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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志愿者
2008-07-18 15:18
城 市 志 愿 者
一、城市志愿者介绍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城市志愿者将以真诚的微笑和热情的服务迎接国内外各方宾客,在北京的交通、安保、旅游、商业等重点区域设立的城市志愿服务岗位上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应急服务、语言翻译及具有区域特点的志愿服务,和赛会志愿者一起,在服务赛会顺利进行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同时,向世界全面展示一个古老而现代,文明而热情的新北京。
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了解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城市志愿者政策; 2、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3、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 4、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获得参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城市志愿服务工作记录的证明; 6、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城市志愿者的评比表彰; 7、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城市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申请退出城市志愿服务。 (二)义务 1、遵守奥林匹克宪章,遵守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章程,传播奥林匹克精神和志愿精神; 2、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成果; 3、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 4、完成相应的培训; 5、服从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 6、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三、志愿者的保障和激励 (一)工作保障 1、提供工作服装; 2、提供工作证件; 3、提供上岗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表彰激励 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后,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激励、奖励和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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