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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学术自由”
2008-01-08 21:30
我在美国的一位朋友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学术自由》的博文,内容如下:

欣教授本来说12月初到重庆去,参加西南的一个政治学conference。提交了两篇文章。一篇文章中提到台湾时,用的是国家的字样。那边的人不干了。说一定不能说是国家,可以说诸如region一类的。

欣教授对我complain说,他其实不care把台湾叫做什么,国家也好,还是什么也好。但一定不让称国家,这是干涉academic freedom。在这行干了40年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再说前不久才去了复旦,人家也没说这些事情。

欣教授立马取消了行程。不惜损失1400美元cancel了机票


或许我有几分敏感,又或者我接受的教育不具有西方的所谓“民主、自由”精神,对于这篇博文,虽然其作者是我的朋友,却也有几分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了。

教授自然有几分学者的气度,既然侵害了他的所谓Academic Freedom,所以要“冲冠一怒”,宁愿损失一千多美刀,也不愿意在学术独立的权利上弯腰。坦白说,我很欣赏这样一种“不为权贵折腰”的气度,然而却要看这种所谓的“自由”,是否侵害了作为一个国民的底线?

我没有西方政治学的素养,但以我之愚见,对于自由的定义,应以不侵害他人自由为其最低之底线。或许有人说,称台湾不以Region名之,又究竟侵害了何人自由?真是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然而,作为国民,如果连自己国土的完整都没有自觉去维护,这种自由,我劝君还是不要也罢!

很多喝过洋墨水的所谓“学者”,常常会有几分“矫枉过正”的毛病,高谈自由的时候,颇有几分“不自由,毋宁死”的豪迈,却往往忘却了个人的自由往往还要建立在国家独立自主的大前提下。而作为一个国家的独立权,最重要的基石却是领土的完整。这一条真理,至少在这个世界仍然存在国家的情况之下,是放之东西方而皆准的。如若不信,你可以在号称最自由的美国,大呼加利福利亚州为国家(当然不是State的另一个含义),不知美国的自由国民们是否赞成?

“不Care把台湾叫做什么,国家也好,还是什么也好。但一定不让称国家,这是干涉academic freedom。”看看这样的气度,真是让人”高山仰止“。不过,我还是要奉劝这位教授,在你不Care台湾是否能被称为国家的时候,先问问自己的内心,你究竟Care不Care你是否还是一个中国人!

意犹未尽,9日补记:
所谓“干涉学术自由”,是指以个人或组织的意志强制要求相关人修改自己的学术观点,从朋友的博文看,并无此等粗暴侵略学术领域的迹象。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并不能与常识问题的对与谬划上等号,仅仅是要求欣教授订正自己的一个常识性错误(当然是常事性错误,除了台独分子和少数几个台湾金钱收买的国家之外,举世公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领土,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已,何来“干涉学术自由”?

举例来说,譬如欣教授在其论文中这样写道:
台湾的政治制度如何如何……

而我却强迫要求他修改为:
台湾的政治制度怎么怎么……,而不是他所谓的如何如何……

这自然是对学术自由的干涉,因为我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你的学术观点上。

如果欣教授的所作为:
台湾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如何如何……

Of course,你自然应该修改!因为,台湾并非国家,而是一个地区,这是常识!而非学术问题。

再譬如说,假设欣教授在论文这样写道:
美国的布什总理(是Prime Minister,而不是President)的政治主张如何如何……

Of course,你自然应该修改,因为,布什并非总理(美国也没有总理这个职位,只有国务卿),而是总统,这是常识!同样也不是学术问题。

所以,常识与学术问题风马牛不相及,如何又牵涉到干涉学术自由呢?难道出现上述假设的问题时,欣教授也要做出一番英绅士的风度,摇头说道:
我不Care把布什叫做什么,总理也好,还是什么也好。但一定不让称总理,这是干涉academic freedom。

真是笑话!

类别:莫谈国事||添加到搜藏 |分享到i贴吧|浏览(238)|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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