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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
2008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午 07:58
为更好地展现我们为广大求学考生服务之宗旨,我们决定:自即日起设立“求学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义务为广大求学者提供求学法律咨询及法律维权服务,在我们能力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求学者合法权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皆可通 过e-mail或来函来电形式向我们反映,并附各种有效证明材料,我们收到并以各种方式调查核实后,即为之提供义务法律帮助。法律援助热线: 13610708668 一、 求学者到各高校报到入学后,发现学校招生广告弄虚作假,承诺不能兑现,要求退费退学,而不能如愿者。 二、求学者到高校缴学费报名 后,在未开学报到前,中途想放弃选择要求退费,而学校不予理会的。 三、发现有高校巧立名目,收取求学者各种不合理费用者。 四 、发现有公(民)办高校正以欺骗手段,骗招学生的。 五、遭受招生骗局,被招生院校或单位骗取钱财,而不能讨要回者。 六、收到录 取通知书过多,不辨真伪者。 以上求学者反映,我们核实后,将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并予解决或联系新闻媒体对此进行采访报道,必要时 ,义务代理诉诸法院解决,以维护求学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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