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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东阳女富豪”家底曝光 吴英开出的投资回报诱人,3个月期的借款回报率为50%~80%,甚至百分之百。以借100万元为例,3个月后她需要支付放贷人的利息在50万元至100万元间 孙文祥 4月16日,曾轰动全国的“东阳富姐”吴英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拉开审判帷幕。 9:30,吴英被三名法警带到被告席。在看守所关押了26个月,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吴英,瘦了很多,头发也留长了。 这次庭审中,吴英被检方指控涉嫌集资诈骗3.89855亿元。接受法庭询问时,吴英没有否认这个数字,但指出不是诈骗,甚至不愿意承认是民间借贷,而仅仅是借贷。 站在被告席的吴英多次用较为高调的语气重复,“如果不被抓起来,公司继续经营下去,还是能够赚钱的,欠的钱肯定能还上”。 历史没有假设,吴英的个人财富故事也不例外。此时,等待她的是“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指控。 我国刑法194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庭审前的简短采访中,吴英的辩护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表示,他们仍将为吴英做无罪辩护。 一个不利的案例为,2008年3月21日,浙江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案终审判决,浙江高院维持一审死刑的判决。杜益敏的罪名也同样是集资诈骗,涉及数额比吴英案多,为7.06亿元。 “亿万女富豪”的高利借贷 从出名到身陷囹圄,28岁的吴英演绎了一个短期的财富传奇故事。 1981年,吴英出生在东阳市余店村,1999年从东阳技校辍学从商。吴英父亲吴永正开庭前告诉CNB记者,他介绍吴英到美容院工作,“聪明,能吃苦,作为父亲我服她”。 “没有毕业就出来工作,刚开始学习美容。一年后,在东阳十字街开美容院,接着又开了KTV和千足堂。”昨日的庭审中,吴英如是讲述自己的发家经历。 这些项目赚了多少钱?面对公诉人的询问,吴英闪烁其词,“我觉得还是赚了钱的”。在公诉人接连的询问下,吴英称,没有1万元那么少,也没有1亿元那么多,赚了千把万元。并进一步解释,1000多万元多为固定资产。 2006年,吴英开始在媒体上频频露脸。2006年8月10日到10月12日,吴英在东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本色商贸、本色车业等12家实业公司。东阳的黄金地段上,一度遍布本色集团投资的产业。 而如此大手笔举动竟然没有一分钱的银行贷款,吴英也逐渐享有了“亿万女富豪”的光环。关于吴英的发家史,此前媒体报道中流传有几个版本:向老板融资、军阀遗产、洗黑钱等。 在昨日的庭审中,对公诉人就她发家史的多次询问,吴英略显不耐烦,几度反问公诉人。但是她承认,2006年成立8家公司的注册资金5000万元或1亿元都是借来的。 起诉书显示,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 不到两年的时间,吴英总共集资11亿余元。起诉书中罗列了吴英11笔诈骗的金额、对象和发生时间,这些证据共涉及公安卷158册、价格鉴定卷5册、法院卷1册,以及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等。 吴英在法庭上交代,2005年左右,她开始涉足高利贷业务,“没写多少利息”,第一个放贷人是毛夏娣。起诉书显示,2005年5月,吴英以集资为名从毛夏娣处非法集资762.5万元。 对于这些借款,吴英开出的投资回报诱人,3个月期的借款回报率为50%~80%,甚至百分之百。以借100万元为例,3个月后她需要支付放贷人的利息在50万元至100万元间。而央行的基本贷款年利率一般在5%~6%之间,吴英的出价是央行基本利率的50到100倍。 而放贷人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还会根据贷款对象的信用程度,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操作方式。例如,借款100万,借期3个月、5分利的话,借条中将写明“借款”115万元;如果借款人信誉不佳,则采取“押死”方式,即在借条中写明150万元,若其正常还款,放贷人会将多写的35万元退还。 放贷人通常会从自己的家人、亲戚、同事、战友等熟人开始集资,早期借钱给吴英的人也因此发了一笔横财。 这样看似“双赢”的局面因放贷人杨志昂而打破。杨志昂的职业身份是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从2006年1月到11月间,吴英从杨志昂处吸收7笔存款共3130万元。而导致吴英“亿万女富豪”光环消失的,恰是因为她和杨志昂之间的借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