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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中学住校生安全、纪律责任书
2009年11月04日 星期三 17:52
日照港中学住校生安全、纪律责任书
住校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全部责任,违反下列十大规定任何一条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分,多次违反取消住宿资格。 1、晚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宿舍,严禁离开校园,不得在操场玩球。住校期间禁止下海游泳、外出逛街,严禁进入网吧等场所。禁止看不健康刊物。 2、严禁使用电热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器等电器用品;严禁使用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扔玻璃瓶等易碎物品。 3、锁好自己的柜门,严禁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宿舍,丢失自负。严禁私自动用、拿他人的钱和物,严禁别人不在时进入别人宿舍。 4、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带到学校,公寓内严禁点蜡烛、蚊香、吸烟、喝酒、打牌、打架。 5、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窗户等。 6、严禁毁坏学校的一切设施,严禁随地乱扔杂物。 7、严禁向窗外倒脏水、垃圾、往墙上踢脚印、按手印、拍球,污损墙面。严禁把塑料袋等垃圾丢入厕所,造成厕所堵塞 8、禁止男女生互窜宿舍,禁止将非住宿人员带入公寓。 9、起床铃响前、熄灯铃响后禁止出声说话,禁止到洗刷间洗刷。 10、晚自习禁止私自调位、出声说话、借东西、下位,禁止无故迟到,晚自习课间禁止在走廊打闹、尖叫。 本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为自签字之日起至毕业或退学之日止。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日照港中学政教处(盖章) 2009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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