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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太有才了
2009年07月26日 星期日 19:56
这是某网友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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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1. 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包括但不限于对所以上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
4.本人在此留言均为随意敲击键盘所出,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如需要详查请直接与键盘发明者及生产厂商法人代表联系。
6.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7.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国际法)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8.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抓捕按照以下排序倒序: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电信运营商、电力供应商、电脑生产销售商。

另一网友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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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且自古以来与楼主无利益关系。以上内容文字均不不懂是什么意思。
2.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顺便赚3分。
3.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4.人生有风险,入世需谨慎。本回贴不暗示、鼓励、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婚姻交友、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
5. 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6.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剑法、拳法、脚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没办 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7.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8. 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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