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章 |
直言命题直言命题是一个主谓式命题,它断定了某个数量的对像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也称作「性质命题」。 一、直言命题具有哪些结构和类型? 直言命题由主项、谓项、量项、联项四部分构成。 六种类型—— 全称肯定命题:所有S都是P,记为SAP,缩写为A。 二、直言命题中,它的词项有哪些关系? 直言命题的词项是语言学中的词语,有内涵和外延。内涵是该词项所表达的意思;外延是指该词项所表示或指称的那个对像或对像的类别。 两个词项的外延之间,有并且只有五种关系—— 同一关系 三、种属关系中,关系如何细分? 如果所有的S都是P,但有些P不是S,则称P是S的属概念,S是P的种概念,S和P是种属关系。 如果两个概念没有共同的外延,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它们的属概念的外延,则称这连个概念之间是矛盾关系。如果两个矛盾关系的概念都是肯定概念,则它们一个是正概念,一个是负概念。 如果两个概念没有共同的外延,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西哦啊与它们属概念的外延,则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反对关系。 四、直言命题中的「有些」和平常用语有什么不同? 直言命题中的「有些」表示,「至少有些,至多全部」。 五、直言命题中存在着哪些关系? 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是指,有相同素材(即有相同的主项和谓项)的直言命题间的真假关系。 在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中,存在着「矛盾关系」,指A与O、E与I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因而必有一真,也必有一假。 用否定词、等值的方法表述矛盾关系—— 「SAP」等值于「并非SOP」 在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中,存在着「差等关系」,指A与I、E与O之间的关系。 具体而言:如果全称命题真,则相应的特称命题真;如果特称命题假,则相应的全称命题假;如果特称命题假,则相应的全称命题假;如果全称命题假,则相应的特称命题真假不定;如果特称命题真,则相应的全称命题真假不定。 在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中,存在着「反对关系」,指A与E的关系,它们之间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于是,若一个为真,则另一个必为假;若一个为假,则另一个真假不定。 在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中,存在着「下反对关系」,指I与O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可以同真,但不能同假。于是由一个为假,可以逻辑地推出另一个为真;但从一个为真,不能确切的知道另一个的真假。 直言命题中的词项的周延性 在直言命题中,如果断定了一个词项的全部外延,则称它是周延的,否则就是不周延的。 关于词项的周延性,有如下结论—— 全称命题的主项都是周延的。 将这四条结论应用于A、E、I、O四种命题上,可知—— 直接推理直接推理是从一个直言命题出发,推出一个直言命题结论的推理。 对当关系推理 根据如前所述的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所进行的推理,叫「对当关系推理」,有如下有效的推理形式—— SAP→ ¬SEP 换质法,是指将一个直言命题由肯定变为否定,或者由否定变为肯定,并且将其谓项变成其矛盾概念,由此得到一个与原直言命题等值的直言命题,这就是换质法。 换位法,是指将一个直言命题的主项和谓项互换位置,但将直言命题的质保持不变,即原为肯定仍为肯定,原为否定仍为否定,由此得到一个新的直言命题,这就是换位法。必须遵守的规则: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换质位法,是指对一个直言命题先换质,再换位,由此得到一个新的直言命题。 三段论直言三段论是由一个共同词项把作为前提的两个直言命题连接起来,得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作为结论的推理。 直言三段论由三个直言命题构成,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结论的主项是小项(用S表示),含有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结论的谓项是大项(用P表示),含有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两个前提共有的词项叫做中项(用M表示)。 直言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1.在一个三段论中,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违反这个规则会犯「四词项错误」,在大、小前提中作为中项的语词看起来是同一个,但却表达着不同的概念。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违反这个规则会犯「中项两次不周延」的错误,大、小项都只与中项的一部分发生关系,这样就有可能大项与中项的这个部分发生关系,而小项则与中项的另一个部分发生关系,结果是大项和小项之间没有惟一关系,得不出必然的结论来。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4.从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任何确定的结论。 5.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那么结论是否定的;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必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 6.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7.前提中有一个特称,结论必然特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