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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4 23:02
前两天又整了个镯子,还是小姑给的。镯子是带点糖色的和田玉,比较配我奔四的大妈气质。我问老张,好看不?丫说好看。我说是不是好看到值得再把手掌挤伤一次?丫点头说值。于是就又戴了一次,其中艰辛惨痛不再赘述。

戴着上班,今天大卫同志看见了就奇怪的问:这是怎么套进去的啊?能取下来不?我恶狠狠地说不成!除非你把我的骨头敲断了。大卫就咧嘴笑:好啊好啊,上来就作势要动手。我说你别动! 金贵着呢!

大卫作恍然大悟状:礼物?
嗯哪!
老公送的?
8是!
LOVER?大卫张大了嘴巴。
不是,老公的妹妹送的!
哦,大卫点头作明白状,回头往门外走,走到门口又站住,回头暧昧地笑:LOVER?
 
2007-10-07 17:35

上期《南方周末》登载了龙应台先生评论电影《色,戒》的一组花团锦簇的文字。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70927/wh/whzl/200709270093.asp          我对龙应台一向敬为先生,但是这回读完第三节《贪看湖上清风》,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思来想去,又要犯嗔戒了。

龙先生到底想说什么?如果只是指责国民党出而反尔毁约杀降将,或者想说丁默村其实死于蒋先生的主观意志而非国家法律,那我也没多大异议。可是龙先生说,“易先生在小说里不够‘坏’, 除了张爱玲 本身的认知价值和性格,除了她和胡兰成的极深刻、极缠绵的爱情之外,我看见一个很少被人提及的角度,那就是:小说和电影剧院之外,民国史里头的‘易先生’,其实也不见得是个多‘坏’的坏人。” 这果真是张爱玲的角度么?或许是,或许不是,斯人已逝无处对质。但这肯定是龙先生的角度,因为她又在结尾处叹道,“在那样的时代里,你对所谓‘忠奸’难道不该留一点人性的空隙吗,不管是易先生还是丁先生,是张爱玲还是胡兰成?”

原来龙先生想为丁默村翻案。原来今年不光流行送礼还送脑白金,还流行给汉奸翻案:前段日子是秦桧,现在又是丁默村。翻案这个词并非贬义,翻案的行为本身也无可指摘,假如能还原历史真相,读者更当欢欣鼓舞。可是龙先生翻案的方式,让人委实不敢苟同。

要客观地评价一个人,必须全面了解这个人的生平;可是我们奇怪地发现,在龙先生的笔下,丁默村先生的历史是从1941年开始的,也就是郑苹如刺杀丁默村未遂,被秘密枪决牺牲的第二年。陈立夫策反丁默村成功,“为戴笠的军统局架设电台、供给情报,与周佛海合作企图暗杀当时的特务首脑之一李士群,并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断营救被捕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之后,日本战败,丁又被任命为“浙江省军委员”,执行戴笠的指令,积极“剿匪”,将半片浙西从共产党中夺回,把完整的浙江交还给国民党中央部队。

这就是龙先生在德国雪夜读到的“尘封的史料”的全部么? 难道龙先生没有思考一下,假如丁默村不是一个血债累累的大汉奸,何以郑苹如要被派去刺杀他?难道龙先生不知道1941年之前发生的事实么?这些史料没有被尘封,在GOOGLE轻易就能搜到,比如说这里:http://www.cdnews.gov.cn/changde/72635954367561728/20040708/12939.html

丁默村先生的经历似乎有些复杂:首先投奔共产党,很快就转投国民党以图高官厚禄;仕途似乎不那么顺利,于是又转而为日本人卖命。这回转型很成功,由于他对中统军统的内部机构及活动规律一清二楚,在特工战中,经常不遗余力给中统与军统致命的打击,成功屠杀镇压大批抗日人士。日本记者都称他为“婴儿见之都不敢出声的恐怖主义者”,国人更称其为“丁屠夫”。

再结合41年之后丁默村重又被国民党成功策反的经历,我饶是愚钝,也看出来丁先生走的是一条典型的汉奸之路。汉奸是没有原则立场的,他们的字典里没有忠诚二字。丁默村不会对共产党忠,不会对国民党忠,不会对自己的民族忠,也不会对日本人忠,丁先生侍奉过那么多主子,唯一所忠的不过是自己的荣华富贵。龙先生以他为国民党办过事,充当过“植在敌营的间谍”便力图证明他“其实不那么坏”,实在是幼稚得很。“恐怖主义者”、“丁屠夫”的称号是怎么来的?满手抗日志士的血这么容易清洗掉么? 他的所谓“为抗日出过力”,不过是汉奸脚踩两只船的惯用伎俩,既因为不够忠,也是自知作恶太多,要为自己狡猾地留条后路。假如他真正已经悔过,又何以于1943年还作为汪伪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主谋签订《中日基本条约》,《中日满同盟条约》等卖国条约,并对英美宣战?

这样的一个人,以汉奸和坏人称之绝不为过。假如龙先生真不了解丁默村犯下的罪恶,我不理解龙先生为何不以更审慎的态度做研究下结论再发表自己的文字。假如龙先生完全清楚却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而故意隐去只字不提,这将是一个很坏的伪证的例子。龙先生得享大名,粉丝众多,文章也自然会被广泛转载,因此我更不希望看到的是,受龙先生影响,一些不明历史真相的年轻人会真的以为丁默村并非“有多坏”。果真如此,龙先生又该如何面对死于丁默村之手的众多抗日志士,更如何面对郑苹如先生的在天之灵?

 
2007-10-06 23:48

上午在酒店的房间里看了这部动画片。

不断地被一些细节击中,的确如闹福所说,感受让人难言。所以,这样一部片子几乎没有台词,也并不需要台词,可以用任何你愿意的方式理解。

这是一个慈祥的奶奶坐在沙发上,边打毛衣边给小孙子讲的精彩童话。童话里有小狗,有梦想,有伤感,有孤寂,有温情,有奋斗,有快乐,有大海,有友情,有音乐,有坏人,当然也有坏人终究打不过好人的大团圆结局。讲这么一个曲折精彩的故事,不过为了让这个患自闭症的孩子肯开口说话。所以老祖母始终不忘关切地问,电影结束了吗?为什么不跟奶奶说话?

童话里当然会有一些荒诞离奇的细节,对工业时代看似无所不能其实脆弱无比的嘲讽,让人不由会心一笑。一艘小小的脚踏游船能在大浪中漂浮几天几夜,紧紧盯住那艘越洋巨轮;四个矍铄的老太太和一条狗,打败了血腥残忍装备齐整的黑手党;最最搞笑的情节,是黑手党们在追杀过程中接二连三车毁人亡的经历:一辆死于失败的急转弯;一辆撞上了过街的婴儿童车;一辆在爬坡的过程中失去平衡后仰翻滚,最后一辆,是老祖母神气地站在街中央,伸出了一只钉着鞋掌的鞋跟,急驰的汽车就这样被绊倒。。。

还想说说那条老狗布鲁诺,我们表达梦想的方式,并不比它来得更有力:在每一列火车飞驰而过的刹那,奔上阁楼冲着对面车厢的乘客狂吠,而在其余的时间里,围着食盆打转,或者趴在地板上打盹,做一个在汽笛声中意气风发奔跑的梦。一天又一天,我们就这样垂垂老去。

故事也可以由一个孤僻的老头来讲述,暮年之时回忆人生。对自行车运动执着的痴迷,其实缘自于卧室墙上那张泛黄的父母遗照,一对年青夫妇面对镜头亲切幸福地微笑,扶着一辆式样老旧的自行车。幼年父母双亡,以为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因此悲伤得不肯说话;幸好有老祖母倾其所有的爱,如火柴跳动的微黄火光,将前方的路照得光明,虽然微弱,也足以温暖一生。

也许语言只在这样的时候是必要的,当大幕即将拉下,当小男孩成了垂暮老人,当从回忆中醒来,不要忘记回答亲爱的老祖母,是的,奶奶,电影结束了——你知道,她等这句回答等了那么久。

 
2007-09-30 23:48

八年来,庄稼一支花,全靠您当家。想想三百六十五天我有三百六十四天在踩你,好吧,今天例外。

第一本王小波的书是你买给我的,杂文集《我的精神家园》。可是奇怪的是,你自己并不看王小波。

有一年入了夏,却一直懒得去买电蚊香片。终于有一晚蚊子开始肆虐,我被咬得怎么也睡不着。你起来开了灯,坐在床上看书,一边拿扇子替我赶蚊子,一宿未睡。

刚开始做菜的时候常常会失手,可是再难吃你也会吃下去,一点不剩。对你来说最辛酸的记忆就是那盘蟹黄蛋了吧,我一不小心放了半瓶子醋哦,你呲牙咧嘴的表情记忆犹新。

年少时曾经一度很抑郁,经常彻夜失眠,但现在一直睡得挺香。不仅因为你是个快乐温暖的人,也因为和你在一起之后,开始读一些历史书。面对人类几千年来的苦难,命运之手翻云覆雨的荒谬,个人的境遇起伏根本不值一提,逐渐可以看得淡然。

我们去过的地方不算多,但只要有可能,都会一起出游,并且热烈地讨论。在景点买一本相关的书,争抢着轮流看完。朋友蝈蝈经常对他媳妇这么解释:那地方也就是个古迹,没啥好风景,就是老张两口子爱看的那种地方。他媳妇立马说,哦,那我知道了,咱不去。

谢谢你陪我去看林昭墓。很难找,你上上下下爬了好几个坡,满头大汗,T恤透湿,还采了野花。

我们会争论很多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还经常是在你开车的时候。气愤之极,我会大吼一声“同归于尽”,然后扑上去作势抢方向盘。只有一次例外,因为熬粥和乌衣坐在车上,我怕把他俩吓着。

我们经常会赌五块钱,为一个字的读法,一起事件,一个人名或一个出典。可是没有百分百把握的事情你不会赌,所以总是我输得多。你会强行搜出我的钱包,找出五块钱,心满意足放进自己的钱包里;要是我没有零钱,你还会找钱给我。

一个三十八岁的男人会随时随地倒在床上耍赖打滚,因为我没收了三国碟,关了电视机,或者是要求你下楼去买料酒。有一回你玩三国,费尽心机攻下一座城池之后,心满意足地说,这可比挣两万块钱爽多了啊。那一刻,我觉得男人有童心是一件很可爱的事。

我有时候会恼羞成怒,因为你的境界总显得比我高那么一小截。比如说过年的时候你卖身得了个新相机,我本意是想把旧相机淘汰下来给我爹妈,被你看穿并嘲笑,只好灰溜溜地把新相机给了他们。

我流连网络交了一大堆网友,你从无猜忌。你象我一样喜欢他们并且真心对待,这一点我尤其感激。

程普说,“与周公瑾交,如饮醇醪,不觉自醉。”这句评语让我们为之心折。年少时不免意气,人到中年,我们一致同意,希望能成为这样的人,与人交谈共事,让对方如沐春风。

我们都赞同爱因斯坦所言:个人的生命只有当它用来使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生活得更高尚、更优美时才有意义。我们会聊聊人生理想,互相鼓励,希望在有生之年都能做一些真正有意义的事。理想是一个很私人的话题,从这个角度来说,你我是各自最亲密的朋友。

有一回你漫不经心地说,我今天跟同事聊天,我说我和我老婆是SOUL MATE。他们很羡慕。 我说你跟人说这个干嘛? 你说,难道不是吗?

每年的今天你都会叹口气说,一事无成。到目前为止,我最大的成就是娶到了你。

ME TOO

 
2007-09-02 23:38

按照前一天晚上的约定,中午和下午是我们宿舍F4的聚会时间。 十一点半,老大电话通知,地点定在某豪华自助餐厅。

自助餐是我最深恶痛绝的用餐形式,因为每一次都能吃到胃疼。我有什么错?我只不过是严格遵守了吃自助餐的准则,虽然不能做到扶墙进,也得勉力做到扶墙出;得找最贵的塞,还舍不得吃主食浪费空间。结果就是,塞了一肚子生冷海鲜,还要和老张生气,丫居然在那里吃包子!于是气得胃更加疼。

扯远了,但这是我和老二的共识——我和老二总是有共识,包括都喜欢胖子。老三那么瘦,食量肯定小,吃自助更是纯属浪费。于是老二就和老大交涉,要求改地点,可是老大欢快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出:快过来吧,我都吃上了!

老大是俺们F4里最经常嚷嚷减肥,也是吃起来最肆无忌惮的那一个。十年了,还是这样。不由想起上大学时有一回,我俩啃着雪糕压马路,老大突然认真地问我:你说雪糕这么冷,为什么大家都说它热量高呢?

老大偶尔冒出的一两个弱智问题让人觉得挺纯真可爱;其实老大年长两岁,挺成熟精明的一个人,经常教导我们一些人生经验,连打八十分这种纯粹杀时间的事情都比我们爱算牌。所以我真的没想到,老大居然还单着,而且,居然还是跟他。

他是老大在大四那年认识的,有妇之夫。这不是老大认识的第一个有妇之夫,所以我们也都没当回事;老大从来没让我们见过他,所以就更不当回事。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老大喜欢成熟男人,那也没什么;已婚男人终归不是归宿,老大这么成熟精明,自然比我们更明白。

可是这一晃都十年了。也没别的好废话,老二直截了当地问,他给了你什么?老大说:这十年的感情他都给了我。老二说:我不是指这个,钱,还有房子。老大便有点不太高兴:我图的不是这个!我又问:那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婚?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老大沉默了一会儿回答:他们已经分居两三年了,他老婆都提出离婚了,可是他还没有做决定。我不想给他压力。

我靠,你不给他压力,他自己也不给自己压力?十年了,你最美好的青春给了他,他就不觉得愧对你,不给你一个交待?

老大又沉默,然后说,他有他的难处,孩子,还有信仰的问题,他是个基督徒。我觉得还是顺其自然罢。

我和老二一起跳出来激烈反对:不是二十出头的年纪,你哪里还有时间顺其自然!好男人陆陆续续都颗粒归仓了!他维持这种不尴不尬的状态就不愧对上帝吗?辜负两个女人!

老三一直安静地听着,这时候突然说,老大,我很理解你,我支持你。

我突然就觉得有点羞愧。我居然违背自己一贯的立场,鼓励老大去拆散一个家庭,抢夺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可是我也不能指责老大,十年之后,这件事已无法分出是非对错。她爱得比谁都坚定纯粹,无名无分地追随十年,就算我是情敌也会被感动。这就是人生之劫数吧,遇上了,也无路可逃。

我们的人生轨迹曾经因有缘而交集,因为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这四年的时光格外难以忘怀。可是生活在继续,终归各有各的方向,可以做的,也只剩下祝福。

小湖南的儿子问,爸爸爸爸,济南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回到家乡小县城呢?

小湖南回答,傻儿子,我要是不回去,怎么会有你呢?

我想,有个孩子,真的是很好玩啊。

 
2007-08-30 00:43

俺后来和一长串男蚂蚱拥抱了吗?嗯,偏不告诉你们。

俺大驾光临后,大部队就转移到某歌厅继续喝酒腐败。每位同学上台聊聊自己的经历,K两句歌,再接受听众访谈。。。搞得跟艺术人生似的。。。

十年没见,却一点不觉得生分。读书的时候总有几个看不太顺眼的,现在看每个人都觉得很亲切。大家的经历境遇千差万别,但心态很坦然,而且身体都还健康,那就足够了。虽然感慨万千,却也不必多说什么。喝。

酒罢曲终人散,三点回酒店睡觉,八点就被电话叫醒。阿D说,我们要先走了,过来让小玉见见你。

小玉和阿D的恋爱,当年是我们班的独特风景:盖因小玉一米四八,阿D一米八七,两人并肩而行,十分抓人眼球。大一那年,小玉在阶梯教室里摔了一跤,摔断了大脚趾头,又睡上铺,行动不便。阿D由于身高优势,承担起了一项光荣的任务,每天上她们宿舍将她托上床托下床,抱来抱去,就抱出一段姻缘。关于他俩的恋爱,其实我们当年一直有一个疑问:打KISS的时候,采取两人都站立的体位能够得着吗?而现在我又突然多出一个疑问:难道小玉当时就不能跟下铺的同学换个铺位吗?

小玉虽然个儿小,却是个能干贤惠的姑娘。自打他俩谈上恋爱后,阿D的所有洗洗涮涮她全包了。自此经常看到她们宿舍窗前,飘着一件小花衣裳,一件特大号夹克,衣袖纠纠缠缠,甜蜜温馨尽在其中。

跑到他们房间,见到了小玉,阿D,他们的儿子末末,当年和小玉同宿舍的安子也在。拥抱,拍照留念,匆匆聊了几句,就和安子送他们下楼了。 才走到电梯口,那个刚才不理人的小末末突然亲昵地贴到安子身边,伸出胳膊作势要抱。。。又听得小玉喊,让他按,让他按!说时迟那时快,安子没有反应过来,已经按下了下楼键。刹那间晴空霹雳,一道嘹亮的哭声撕破长空,末末嚎得天翻地覆。我们不知所措,呆若木鸡,小玉解释:末末要按,电梯键都是归他按的。安子哭丧着脸说,那我已经都按了怎么办呢?小玉俯下身去,把末末抱起来,又按了一个上楼键,哭声嘎然而止。电梯到了,于是俺们一起向上坐了好几层,又下到底层。

送走他们一家三口,俺和安子毫不犹豫立刻交换了这孩子实在给惯坏了的观点。安子说,你今天早上才见到这孩子一会儿,就深刻体会到了吧,你不晓得昨天晚上他有多难缠,又哭又闹,小玉给缠得没办法,只好提前带着他回酒店。这么难得的机会,同学十年没见着了,她却只能一个人呆在酒店里。安子又说,阿杨夫妇就住在小玉隔壁。阿杨老婆说,昨儿晚上,小玉一直在哭,一直在哭。。。

爱情总是美丽的,生活却常常有些烦人。不过孩子还是自己的好,我和安子都还没生呐,已经确定了这个信念。

 
2007-08-26 23:26

应景, 换个歌。

十八号白天还在上海培训,晚上八点多飞济南,九点半到机场。 老崔之前就跟我说,十八号我应该在长沙开会,我要能走开参加同学会呢就亲自去接你,我要去不了,也安排车去接你,怎么着也不能让你这么晚了自己打车。老崔又说,你们112的姑娘呀,我都当亲妹妹一样看呐,当年帮了我很大的忙,我这辈子都记在心里。

其实我们也没帮啥忙,老崔当时家境困难,靠卖方便面火腿肠攒学费生活费,进的一些货搁我们宿舍,我们给他代卖而已。一堆堆零食就搁在床下天天向俺们招着小手,自己也就忍不住消费了不少。想到这里我大叫一声:全赖你!我天天晚上睡觉前啃两包你的方便面,第一学期寒假回家,肿得我娘都认不出我了!

老崔现在混得不错,某垄断行业处长,关系遍布各地。发达了也还念旧,时常跟我们几个联络。聊得挺温馨的当儿,老崔接着又说:你看我找辆帕萨特接你成不?接你至少也要辆帕萨特吧?再差的车就掉价了。

这话怎么就有点别扭。。。话语系统啊话语系统,我还是挑剔了。唉,我真是太没良心了,亏得老崔这么好意待我。

出了机场, 东张西望找老崔, 却发现了EXBF。CAO,老崔把我卖了。硬着头皮问EXBF,老崔呢?丫坏笑说,他没来,就我自己。我不过是盯着老崔问,听说你安排了车去拉?他就连忙说,哪里,哪里,当然是你去。我就只好来了。

车往市区开,EXBF跟老崔打了通电话,扭头跟我说,同学们都在等你,只要你不到,他们就坚决不散。我脱口而出:哎呀,那太好了,咱们上别的地方遛达一圈再过去吧!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话说得太不妥,跟谁说都成,怎么跟他。。。可别误会我在暗示啥。他倒是没误会,只是乐:你真是一点都没变呢。

一路有点尴尬的沉默,偶尔没话找话,终于捱到了腐败现场。狂欢也差不多尾声了,我一进去,又掀起一轮小高潮。先挨个跟女同学拥抱。拥抱完了之后,男同学们已经自动排成一长队,等俺拥抱。。。

面目依然熟悉又亲切,只是细的都粗了,粗的都圆了,尤其是男同学们。EXBF煽情又深情地说,感觉好象只过了一个暑假。

可是NND,怎么才过了一个暑假,你都长了三十斤呐?

 
2007-08-04 00:07

今天翻员工的加班单,看到生产部一张单子上赫然写着:7月1日, 王重阳, 卸货,4个小时

据我所知生产部并没有一位叫王重阳的操作工。。。难道王重阳竟潜伏进了我们公司?难道华山论剑要改成昆山论剑?难道。。。难道九阴真经就藏在我们公司窑炉下面?

好了好了,我想起来了,那个员工应该叫王冯杨,加班单八成是跟他同班的工友代填的。不晓得填单子的人是谁。。。太搞了,不会是周伯通吧?

其实我都快把这事儿忘了,只是刚刚又瞅着云横居士的签名档:王重阳诗云:“两脚任从行处去,一灵常与气相随,有时四大醺醺醉,借问青天我是谁?”

嗯,居士这样的症状《沙僧日记》里早有记载。林长治曰,我是和尚但我却信仰道教:一切顺其自然…… 好了,就聊到这里,年轻的朋友们,晚安!

 
2007-07-27 00:11

今天突然收到一条短信,通知同学聚会,这才想起来,原来俺也是上过大学滴,而且已经毕业十年鸟。NND,这就十年了吗?看时光飞逝,我回首从前,一个小小梦想都没有实现。

好几年前老张毕业十年聚会的时候,俺也屁颠屁颠跟着去了,去了一看吓一跳,怎么是一群中年人啊。反复瞅瞅老张,倒也不是那么显老。跟老张手拉手在校园里散步,他的同学们见了便笑话我们,我心里恨恨地想,拉个手走路怎么拉,所以你们才老得这么快!

可转眼间,我也人到中年了。上周末带全家体检,老张的体检报告中,高胆固醇高甘油三酯,完完全全是中年人的毛病。你看,手拉手走路也拉不住时间。

聚会定在八月十八号,前期的小规模联络热身已经开始。今天下午,某男同学在MSN上跟我絮絮叨叨,说你记得么,我们曾经同桌坐过,有一回老师在上面讲课,咱俩一直在聊小时候过家家的事情。我一头雾水,我可不记得有这回事,我都不记得小时候跟谁玩过家家,咋会跟你聊这个。

他又说,报到的那天第一次看见你,我有五分钟呆在那里说不出一句话。你可真好看。

我一口水差点把自己呛着:嗯????这要是夸人有点戏过了,要是表白也太迟了点吧。

丫接着说,还有一回上课,你坐在我前面,你的长发直直地一直垂到腰间,那节课我根本啥都没听进去。

我倒,哈哈,这同学聚会是危险啊,果然是拆散一对是一对!

乐到一半突然一阵难过。行了,你别再说了,再说我都要哭了。没,别误会,跟你可没关系,我哭我自个儿呢。

不可能再有这样的一把长发垂到腰际,已没有这样柔顺健康的发质,也没有耐心去等头发长那么长,最重要的是,再没有一张二十岁的年轻面庞去衬它,眼睛黑亮,面容光洁,额头上冒了一小颗青春痘。

 
2007-07-15 22:31

自打过了三十高龄之后,俺变得越来越八卦。看帖最爱婆媳帖,去年追着那个天涯最火爆婆媳帖好几天追到三更半夜。 而这两天,俺又是二十二集一集不拉地看完了婆媳片《双面胶》,天知道,俺都十年没这样跟过电视连续剧了啊。

此前的家庭伦理片,不论过程如何跌宕悲惨,总要千方百计给个光明的结局,以示和主旅律接轨,向和谐社会致敬。而这部电视剧狠啊,狠在硬是彻彻底底拍了个悲剧,而且不用外遇、车祸、自杀之类的老套桥段。这个悲,还不是千红一哭万马齐喑的悲,是心力交瘁心如死灰掉不下一滴泪的悲。鲁迅先生说,所谓悲剧,就是把美撕碎了给人看。其实要真是撕,那还算痛快点儿。这里讲的故事呢,就是把一对相爱又快乐的小两口的生活,一点一点地揉,一点一点地揉,揉到面目全非。揉烂的纸屑从指缝间慢慢飘落,我们再也不相信爱情。

电视剧跟到一半我就去搜原著,六六的同名小说,去年就很火了,但我一直没注意过。我的天,敢情原著的结局更狠。

特别说明,未婚女青年请在家长指导下观看此电视剧;原著小说严格禁止阅读。 要是不幸你们已经看过了,那么。。。请一定从积极的角度看问题,不能因噎废食,而要努力找个公正有原则肯沟通的丈夫。不要再跟他耍赖说,我就不讲理,跟我还分什么是非对错,我永远都是对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他今天可以无条件地敷衍你承认老婆都是对的,明天也可以无条件地纵容老娘说她全都是对的——因为他没有原则,只论亲疏。假如老婆和老娘不幸背道而驰,那他这么和稀泥下去一定和到破产。而一个坚持跟老婆和老娘讲道理的人,虽然不能让你每时每刻每个毛孔都舒坦,却更安全。

已婚妇女,可令夫婿伺在身边陪同观看,看到气愤难耐处,拳打脚踢之,狠抓猛掐之俱不为过。李亚平这个男人,实在太SB了啊,可又够不着他,身边的那谁,就委屈你替他招架了吧。我就这样,就不讲道理怎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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