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章 |
论搜索引擎的创新
2006-07-24 14:56
现实的创新是创新的现实。创新的含义是推陈出新,搜索引擎的创新表现为变化,这种变化必须能够被明显地察觉。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公司是否善于创新的标准。作为高科技公司,创新是其存在的意义。 搜索引擎的创新分为模式创新和形式创新。模式创新是搜索功能性质的根本变化,体现为核心算法的改进或突破,从而影响搜索结果的排名。模式创新是判断搜索引擎更新换代的标准,目前搜索引擎分为两代。第一代的特点是依靠人工分拣的分类目录搜索;第二代是指以超链接分析为基础的机器抓取技术为基础的搜索。形式创新表现为搜索页面的变化,但并不会引起搜索结果的变化。一般形式创新在功能上会使用户的搜索更方便或使信息变得更感性和直观从而一下子判断出是否有用。一些搜索公司声称自己是第三代或第四代搜索引擎实际是非法的僭越,其功能特点属于形式创新的范围,虽然搜狗和中搜有智能分类和智能导航的功能,但只能说是第二代搜索的变异,其搜索模式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当创新沦为意识形态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种口号。需要是对事物的欲望和要求,用户的需要不是抽象的,它是用户的建议和意见。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不重视用户的建议却声称代表了他们的需要。替用户着想和用户的需要在逻辑上有区别。用户的建议和创新有非同寻常的联系,用户的建议是对既存事实的否定,被付诸实施后必然引起变化。用户出于自身需要而提出的意见也间接代表了搜索公司的利益,用户扮演着潜在客户和吸引客户的角色。现在好象不满意的不只是用户,一些客户对搜索公司的竞价排名和点击付费等问题而不满。该怎么做自己看着办吧。 文化不是娱乐性的,艺术也不是。娱乐是对文化和艺术宣判的无期徒刑。笑不代表幸福,有些笑既没有内容,也无意义。也许真正幸福的时刻是笑不出来的。不论是电视媒体也好,电台媒体也好,还是互联网都过多地强调娱乐,娱乐让人们幸福地成为了傻瓜。google和百度的粉丝在我看来很可笑,受商业意识形态的影响,他们的反思能力已经完全腐烂掉了,剩下的只有幼稚。他们既不理解艺术,也不懂科学。 |
最近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