩子们,提着南瓜灯,去路边的商店、餐厅要糖吃。小小的脸仰着,奶声奶气地一句“Trick or Treat”,然后开开心心地把要到的糖果装进南瓜灯。看见我们冲她微笑,小蝴蝶的妈妈让她跟我们打招呼。小蝴蝶高高兴兴地说“Hi~”,笑得像个小天使。    

在超市门口,看见一只毛绒绒大黑猩猩,刚从超市里买了一大堆香蕉出来……摘下头套,大猩猩说,超市里面太热了……

真正的气氛还是在西好莱坞,那是万圣夜大游行的地点。长长的一条街,被狂欢的人群塞得水泄不通。在这里,吸血鬼、蝙蝠侠、女巫是最最平凡的扮相了,平凡得会立即被周围稀奇古怪的人群淹没。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家扮不了的。看见了戳着牙签的三明治、拿着注射器给猪打流感疫苗的医生、插着半把刀的血迹斑斑的身体、粉色的火烈鸟、黑人男性版的白雪公主、拿着键盘的facebook、举着“多吃鸡肉”牌子的奶牛以及各种各样衣食住行、电影电视动画漫画里的物体、人物……穿着正常的衣服在人群里显得非常格格不入~

在美国,头一回看见这么多的人……随着游行的人群缓缓向前涌动,随时要小心被尾巴、翅膀、长矛、触角扫到~人们不辞劳苦地穿着张牙舞爪光怪陆离的服装,兴奋得又叫又跳。你能看得出,美国人有多么地享受这个节日。尽管在这里,他们还在为经济危机、高失业率、医疗改革、同性恋婚姻、H1N1等等的沉重问题所骚扰,可是他们是如此地享受这一刻,如此地快乐。

相机拍不了夜景,能看得清的照片不多~

         
     


回来的路上,看着熙熙攘攘的奇装异服,仰望见CBS和Variety的大楼。等到离开以后,这才是我想记住和会怀念的洛杉矶。

 
2009-10-26 12:56
昨天晚上,重装电脑。像模像样地把桌面上的文件整理了一番,建了一个叫做“桌面”的文件夹,作为备份。然后,就脑子短路般地把这个备份文件夹留在桌面上,开始了系统还原……

后果是,从来美国到现在,写了几个月的记事文档就这样化为乌有了。

这还只是开始。随后,系统还原出现问题,开机称某系统文件找不到,硬生生地卡住,进不了系统。我看着黑黑的屏幕,屏幕黑黑地看着我。

翻箱倒柜,找以前的系统盘。找不到。唯一的收获是,找系统盘的过程中找出了久寻未获的长袖睡衣……

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卡说,您还有,2分钟。打了第一个电话,没人接。卡说,您还有,1分钟。又打了一个,还是没人接。再想打,卡说,请输入密码……

上不了网,打不了电话,跟国内所有的联系,在那一刻,突然断了。惶然不知所措。

呆了很久,终于继续寻找系统盘。

故事的结尾是,找到了长袖睡衣,找到了系统盘,重装了电脑,丢失了近四个月的日记和其他一些或有用或无用的文件。那隔绝的时刻,惊惶不安的。不必时时跟国内联系,可是知道能够联系,才是心安的。
 
2009-10-06 13:38
我觉得,洛杉矶的秋天到了。空气里有清新和冰凉的气息,偶尔一阵大风,像极了北京的秋。

秋天是多么甜蜜而又忧伤的季节。记得每年秋天,傍晚时分,师大里总是鸦群四起。它们惊起时,天空会突然昏暗一刻。这是我印象中师大里最凄美的场景了。那是像“枯藤老树昏鸦”一样凄清,却更加气势磅礴的风景。

洛杉矶的秋,没有乌鸦,没有熟悉的人,事,物。这里,有肥硕的鸽子停在电线杆上,有一只哈士奇赌气地把自己的脸贴在围栏上,有高大的棕榈树。

然而,我的周围没有猫。我的周围,曾经总是有猫的;我的周围,是应该有猫的。没有猫的地方,不可久留~

我会回去的。
 
2009-06-12 23:48
        去年的这个时候,为赴美的涂师兄送行,说着自己的计划:不出国,考研,考北外,考翻译……

        今年的这个时候,拉着赴美已经一年的涂师兄问这问那,因为自己也要悲壮地奔向美国了……

        世事难料。之于我,更是如此。

         重读《京华烟云》。林语堂先生说,so important are little things in our life, perfectly meaningless in themselves, but as we look back upon them in theri chain of cause and effect, we realize they are sometimes fraught with momentous consequences. 从考研到出国,从雪城到印第安纳到南加州。最终的选择确是如此。当年林先生写《京华烟云》,怕也是如此——翻译《红楼梦》未果,索性大笔一挥,自己著成一部英文版的counterpart。文采斐然,华丽丽地漂亮。

         其实想一想,对我来说,在北京,或是在洛杉矶,或许没有太大的分别。都是离家很远的地方,哪里远得多些,哪里远得少些,也就忽略不计了吧。

 
2009-05-31 23:37
        从5月4日接到USC的录取,到纠结困扰混乱,到最终作出选择,到办完签证,到体检打疫苗,到办理户档,到今天,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天呵。

        选择了USC就意味着6月底之前就必须飞往大洋彼岸,那个跟我们有着15个小时时差的地方了。

        一直忙碌,没有时间细细考虑。而当要办的事一件件完成,离开的日子也就近了。那么近,近得让我突然心生恐惧。

        四年前,懵懵懂懂地来到北京,一个人跌跌撞撞,一个人害怕彷徨。慢慢的,当这个诺大的城市渐渐熟悉,我也习惯了这里平静的生活。北京有着干燥的大风,有灰色的沙尘,有拥挤的交通和浑浊的空气,然而,我蜷缩在它的怀抱里过了四年,那是一段永远刻骨铭心的日子。此刻,想到离开,开始害怕,开始不舍;此刻,我多么愿意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在这里,读研,工作,在大大的城市里过着小小的日子,和你们,在一起,就这么一直细水长流地走下去。

        就要这么一个人飞到地球的那一边了。在一个无亲无故、无源无根的地方,要操心衣食住行,要打理生活的一切琐碎,要一个人面对所有的日子。害怕算是一种常态吧。

         四年前,我说,我背井离乡孤苦伶仃地来到北京呀。原来现在,才到了真正背井离乡的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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