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中看到这条新闻。所以搜索了一下,不算是反驳,只是想让更多一些不理解或是无知的人知道草木皆有自由,同性恋并不是犯罪!也让更多带着歧视眼光的人了解同性恋这个群体,同志亦凡人!
孙海英炮轰同性恋为犯罪
孙海英的此番言论,出自一个他未出席的论坛。据报道,前天上午,由江苏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第二届“东方情感文化论坛”在南京开幕,李银河、张纪中、王鲁湘等知名人士受邀探讨中国人的爱情观和婚姻家庭现状。
孙海英没有到场,但在接受江苏广电总台记者采访时,被问起对目前中国的婚恋多元混乱的状况怎么看时,他语出惊人:“同性恋就是犯罪!什么叫同性恋啊,什么叫双性恋啊?这都不是道德堕落、败坏可以形容的,简直是犯罪!这都是违背人性的,都是犯罪!这没有什么好谈的,我决不能认同。”孙海英还称,他不怕因此被攻击,因为自己“说的都是实话”。
李银河程青松批其无知
孙海英的此番言论一出,许多网友都批驳其极端、不懂法。反应最激烈的是同性恋人士,两年前就公开自己同性恋身份的编剧兼影评人程青松在博客中称,“他的言论已经伤害到5000万同志(特指同性恋者),如果大家一起来抵制他的电影或者电视剧,不知道这是谁的损失?”
记者昨日还致电内地娱乐圈同性恋的代表人物、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子恩,他称孙海英给他的印象一直是“不读书、不思考、没头脑的人,所以他这么说我并不吃惊,这只能说明他对这个世界缺乏认识,很无知,已经被这个世界淘汰了。”
昨日上午,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也在博客中驳斥孙海英,称其此番言论“无知、残忍、没有教养”。李银河称,孙海英的言论令她想起上个世纪的希特勒,希特勒曾把同性恋者关进集中营,但是21世纪还有人说出此番话,就让她觉得难以置信。因为有些同性恋是天生的,所以李银河看来,说同性恋是犯罪,就像说左撇子是犯罪、身为犹太人是犯罪一样。
古老的同性恋
名词同性恋(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Plummer,1984)。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Benkert,1869,引用于Bullough,1976,第637页)。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
同性恋不是疾病,更不是犯罪!
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的决定可以被理解为出于三个理由。首先,那些公开其性倾向的同性恋者出现在生活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的社会中,而且他们和异性恋者一样,融入这些社会,过着建设性的有意义的生活。其次,经验性科学研究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同性恋不是一个病理学整体。再次,西方心理学已经开始认为,性倾向是正常人类多样性的一个方面,并且其他文化中有着一系列不同的社会态度,提示这种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正常或至少是可以接受的,除非存在着强烈的反对这种行为的宗教偏见。
孙海英很“无知”
孙海英先生的言论暴露了两点:一,他很无知,他说同性恋是现在才开明起来的,而事实上同性恋现像古今中外都有,不说苏格拉底、莎士比亚、达芬奇这些了不起的人物是同性恋,而且对人类做出极大贡献。中国的古代同性恋最早记载,在《杂说》中曾经提到:“娈童始于黄帝”——氏族部落前就有了,《诗经》的“郑风 子矜”一章,其实就有不少是关于男同性恋间的情爱描写,而卫灵公与弥子瑕之间产生了著名的“分桃”典故,魏国的龙阳君生得俊俏无比,惹得魏王宠爱万分,因此一些人又将同性恋称之为:“龙阳之好”,这些历史事实都足以说明同性恋早已有之,甚至可以说有人类开始就有了同性恋这一现象。
二,他是法盲,1997年中国新版的《刑法》已将鸡奸罪剔除,也就是说从十年前开始,两个成年同性之间自愿的性行为并不会触犯中国法律。而2001年中国第三版《精神障碍与分类标准》已将同性恋剔除疾病范畴,同性恋在中国现阶段既不是病,更不是犯罪。十年过去了,孙海英先生居然还说同性恋是犯罪,我只能说他是个法盲。孙先生说同性恋是犯罪,请告诉我们同性恋犯了什么罪?犯了哪条罪?
孙海英先生还大骂同性恋违背人性,事实恰恰相反,让一个喜欢同性的人违背自己的内心意愿跟不喜欢的异性一起生活,或者让两个真心相爱的同性伴侣被迫分开,那才是违背人性,是赤裸裸的犯罪。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孙海英先生理应弄清事实真相再发表言论,他有关同性恋方面的不负责任言论不但会伤害广大的同性恋者,也会让大众看清,他就是一个无知的法盲。同时提醒孙海英先生,同性恋不分国家和种族,一般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左右,在你的兄弟姐妹及亲戚朋友当中或许就有同性恋者,你的无知言论也会让他们蒙羞。同性恋者们并不会在意你的理解和容许。就算你气炸了肺,也不可能阻挡中国五千万同性恋者争取合法权益的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