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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庆华荣升副局长 彭水诗案再起波澜
2007年02月20日 星期二 21:48

        轰动一时的“彭水诗案”主角、《沁园春》中所指的“华仔”、彭水县原县委书记蓝庆华,去年12月9日被免职后,今年2月14日即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

       2006年8月15日,彭水县教委干部秦中飞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有关时事的打油诗,并以短信及QQ方式转发给了其他朋友。9月1日晚,秦中飞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10天后,经过数次提审,公安局于9月11日对其正式下发逮捕令。9月29日,在被关押了近30天后,秦中飞被取保候审。

       秦中飞被拘的消息传出后,举国哗然。迫于舆论压力,10月24日,彭水县公安局对秦中飞涉嫌诽谤一案撤销案件。25日下午,受害人秦中飞从检察院拿到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据悉,彭水县公安局预审科姚科长10月24日通知秦中飞,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其“取保候审”的决定,承认了诽谤案属于错案,对给秦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原彭水县委书记蓝庆华12月9日被免职。

       按说这样处理,给了人们一个较满意的结果。谁料想,原县委书记蓝庆华却是因祸得福,在被免职两个多月后却从处级的县委书记荣升为了副厅级的直辖市的副局长。

       有关部门这样作,就让我们有些不明白了。如果说秦中飞写诗没错,那蓝庆华对他的打击就是错误的,免去蓝的县委书记职务,就应该是理所应当的。如今蓝庆华荣升副厅级领导,也许是意在说明当初对他的免职处理是错误的,如果当初把蓝免错了,那就说明蓝庆华刑拘秦中飞是对的,那秦中飞写打油诗本身又错了。可是彭水警方已经明确表示秦中飞诽谤案属于错案,并对给秦造成的伤害表示了道歉。呵呵,在这样一起看似普通的案件中,竟然当事双方都没错,那错的就是我们这些观众了!是不是应了那句话:天下本无事,庸人自忧之?

       写到这里忽然想到《曹刿论战》中有这样一句话:“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这是弱小鲁国能够战胜强大的齐国进攻的根本。今天又有谁能为“彭水诗案”必以情呢?


类别:杂文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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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7年02月28日 星期三 09:25 | 回复
《曹hui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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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28日 星期三 21:39 | 回复
谢谢指出,应读为“GUI”的。
 
3
2007年03月08日 星期四 14:56 | 回复
重庆市组织部长有问题了
 
4
2007年03月08日 星期四 17:27 | 回复
我华仔混到这个地步容易吗?一个刁民敢发短信讽刺我,胆子太大,给他点教训又如何,要是早些年早将他灭了,给我弄出这么多事来.不过老子有的是钱关系又硬,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不行把老婆献出去,不怕没机会东山再起!
 
5
2007年03月19日 星期一 09:32 | 回复
操你娘的大爷,啥子几吧书记哟,简直是你的妈的杂皮,还你妈的官越当越大,这个社会简直没法混了.还没老子思想健康(这句话是老葛说的),纯粹是劳改犯形象.
 
6
2007年03月22日 星期四 16:09 | 回复
蓝庆华早已用糖衣炮弹击跨了市委市府,他们不敢处理蓝庆华,他们的屁股也不干净,甚至被其纂了把柄。如果蓝落马会对市委市府卖官的人相当不利。他们敢把蓝怎么样。网友们,我看就算了,为了重庆的安定团结就放过这批狗官吧。否则不知道他们要把我们美丽的重庆搞成什么样子
 
7
2007年05月27日 星期日 19:27 | 回复
一群屁眼虫,还没有我一个农民境界高.我不贪,不抢,偶而去三支店耍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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