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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http://www.w3school.com.cn/css/index.asp CSS语法由三部分构成:选择器、属性和值: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选择器(selector)通常是你希望定义的HTML元素或标签,属性(property)是你希望改变的属性,并且每个属性都有一个值。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并由花括号包围,这样就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样式声明(declaration): body {color: blue}
上面这行代码的作用是将body元素内的文字颜色定义为蓝色。在上述例子中,body是选择器,而包括在花括号内的的部分是声明。声明依次由两部分构成:属性和值,color为属性,blue为值。 值的不同写法和单位除了英文单词red,我们还可以使用十六进制的颜色值#ff0000: p { color:
为了节约字节,我们可以使用CSS的缩写形式: p { color:
我们还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是用RGB值: p { color:
请注意,当使用RGB百分比时,即使当值为0时也要写百分比符号。但是在其他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这么做了。比如说,当尺寸为0像素时,0之后不需要使用px单位。 记得写引号提示:如果值为若干单词,则要给值加引号: p {font-family:
多重声明:提示:如果要定义不止一个声明,则需要用分号将每个声明分开。下面的例子展示出如何定义一个红色文字的居中段落。最后一条规则是不需要加分号的,因 为分号在英语中是一个分隔符号,不是结束符号。然而,大多数有经验的设计师会在每条声明的末尾都加上分号,这么的好处是,当你从现有的规则中增减声明时, 会尽可能的减少出错的可能性。就像这样: p {text-align:center
你应该在每行描述只写一个属性,以使得样式定义的可读性更强,就像这样: p {
空格和大小写敏感大多数样式表包含不止一条规则,而大多数规则包含不止一个声明。多重声明和空格的使用使得样式表更容易被编辑: body {
是否包含空格不会影响CSS在浏览器的工作效果,同样,与XHTML不同,CSS对大小写不敏感。不过存在一个例外:如果涉及到与HTML文档一起工作的话,class和id名称对大小写是敏感的。 选择器的分组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这样,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对所有的标题元素进行了分组。所有的标题元素都是绿色的。
继承及其问题根据CSS,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看看下面这条规则: body {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站点的body元素将使用Verdana字体(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的话)。 通过CSS继承,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p, td, ul, ol, ul, li, dl, dt,和dd)。不需要另外的规则,所有body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Verdana字体,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也确实是这 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比方说,Netscape 4就不支持继承,它不仅忽略继承,而且也忽略应用于body元素的规则。IE/Windows直到IE6还存在相关的问题,在表格内字体样式会被忽略。我 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友善地对待Netscape 4幸运地是,你可以通过使用我们成为"Be Kind to Netscape 4"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的问题。 body {
4.0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这么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带宽,但是如果需要对Netscape 4用户进行支持,就不得不这么做。 继承是一个诅咒吗?如果你不希望"Verdana, sans-serif"字体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又该怎么做呢?比方说,你希望段落的字体是Times。没问题。创建一个针对p的特殊规则,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 body {
派生选择器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你可以使标记更加简洁。 在CSS1中,通过这种方式来应用规则的选择器被称为上下文选择器(contextual selectors),这是由于他们依赖于上下文关系来应用或者避免某项规则。在CSS2中,他们被称为派生选择器,但是无论你如何称呼它们,它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 派生选择器允许你根据文档的上下文关系来确定某个标签的样式。通过合理地使用派生选择器,我们可以使HTML代码变得更加整洁。 比方说,你希望列表中的strong元素变为斜体字,而不是通常的粗体字,可以这样定义一个派生选择器:
请注意标记为<strong>的红色代码的上下文关系: <p><strong>我是粗体字,不是斜体字,因为我不在列表当中,所以这个规则对我不起作用</strong></p> 在上面的例子中,只有li元素中的strong元素的样式为斜体字,无需为strong元素定义特别的class或id,代码更加简洁。 再看看下面的CSS规则: strong {
下面是它施加影响的HTML: <p>The strongly emphasized word in this paragraph is<strong>red</strong>.</p> id选择器id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id的HTML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 id选择器以"#"来定义。 下面的两个id选择器,第一个可以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红色,第二个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绿色:
下面的HTML代码中,id属性为red的p元素显示为红色,而id属性为green的p元素显示为绿色。 <p 注意:id属性只能在每个HTML文档中出现一次。为了原因了吗,请参阅XHTML:网站重构。 id选择器和派生选择器在现代布局中,id选择器常常被用来建立派生选择器。
上面的样式只会应用于出现在id是sidebar的元素内的段落。这个元素很可能是div或者是表格单元,尽管它也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其他块级元 素。它甚至可以是一个内联元素,比如<em></em>或者<span></span>,不过这样的用 法是非法的,因为不可以在内联元素<span>中嵌入<p>(如果你忘记了原因,请参阅XHTML:重构网站)。 一个选择器,多种用法即使被标注为sidebar的元素只能在文档中出现一次,这个id选择器作为派生选择器也可以被使用很多次:
在这里,与页面中的其他p元素明显不同的是,sidebar内的p元素得到了特殊的处理,同时,与页面中其他所有h2元素明显不同的是,sidebar中的h2元素也得到了不同的特殊的处理。 单独的选择器id选择器即使不被用来创建派生选择器,它也可以独立发挥作用:
根据这条规则,id为sidebar的元素将拥有一个像素宽的黑色点状边框,同时其周围会有10个像素宽的填充(padding,内部空白)。老板本的Windows/IE浏览器也能会忽略这条规则,除非你特别地定义这个选择器所属的元素:
在CSS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拥有center类的HTML元素均为居中。 在下面的HTML代码中,h1和p元素都有center类。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center"选择器中的规则。 <h1 注意:不要使用数字起始类名!它无法在Mozilla或Firefox中起作用。 和id一样,class也可被用作派生选择器: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类名为fancy的更大的元素内部的表格单元都会以灰色背景显示橙色文字。(名为fancy的更大的元素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一个div) 元素也可以基于它们的类而被选择:
在上面的例子中,类名为fancy的表格单元将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td
你可以将类fancy分配给任何一个表格元素任意多的次数。那些以fancy标注的单元格都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那些没有被分配名为fancy 的类的单元格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还有一点值得注意,class为fancy的段落也不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当然,任何其他被标注为fancy的元 素也不会这条规则的影响。这都是由于我们书写这条规则的方式,这个效果被限制于被标注为fancy的表格单元(即使用td元素来选择fancy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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