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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监处很强很暴力
2008-05-02 23:37
大约从4月27日开始,使用百度、google.cn、搜狗、有道、yahoo.cn等任何一个中文搜索引擎,在搜索框内输入“家乐福”三个字,进行网页、图片或新闻搜索,都无法显示相应的搜索结果。

根据《京华时报》4月30日的报道,在这些搜索引擎上搜不到“家乐福”,并非这些搜索引擎公司所为,而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简称网监处)将“家乐福”三字作为敏感词加以屏蔽的结果,屏蔽的原因,是因为北京市网监处认为,与家乐福相关的信息,“大量涉及中法关系、Zang Du等字样,可能存在涉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如果此报道属实(很大程度上我对其是否真正挖掘到其中内情是存有疑问的,谁能断定这些搜索引擎不是奉命所为呢?),一方面,我对北京市网监处的“技术能力”佩服有加,任何一家再先进、再高明的搜索引擎,都逃脱不了它的监管,在它的强大法力面前都得俯首称臣;另一方面,我更叹服于北京市网监处在行使其“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职能时所享有的超级权力,一个隶属于北京公安系统编制的普通的执法部门,居然在事前不向社会公众作任何的信息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由国务院颁布,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职权作用范围也大大超出北京市的情况下,悍然地剥夺了2.21亿中国网民获取与“家乐福”有关的网络信息的权利,事后面对媒体代表公众提出的质疑,也没有更多的解释和说明,仅以一句“可能存在涉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加以搪塞,令广大社会公众在愤愤然的同时,徒唤奈何。这个部门简直太牛了!

只是,北京市网监处法力再强,总有鞭长莫及之处。

百度一下,“家乐福”三个字不让搜,搜索“家乐福+超市”还是可以的,显示的搜索结果是527万条;从“家乐福超市事件”,也可以看到大量相关资讯。

中文的google.cn处在国内网监控制之下,英文的google.com则不受控制:在英文的google.com网页搜索框中输入“家乐福”,得到的中文网页搜索结果是614万条。

更荒唐的是,人民网、新浪、网易、搜狐、QQ等多家网站,先后转载了京华时报4月30日的那则报道,这些网站的相关页面随后纷纷被删除(详情见百度新闻搜索记录,这个记录上的人民网、新浪等页面已不复存在),看来,北京市网监处既想控制网络舆论,又不想落下痕迹,授人以柄,成为众矢之的。

好一个现代版掩耳盗铃的故事。


2008年5月6日更新:
从5月4日开始,百度、google.cn、有道、yahoo.cn等各大搜索引擎陆续可以正常搜索与“家乐福”有关的信息,由此可见,任何压制网络言论、控制公民自由使用网络的行为,都是不得人心,也无法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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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8-05-03 23:56 | 回复
北京市网监处真是好笑,现在资讯这样发达,你屏蔽了中文网站,你还能屏蔽英文网站吗?这就像鸵鸟,自己把头埋在沙子里,就以为所有人都看不到它的屁股了,o(∩_∩)o...哈哈
 
2
2008-05-04 15:25 | 回复
呵呵,除非他们像north korea一样,完全不让老百姓用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是挡不住的。
 
3
2008-05-06 00:37 | 回复
真搞不懂这个么北京网监处,做的哈是些脱裤子放屁的事情,要我来看,他们叫做是很蠢很幼稚!
 
7
2008-08-30 16:02 | 回复
2005年7月5日,在北京市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处处长于兵的指使下,网监处以进行“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为由,对微点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查”,频繁传唤包括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研发人员。8月29日深夜,网监处以所谓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将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并将扣押的装有微点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竞争对手———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月6日,网监处给国家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发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封杀了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的上市权利。同年10月21日,网监处急急忙忙对媒体发布了“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特大新闻。这使得刘旭这样一个著名反病毒专家,不得不一方面继续领导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走上了向有关部门和领导上访、举报和反映情况,寻求正义支持之路。 《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被不起诉人田亚葵的行为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被不起诉人田亚葵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一)项、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田亚葵不起诉。这证明,所谓的“国内首
 
8
2008-11-11 12:11 | 回复
根据民主与法制时报11月6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因涉嫌受贿,于去年外逃南非;今年9月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
 
9
2008-11-11 12:35 | 回复
于兵的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有待司法部门通过调查和审理,给予我们最终的答案,但是,北京市网监处很强很暴力,难道仅仅因为是出了一个贪官于兵吗?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我们需要从中反思的是:这个部门存在的依据是什么?这个部门真正应该承担的职责是什么?这个部门如何接受法律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政府已实行多年,但有碍公民自由表达,有违宪法,逆时代发展潮流,备受社会诟病的网络审查政策,何时才能终止?这些方面的问题没有一个很好地解决,这个部门不强不暴力才怪,公众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遭到无理剥夺的情况也一日不可能得到消除。
 
10
2009-02-24 18:11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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