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在工作时间打电话给我。因为在银行工作,很忙,所以他很少在工作时间打电话。而这一次甚至不是为了什么要紧的事,只是告诉我他遇到了我们高中时的老师,闲聊了一番。
一下子,我们都有些感慨,青春的记忆就忽的纷沓而至。
这个老师,是很有些故事的。
一个儒雅的男人,教我们历史,喜欢在上课的时候读余秋雨给我们听。尽管那个时候我们这般懵懂少年中理解余秋雨的那么少。
有络腮胡子,历史教的好,在仕途上更是八面玲珑。于是,他几乎讨得所有女生的喜爱。少女的心里,这样的老师,虽不是白马王子,却是一个关于绅士学者的羞涩轮廓。
潘说,他因为工作的缘故,这几天一直在他工作的银行待很久。于是潘每天抽一个小时的时间跟他聊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回忆青春。
于是,潘了解到很多青春记忆中人和事瞠目的变故。
比如我们的班主任。
潘说,她患了直肠癌,在家已经休息了一年多。
班主任实在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人。一年四季穿裙子,在街上走累了,会拦警车要求送她。
有个高大英俊的老公和一个长的像她的不怎么漂亮的小女儿。永远只喜欢聪明的学生,骂人从来不带脏字,却会让你生不如死。
我是喜欢她的。只是毕业从来未曾联系。
我记性不好,所以常常忘记回忆。不是不愿意想念和慰问了,只是习惯了顺着生活的轨迹向前走,于是常常忘记回头。
我的中学,我的大学,都是这样被遗忘在身后。
可是当潘说起,我便开始手足无措。我忘记了大概,却想起那么多细节。
班主任对我很好。班里没有被她骂过的大概不会超过3个人,我是其中之一。我是她的课代表和团支书,学习没有拉下过前5名。三次的模拟考,我的作文都是满分。我猜,这大概也是她喜欢我的原因。
毕业的档案里,其他人的推荐栏里,她都写“学习认真,组织能力强····”之类,在我的那一栏里却写“苏格拉底说,每个人身上都有太阳,只要让它发光。”我很感激她,觉得自己如此与众不同。
我并没有忘记她,只是忘记了联系她。就像我并没有忘记青春,只是忘记了回忆而已。
她的生病,让我很心痛。就像在美好的青葱岁月里有了一个不完美的红叉叉,触目惊心。而我,又不知如何是好。
我想,这个就是我不爱回头的原因,害怕听闻变故。
学校合并了,班主任生病了,历史老师由儒雅绅士变成了谢顶大叔,班上从前人人称羡的那对恋人早已劳燕分飞了,晚自习上给我送零食吃的人也不见了·····而我,这个当年儒雅绅士说最欣赏的女孩子也并没有成为他以为的那个人。
我的18岁,再也没有了,我的青春,再也无处可寻。可是,我是如此想念它。
很少在博客里写这么长的矫情的文章。我只是想要感谢时光,让所有的回忆都变的甜蜜,即便是曾经让我们痛不欲生的。现在想来缺没什么大不了。
回忆就是这样,以时间的代价抚平过往。洗涤痛的,留下爱的。只是,我们需要拿青春去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