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City without love 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11:14 P.M.
谁说,人多的时候就不寂寞。
这样的夜,这样的情绪.,弥漫这座城.。
Just this city. Without L.O.V.E。
"师傅,请问去东方男科医院怎么走?”
“4路车吧…”
网友评论:
1.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03:43 P.M.
基调定的不是很高撒……(北)
2.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07:58 P.M.
"师傅,请问去东方男科医院怎么走?" "4路车吧…" 这是谁干的?好邪恶。。。汗汗我个人感觉是火夕干的。。。(耀)
在路上(一)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2:39 P.M.
在雾中散步,真正奇妙!
一木一石都很孤独,
没有一株树看到别株树,
每一株都很孤独。
当我的生活还很明朗的时候,
我在世间有无数的友人;
如今,大雾弥漫,
我再也看不到一人。
的确,不知道黑暗的人,
不能称为贤智的人,
黑暗轻轻地把他和一切世人
隔开,使他无法逃遁。
在雾中散步,真正奇妙!
人生十分孤独。
没有一个人看到另一个,
每一个都很孤独。
—— 德国 赫尔曼·黑塞 《雾中》
25岁的时候,中明对自己说,不能再把时间浪费在恋爱上。爱一个人的过程太过艰难,要耗费太多的精力,不能再浪费。
在这个城市,中明生活了七年。这一生,能有几座城,能让人坚强独立的生活过七年的时间。这不是属于他的城市。那些熟悉的街道,店铺,酒吧,在烂醉醒来的清晨,还是让他觉得陌生。可是,也只有这座城市,能让他在夜里一点驶下高架桥的时候,心里想起有一个房间,可以回去,安稳的睡一觉。他全部的一切都在这里,他的书,电脑,朋友,曾经的爱人。
人和城市的关系,大抵如此,甜蜜却又疏离。
中明从事计算机编程的职业,因为他觉得自己需要更理性一些,他熟悉并且习惯了这种简单规则的世界。工作只是养活自己的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不同,中明希望自己至少能有一件事,可以有可控的范围,不至于太过混乱。
他独自租住在这个城市可以看得见摩天轮的地方。每天下班的时候,他喜欢从公园里穿过,偶尔会坐在高大的香樟树下,看鸟群飞过,呼啦呼啦的声音,让他想起小时候,躺在南方家乡的山头,看蔚蓝的天空,那时候,未来于他而言,神秘而美好。
中明留平头,眼睛像木炭一样黑,面容清瘦,有着向日葵般灿烂的笑容。有时候,他蓬勃的如同野草,有时候,又脆弱的如同秋叶。和朋友聚会的时候,他瘦削的身躯里能迸发出巨大的能量,独处的时候,又静默的像是空守古刹的僧人。
那晚,他在公司加班到夜里十点。打完卡走出公司门口的时候,才发现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周围空无一人,世界显得巨大而空旷,只有哗哗的雨声不停回响。没有打伞。犹豫了一会,他还是毅然的冲进雨里。很快,冰凉的雨水将他全身淋得湿透,头发,脖颈,后背,腿,无一幸免。却不觉得冷。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畅快的感觉了吧。他仰起头,任由雨点落进眼睛里,水流在他脸上肆意爬行,他幻想着是自己痛哭的样子。
已经多久了。
没有他的消息,电话,邮件,QQ留言,全都没有。他就这样消失在这个城市,如同从未出现过一样。
对面有车灯明晃晃的照过来,他招了招手,打上一辆出租车,坐在后座,城市的雨夜如此寂寞。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他自己。
手机铃声突然激烈的响起,那一瞬间,中明恍惚的以为会是他的电话。接起来的时候,只听到里面嘈杂的声响和一个人近乎嘶吼的说话声。
中明。老地方,大家都在,就等你了。赶快过来。
不是他。虽然,中明知道不会是他,内心还是有一点失望。他真的,已经,彻底,消失了吗?
他回到家,换上干净的衣服,下楼打上另一辆出租车。
班卓。
雨依然下的很大,城市的霓虹灯倒映在路面上,散发出微弱温暖的光。
如果要说是什么让中明继续留在这个城市,那几个家伙,是很大的因素吧。
25岁的时候,中明对自己说,不能再把时间浪费在恋爱上。除了恋爱,还有其他很多事情可以拿来做,还有其他很多感情更加值得珍重。
(顾桥)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04:40 P.M.
强大的亲,果真很强大。这个开篇很棒。偶喜欢疯了。
在路上II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08:41 P.M.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中国·唐代 李白《静夜思》
这是一个酒吧,铺天盖地的全都是酒,唯独能撑之为吧的地方,大概就是台上那几个撕心裂肺的人和台下几个苍蝇般的人。
“服务员,拿酒…”这大概是远处那个男孩在这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皓繁,临近城市江氏企业的二公子,这小子平日不学无术,毕业之后这个城市呆两天,那个城市玩两天,偶尔烦了,腻了的时候还会跑到北海道看看溜冰,或者是澳大利亚调戏一下袋鼠…一个22岁的少年,就整日的漂着,凫着,他的父亲已经不指望他能有什么太大的出息了,只要不在外面惹事,或者说惹出的麻烦如果用钱还能摆平的话,那就是已经烧高香了。
他是一年之前来到的这个城市的,毫无理由的来到这里,本想呆上几天就走的,可是这一来就呆满了整整是三百六十五天,没有走的迹象。来了之后到也安稳的很多,整日大家都忙的时候他就靠睡觉来打发一下时间,周末叫着一些人,每次喝酒到跨夜,然后拖着糜烂的身体,回到那间屋子。不为生计所忙碌,也从来不按时间的吃饭,睡觉,不知道明天是用来做什么的,但是明天还都是死皮赖脸的到来,“无聊”这两个字,大概是他长挂在嘴边的。
“妈的,这是什么坡地。冬天这么冷,连几个像样的酒吧都没有。。。”虽然一直这么说着,让其他人感觉他已经对这个城市厌烦了,腻了,随时都会走的,可他还是就这个样子的呆了下来。跟着那一帮家伙。
“接个电话…”说罢,皓繁拿着手机走下楼去,楼上实在太吵了,当他拉开酒吧大门的时候,一阵冷风吹着他哆嗦了一下。
“喂,我在门口呢,你在哪呢”
“吖的,别废话了,快点,大家都到了…”
“着火了…着火了…”
皓繁还在对着电话大吼的时候,突然听到酒吧里传出了着火的声音,他回头看去,没看到什么。“快过来了,酒吧着火了,来晚了就看不到好玩的了”,任何事情对他而言,大概也就只有好玩与不好玩的区别了。正在这个时候,他的那几个朋友,抱着衣服,皮包,跌跌撞撞从酒吧跑了出来。酒吧门打开的时候,已经有少些的浓烟冒了出来。
“那个家伙这就过来了,快把东西放车上,我们看会……”他的几个朋友抱着衣服向车子走去,大家都很无奈,不知道皓繁这个家伙为什么只有对这种事情才有那么有兴趣。他们放下衣服回来的时候,皓繁正在马路对面,发呆的看着酒吧,隔着大门上的玻璃,已经清楚的能看到里面的火苗了,大家熙熙攘攘的,“打110吧”,“快点,我打119了,说马上就过来”,“对了,这条马路叫啥来着”,周围已经围满了很多人,在这个不发达的城市,而且已经是黑夜,都不知道怎么突然冒出这么多的人。雨虽然已经停了,但还是能感觉到清冷。就在大家慌乱的时刻,浩瀚却在一旁,靠在墙上,就这么安静的盯着酒吧,一直盯着。大家很纳闷的,认识这一段时间一来,除了睡觉,还没见过这个家伙这么安静过呢。
不多时,几辆红色的消防车很是威武的开了过来,消防人员迅速下来,全副武装抱着硕大的说龙头冲进了那间酒吧,不到20分钟的时候,火被浇灭了,也没有人员伤亡,只是那间酒吧已经不成样子了。
“唉,去哪玩。这一点都不好玩。”“着火怎么一点也不热闹呢”皓繁自言自语到,看来,短暂的安静是不能对他有什么改变的。
“你怎么才过来啊,又加班,那破公司…”面对挤过来的中明,他抱怨道。/火夕
在路上III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轻波. ------唐代诗人·骆宾王
“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这个时候皓繁的手机响了起来,拿出电话,不由的皱了一下眉头。
“喂……。嗯,好吧。我这就回去”,无力的对着电话讲了这么几句,然后转身对大家说到“我有点事情,你们先玩吧,处理玩了我来找你。说罢,走向了自己那辆深蓝色的二手奥拓。
皓繁毕业于一所不知名大学的工商管理,但是一直到现在,他所经历的一切都没有跟自己的专业搭上关系。这大概就是一个人的命吧。大学期间,几乎没有翻看过任何的教材,考试的时候勉强拿个60分,回去之后也算是个不错的交代。闲暇之余,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怎样度过的。只记得自己身边围满了各式各样的女孩子。也难怪啊,毕竟在在学校,他是一个惹人注目的人,阳光的脸庞,迎风飘起的秀发,略带迷茫的眼神,不知迷倒了多少的女孩子。而他也不负众望,身边的女孩子换了一个又一个,每天都是恋爱的开始,也都是恋爱的结束。大学期间,有过100多次恋爱经历的他,难怪现在对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兴趣。
自己独住在这个城市的一个相对高档的公寓,每天开着那辆与这个社区不搭的二手奥拓进进出出,依旧能够吸引着大家的眼球。而他,仿佛车外的一切与他都没有任何的关系,“啪”地一声狠狠的关上车门,回到家里,望着屋外立交桥上的车水马龙,心里隐隐有点痛的感觉。刚刚被雨水打湿的路面,映着路灯,发出点点的光亮,夜不在那么漆黑。
刚才给皓繁打电话的,正是江氏企业的大公子,也就是皓繁的亲哥哥。其实皓繁还是很希望见到哥哥的,只是在自己正HING的时候被打扰,实在一件扫兴的事情。
皓繁出生的时候,这是自己家族企业高速发展的时候,那个时候爸爸妈妈像所有的攫取第一桶金的资本家一样,怎么一个忙字了得。皓繁只能记得,自己被丢在幼儿园,所有的小朋友走光的时候,他偎依在幼儿园阿姨的怀里。……
他还有个哥哥,大他三岁,虽然儿时经历的环境与皓繁差不多,但是哥哥却已经逐渐成为江氏企业的接班人。皓繁的爸爸大概因为跟儿子接触的时间实在太少了,所以对皓繁已经没有了那么多的要求,而皓繁的哥哥也是给他老人家很好的安慰吧。
皓繁几乎就在在哥哥的臂弯里长大的,小时候挨了打回家告诉哥哥,而哥哥每次都会为他报仇的。那个时候爸爸妈妈都忙,兄弟两个就这样锦衣玉食的相依为命。直到大学毕业,哥哥进了江氏,弟弟被爸爸送到了纽约州立大学,谁曾想,皓繁拿着随身携带的3万美金,去夏威夷好好了度了一个假,用身上仅剩的几百美金买了一张回国的机票,就这样突然出现在了家里。
爸爸虽然很生气,但是由妈妈和哥哥护着,倒也没有什么。
这夜,哥哥跟皓繁好好聊了一夜。就像事情约好的,没有任何的结局。皓繁不想到江氏去,那是一个庞大的集团,他每次去的时候都感到像要窒息一样,他想自己立业,自己闯出一片天地,但是又无从下手。
最后他说服了哥哥,说自己到上海去呆一段时间,哪怕找个普通的工作,只要自己喜欢。哥哥给了他两万块钱,就这样,拿着几件简单的衣服,去了机场。
从小的生活过于优越,结果跟大家想的一样,在玩遍了上海的山山水水,吃遍 了上海的汤汤菜菜之后,他自己已经身无分文,回家去了。
回到了家里,爸爸妈妈已经默认了这个儿子的作为,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折腾,老两口可能真的看开了吧,嘴上不愿意承认,但是心里已经默认了这个阿斗般的儿子。此时他们对这个儿子的要求就已经降低到能够好好生存的底线。还好,江氏有大儿子在搭理,家境还算殷实,无论怎样,皓繁都会有个好个生活,这样也就好了-----老两口这样想到。但是,皓繁的哥哥亦浩却不是这样想的。他既羡慕弟弟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又每天被江氏大大小小的事情拖着离不开身,也就只能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到皓繁的身上。兄弟两个无说不话,听着弟弟在外面的见闻,让他这个江氏企业的接班人倒也羡慕不已了。
在家没几天的时间,皓繁又嚷着要出去了。一晃三个月过去了,皓繁逛遍了大半个版图,在准备回家之前来到了这个城市。这是一个来过无数次的城市,他自己都莫名其妙这次来做什么,就是这么一次的莫名其妙,让他一呆就是一年。期间偶尔回过几次家,跟哥哥简单描述了一下现在的生活,带回去很多在外面拍的照片,然后就匆匆回到了这个城市。在这里,他自己租住了一套公寓,购买了所有的生活必需品,没有像在其他城市那样住酒店,糊里糊涂的呆了一年。
这一年当中,他居然有了工作,虽然他的工作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但是当他的爸妈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是大吃一惊,心里有燃起了皓繁回心转意,回到江氏的火花。每次工作不顺心的时候,他就换一份工作,在他看来,工作就真的只是打发时间而已。当介于工作与不工作的这段时间,实在睡不着了,皓繁就会坐着公交车踏遍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看着大街上形色的人们,或者开着他那辆二手的奥拓,辗转于路口到路口的距离。
亦浩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弟弟了,而且听父亲说皓繁居然在这里工作了,他很是奇怪。就这样带着想念,带着好奇,在处理完公司事情的时候,他突然决定要来看望一下这个孤身在外的弟弟。也就是在周末,他才能抽出丁点的时候,来看望一下这个几百里以外的弟弟。说来也是惭愧,虽然相聚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但是弟弟在外这一年,自己居然没有过来看过。/火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