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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载博客文章,罚款10W元
2008/11/10 09:21 P.M.
这里是一篇2006年10月的博客
提到擅自转载博客文章,罚款10W元

“可能有很多市民还不知道,自己在博客上发表的文章,未经许可被其它网站擅自转载,也属侵权行为。”市版权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一旦发现你的作品被侵权,应立即向市版权局投诉或举报。市版权局通过调查取证后,作品权利人可以与侵权网站进行协商赔偿,如达不成协议,可选择司法程序解决。

该法律已经生效了
为何还有不少人在喊冤
自己的文章被侵权了,很愤怒,很恼火
告呀,为何不告呢?
司法解决10W罚款
私下解决,也可以敲一笔,不是一桩好生意吗?
又可以为Copyrights做贡献,宣传版权教育,何乐而不为?

类别:社会财经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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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8/11/11 07:53 A.M. | 回复
哈哈?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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