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连续这么准时地收看佳片有约了。不过幸运的是,这个一向以老成稳健风格著称的节目在被我遗忘好久之后,回头再看,仍然如斯。
不改变,在滔滔的长河中选择成为静默的磐石。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难能可贵。
如果说《阿基拉与拼字大赛》令老朽也燃起了志在千里的希望,那么昨夜的摇滚校园几乎令我边笑边泪。
还是老话:小轩不喜欢写故事简介,没看的HIER,请自己一探究竟:http://baike.baidu.com/view/379929.htm
一个冒牌老师,一群古板学生,居然也可以摇滚。
说实话,一开始我对这电影并没有什么兴趣——摇滚,尤其是重金属恐怕是我们的那位周先生最不喜欢尝试的类型,因此,小轩对其也没有多大热情。只是,当我看到那位年轻的小鼓手时马上改变了主意。见下图右3,金发男孩。
这是摇滚前
摇滚之后:见右4,头顶墨镜的那位刺猬头

好了,我承认我有点跑题。可是,面对金发男我真的没抵抗力!
也许因为小鼓手和LEO或者德拉科都多多少少有相似之处,小轩很成功地犯了花痴,把周先生抛到脑后,开始了摇滚校园的旅途(这句很狗血···54)。
一开始,纯粹当做喜剧来看,却看得我很心酸:明明是一个吉他手,却因身无分文而去冒充自己注定无法好好扮演的代课老师,像极了星爷最常用的“倒霉小人物”喜剧模式,充满了幸灾乐祸的好笑,却令人动容。
“跟老大做对!”当老师第一次喊出这句话,这群常年学习古典音乐的孩子们无动于衷。我看着他尴尬的样子笑得东倒西歪——不过,摇滚意识,的确已在孩子的心中死去了么?叛逆的热情,追求个性的热情,改变世界的热情,都,没有了?
心里突然就难过了。
我想起了一些事,一些至今感到很难向HIER们坦白的真相:我学吉他,不是因为周先生,不是因为爱音乐,甚至不是因为我自己。
是为了在某些学校的政治性竞选中成为赢家——如果以后的几年里我还能有幸参与的话。
真相总令人恶心,不是吗?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我的热情究竟来自哪里:到底是杰伦影响了我,还是我真的爱音乐,或者,最糟糕的一种——急功近利。
然而,最终被我用来说服父母的,很巧就是后者。我面对银幕上孩子们初次尝试摇滚时纯粹的快乐,感到无地自容。其实,我,我们,都曾有一样的梦。可是似乎弄丢已很久了,找回的路,恐怕也不像重新收看电视节目一样简单。
我还记得有四个小学没毕业的孩子常常把脑袋凑在一起,唱同一首歌,我甚至知道她们曾经一起谱写过一首还算不错的通俗歌曲;我还记得在一所以严格管理著称的学校里,有一个公认最差劲的班竟然在要求唱红歌的文艺汇演上唱了改编歌词的流行歌还夺得二等奖;我还记得,有人想成为外交官,有人想进入FBI,有人想超越JK罗琳,有人要唱到金色大厅......
甚至那个最叛逆不羁的男孩,都站了起来,带着一脸憧憬和向往说:“我要成为阿尔发唱片公司的老板。”那时候,我们红透半边天的周杰伦还习惯于每天睡在阿尔发拥挤而杂乱的录音室,还习惯于跟陌生人讲话时害羞地沉默而不是现在这样似乎处处如鱼得水,安然自在,俨然一副BOSS兼公关先生的嘴脸。
我们都说过要把梦一个个都实现,我们都说出豪言壮语,我们虽然与摇滚音乐无缘,却也借此把人生摇滚了一把。
当然,人总要长大,总要做些改变。可是我的确想问问大家,也问问自己:那些轻狂的过往,那些年少的梦,都被收藏在哪里?
电影永远是美好的。最后,老师和学生们组建的”摇滚校园”乐队大获成功,也得到家长和观众的认可。这对我们既是鼓舞,却也是无法回避的嘲讽。
摇滚是什么?
不是破皮衣,牛仔裤,蛤蟆镜,朋克头;
不是口齿不清,狂呼乱叫,声嘶力竭,面红耳赤。
是生命,是态度,是热情,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