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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初中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
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08:20

各区县教研室,各市直初中学校:

根据市教研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日教研字【20096号)文件精神,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定于10月份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担任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教学三年以上的现任教师;并经学校、区县层层选拔出的优胜者(名额分配见《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参评内容要求

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四个指定性领域。为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我省规定信息技术单独开设;研究性学习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中学生每学期应完成一个课题的研究性学习并形成研究报告;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要求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参与项目生均达到2项以上;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通过学农、学工和劳动实践等活动开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一定的劳动技能和尊重劳动的良好风气。综合实践活动的课堂设计要体现课程改革先进的教育理念,多元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方式;内容可从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三个指定性领域中自行选择,但课题要明确,并应贴近学生生活,富有时代感;应充分体现实践性和综合性,以突出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在特征,有别于学科活动课等多种活动课程。

三、评选办法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参评教师均在指定学校现场授课,时间为40分钟。承担讲课地点的学校提供多媒体等教学硬件,教学软件由讲课教师自备。

四、其他

1.参评教师必须填写参评申报表(见附件),并在相应位置贴上照片,以市为单位务于20091025前将申报表报送市教研室515房间,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至以下信箱:rzjsz@rzyz.org.cn信箱;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2.市级评选活动定于200910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评选申报表

           日照市教学研究室

                OO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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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21:55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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