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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12:44

你们好!
我们是中国移动旗下的代理商。我们都有自己的店面,自己的设备。受移动公司多年的熏陶,我们都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具备了真正移动人的专业水准。

第一 ,我们心黑手辣:在公司多年的指导下,来我们这里办理上号缴费的客户,不管他是有钱的大老板还是抠抠索索的小市民。我们秉着一心为移动的职业精神,一视同仁,先给他们开几十元的新业务,(管它有没有用)还说是熟人才享受这种优惠的,让来的客户人人挨宰,而且宰的笑逐颜开连声道谢而去。

第二,我们敢于说谎。面对当前的形势(移动公司近年来对代商实施打压,放号没优惠不说,还常常不核酬)换号的人少了,换移动的更少了。我们只好把顾客忽悠的换号码,骄子卡忽悠成无忧卡,无忧卡忽悠成08卡。像无线座机这样早被市场淘汰的产品,在我们的忽悠下,现在街头田间到处都可以看到背一个座机边走边打电话的靓丽风景。

第三我们不怕扯皮;顾客30号来买号码,我们照样给他开新业务,到第二天两月的月租带新业务费一扣,有的顾客一个电话没打,50元扣没了。每天来店子里扯皮的那是络绎不绝,我们面对这样事情,面不改色心不跳。三言两语就把他们说的一个个自认倒霉的回去了,还一个个发誓说再也不上移动的当了。可是你们想过没有,全国十几亿人口,我们一天骗100个顾客,一辈子也骗不完啊!我们的理念就是“忽悠尚未成功,骗子仍需努力!”

移动公司在我们这些代商的努力下,一天天的壮大起来。可他们这些老总们把眼睛盯到我们代商的酬金上面来了。每月给我们下任务,量大得离谱。目的就是为了罚款。再就是这不核酬那不核酬,搞的我们这些小代商都无法生存下去了。每月门面费水电费一出,吃饭都成了问题。

在万般无奈下,我们给尊敬的联通公司老总们写这封信,我们愿意集体改投联通麾下,以移动的精神来做好联通业务,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联通赶超移动是指日可待的。我们唯一的要求就是请老总们赏一口饭我们吃!!

敬请老总们批准为谢!

移动全体代商泣拜!

 
2009-10-10 16:13

在CB上有一篇手把手教你如何投诉运营商的教程,早就知道会派上用场,于是把它好好保存。果不其然就应验了我的预想。

08年我曾经在联通营业厅预存话费租机了一台CDMA的手机,预存话费分为固定话费和自由话费两块。自由话费不限制消费时间,固定话费则每月只能固定消费一部分,分N月消费完(其实就是为了卡你的在网时长,我这次租机就必须在网2年)。04年我就用类似的方式在联通租机过一回,所以这次也没料到会出什么麻烦,结果麻烦真的出现了。按照电信的霸王+愚蠢规定,分月返还的话费视为赠送话费,不会出现在每月打印的话费发票金额内。因为我话费消费较高,之前也没仔细去查过,一直认为和联通的做法应该是一样的。一个很偶尔的机会我才得知电信的这个规定,赶紧仔细查了下自己的实际消费和实际出票金额,发现确有差额,差额就是固定返还的话费。这岂不是要我用高于裸机的价格买下手机,还要接受在网两年的限制?俺可不是那么傻滴银。

于是打10000咨询。前后10天,我打10000不下5次,每次均记录下工号和通话内容,结果大相径庭。之前告诉我不仅分月返还可以打发票,赠送话费也可以打发票。再打,换了客服代表仍然这样告诉我。但营业厅不认可这种说法,接着打就换了说法了,还碰巧遇到之前告诉我可以打发票的那个MM,这回哪怕我说记得你工号也没用,拼死抵赖,还说可以调录音听。算了,我又不是没辙了,犯不着。以电信VIP用户身份威胁之,只说会跟我反映上去,但N天无音讯,再威胁,回了个电话,也只是说正在反映中,之后又是N天无音讯。

于是杀手锏要出场了。打开达达同学原创的这篇教程,分别在中国电信投诉平台湖南省通讯管理局进行投诉,达达同学提供的工信部的投诉地址当时没能打开,就没发送投诉信了,今天又可以打开了,呵呵。

2天后马上有说长沙话的男子跟我联系,这是个实在人,可不像说普通话的10000客服代表那么推诿。关键是我的投诉已经触到电信的痛处,不可能再拖我了。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该男子详细问了事情的全过程和我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稍微讨价还价就成交了。

今天我在本地大型论坛红网上还看到很多发帖子投诉运营商的人,争端一直没有解决。那是因为他们没找对路子啊。感谢达达同学,让我们知道运营商虽然诡计多端,却也不是那么难对付,关键是要找对投诉的途径。

附:我的投诉原文

尊敬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我是湖南长沙一名CDMA网络用户。我于2008年10月27日在湖南长沙蔡锷路电信营业厅对面的联通营业厅,以双倍预存话费方式租机诺基亚CDMA6275手机一台。租机政策为零元购机款,自由话费2784元,固定话费2784元,固定话费分24个月返还。次月被告知以后需要到电信营业厅缴费,打发票,事后知道是cdma已经并入中国电信。

2009年8月我发现我的实际消费金额和每月在电信营业厅打发票的金额不一致,于是致电10000并到营业厅进行咨询。咨询结果是:10000客服代表强调如果在租机现场已经出具所预存的全部话费的发票,则分月返还不能打发票;营业厅接待人员称分月返还视同于赠送话费,即使租机现场没有出具发票也只能出手工发票而不能出机打发票。如果要把前面少打的发票打出来,要出具前面几个月的全部发票原件。我2003年曾经有过在长沙联通预存话费租机的经历,每月出具的机打发票都是我的实际消费金额,没有出现过分月返还不出票的情况。不知道为什么在电信就会有这样的规定。之所以我用租机这种方式,是因为我话费报销比较高,可以用公司报销来节省手机终端的购置费用,相信这也是大部分商务用户的选择。而如果按照1000号客服代表和营业厅前台的说法,我等于用高于裸机的价格买下手机,还要接受在网两年的限制,这是极为不公平的。如果我当时知道是这样的政策,是绝对不会接受租机方式的。我并不清楚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中国电信的规定还是CDMA从联通转入电信后对接不妥所致。即使此事为联通公司的责任,作为全盘接手cdma网络和用户的中国电信也有义务为我解决这个问题。

我从2003年至今已经使用CDMA网络6年了,在联通即是翡翠卡用户,现在是电信的金卡用户,使用T389套餐,应该算的上是CDMA的高端用户,为电信贡献的arpu值也不少。CDMA网络伴随我职业生涯的成长,对它我是很有感情的。我并不希望因为这件事和CDMA分道扬镳。

我的要求是:
1.以后每月机打的发票都要体现分月返还的金额。(公司财务不认可手写发票)
2.08年11月-09年8月的未出发票话费(总计1160元)实际是我自己在买单,电信必须予以等额赔偿。(不要赠送话费,赠送话费也不出发票,达不到赔偿的效果)赔偿方式可以协商,但必须至少是等额。

如果我的要求达不到满足,我只好放弃使用6年的CDMA网络,取消T398套餐。每月只使用分期返还的116元话费,高出部分使用其他运营商的服务,24个月期限一到就彻底抛弃CDMA。其实我对CDMA网络一直很有好感,即使在其终端极度匮乏,公司中国移动集团用户极度不解的情况下。如果最终导致这种结果,并不是我对CDMA不满,只是对电信不满。

希望贵司能认真考虑我的要求,并尽快予以答复。

 
2008-11-26 0:12

不说道理只举例。关键词“玛踏意甲”,不管是谷歌还是google都没有最合适的结果,但百度就有。这是一个ID,今天突然想起他来,查一下。在google上,似乎这个ID从没存在过,而在百度里,我找到了他留下的印迹。不懂分词技术不懂爬虫不懂算法,但这一次的确是百度给了我所要的结果,并且让我知道在你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时,换个搜索引擎是个好办法。

仅以这次搜索行为纪念这位曾经的朋友和那段难忘的岁月。

 
2008-11-18 20:40

金融危机来了,互联网的冬天也来了,电子商务自然难以幸免。连淘宝都天天在打电视广告了,关键词就是“便宜”。关于这个便宜,我有话说。

今天不搞宏观叙事,只摆数据。以全新行货诺基亚N73手机为例,以我所知道的今日最低价:黑色1950元,银色1780元,红色1910元。这是我的死党,一个多年手机从业人员给我的报价,据说报这个价的批发商,利润空间不超过20元。那么我们姑且可以相信,这个价格是一般市民可以拿到的最低价,前提是全新行货,配置齐全且正宗,未超过保修期。.

而看看淘宝上的报价,上周平均单价为 全国联保:1941元;店铺保修:1756元。店铺保修就猫腻的太离谱了,而且选择这个价位的消费者也可以接受其中的猫腻,毕竟有200元的价差摆在那。我们只讨论全国联保价。1941元比1950元便宜9元,傻子都会算。如果全国联保的这个价是买银色N73,完全可以在实体店买到,谈不上便宜。如果是黑色N73,我就要质疑了。前文所述黑机1950元的批发价格是一个省级,甚至垮省级的大型手机批发商给自己固定渠道的报价。这样的大型手机批发商一个月出货可以达到几万甚至十几万台,薄利多销是他们的生存之本。而电子商务这种基本是一锤子买卖的生意,20元的利润空间能否满足网店的要求呢?显然网店要求的空间要更大,那么更大的利润要求,更低的出货价格,唯有更低的进货价格可以同时满足这两项要求。这是否可能?答案是不可能。仅以N73为例,上述大型手机批发商之所以能拿到这个价钱的前提是,他们每个月出货N73可以达到300台,甚至更多。哪个网店的N73可以保证每个月出这么多?既然不可能有更低的进货价,又要保证更低的出货价和更高的利润,这里面就肯定有文章了。

文章的内容有很多方面,电池,充电器,耳机,外壳,外包装甚至屏幕,全都可以偷梁换柱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只要不动主板,全国联保都可以有办法实现。这些是网店商品说明里绝对不会提及的,因为这里面的水太深了。一台全新行货,配置齐全且正宗,未超过保修期的N73,能用1950元拿到的人有多少?如果不是从事手机行业,90%的人是绝对不可能。所以网店1941元的均价很有吸引力,只是,打折的价格,买到的是有瑕疵的产品,这一点是网购的人有心理准备的吗?

再看B2C,以北斗手机网为例,今日N73黑色的报价为1999元,这个利润空间是足够支持一台无瑕疵正品行货的销售的。且不论北斗网售卖的商品是否有瑕疵,至少从价格上看,有这个可能。而淘宝的大部分商品仅仅从价格上看就已经否定了他的可能性。这一个案让我对淘宝上其他“便宜”商品的成色产生了很大的质疑。

因为淘宝无疑是目前国内C2C的老大,所以拿他举例。至于有啊,他还没资格取得我的关注。还是列举数据说明,目前有啊上售卖的手机总共675台,而淘宝上光N73就有7388台。

 
2008-09-24 17:38

发布不了,原因不明,内容见。(链接已失效)

本来想发在网易博客让大家看看,现在网易那边也动了手脚,罢了罢了。直接上图吧。

问题已经解决,感谢好吃不粘牙和魔族族长一语中的。问题出在nine*评这两个字上面。很好很强大,本来压根不知道这个 的我顿时充满了好奇心。这样说来,新浪其实比百度和网易要开明的多啊。

ps:很强大的百度,连图都删了。百度更懂中国,哦也~~

psii:在看到我这图完全不影响水产之后,它又神奇的恢复了,哦也也哦啦啦

 
2008-06-10 17:44
我有一个兄弟,初三的时候才认识他。之后几年交情很淡,上大学后我们交道才开始变的多,到了大三,我们已经是无话不谈,形影不离的兄弟了,而且我的同学们很多都很喜欢他。大家无论是逛街,吃饭,看碟,打游戏都喜欢和他一起。打牌的时候他是最受欢迎的,到了下半夜,甚至会有人翻围墙到校外去把他找过来。

但是绝大部分的MM都非常不喜欢他,当然除了一些比较另类的以外。这些MM总是劝着哄着乃至逼着我和其他哥们与这个兄弟绝交。但我们总是忍不住要偷偷的找他玩。到底这个兄弟有什么魅力呢?

一:他是最好的倾听者。在我们开心的时候,他自然跟着一起笑笑,而在我们低潮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也是始终陪着我们,倾听我们苦闷的人。哪怕我们祥林嫂似的反复诉说多少次他都不会烦。

二:他忠诚度200。不管我们处境如何困窘,被多少人bs,他总是和我们在一起,不抛弃,不放弃。

三:他可以召之即来。不像其他一些朋友,我们召唤这个兄弟是随时随地的,他似乎永远不会结婚生子,没有自己的俗务缠身,他永远是为我们而生的。

虽然也曾经因为女人不断唠叨的缘故,想狠心与他绝交,但是他的人格魅力总让我不断的走回头路。最后和女人因为其他事情分手,这个兄弟却一直陪在我身边。

兄弟啊,你如此优秀,为什么,为什么世人还要特别把今天作为一个bs你的日子?


献给531世界无烟日
 
2008-05-28 13:28

nings 曾经提议CB 的评分系统改变下,从单一评分改为两元评分。一元是诸位看官对文中涉及事物,人物的看法,一元是对文章本身。据说他并没有和CB团队就此事进行讨论,但CB的确是做了这样的改变,当然结果相当无厘头。对于这次改变最经典的评论就是一位网友的留言,“以前只能一个-5伺候,现在可以2个-5伺候了!”

我没仔细看过dig网站,不是很清楚是否在那里也是:最受欢迎的和最受BS的文章或涉及对象都是被顶的最高的。至少CB改变的初衷不是这样。不过,这又有何妨呢?虽然你别想控制参与者的思维和你同步,至少你增加了他们的参与性,能吸引他们多点一次-5,这也是个进步。

我干脆建议做的更加彻底,开放分数上限,不再是绝对值为5。而是打分的人越多,绝对值越高,当然得是以合力计算。到时候年底评选本年度分数最高和最低的投稿,我基本可以断言,最高分的绝对值不会超过最低分的20%。很搞很黑色,呵呵。

曾经杞人忧天似的担心CB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现在觉得自己很可笑。首先你拿什么来界定劣币与良币?其次,如果有一家网站可以汇聚所有的所谓“劣币”,那他也是非常NB的。眼球时代也在细分。如果你酷爱IT,如果你热衷评论,如果你看见你觉得SB的人你要开骂,那么请来CB。能把这一点做到极致的话,CB会成为一个现象。

这次反省让我认识到,在庖丁解牛似的细分时代,千万别用普适的观点去套用网站定位,越大众越没戏。

 
2008-05-19 14:40

上周六去贺龙看中超:长沙金德VS成都谢菲联

这是512之后四川概念在公共场合的第一次集体亮相

往常空洞洞的贺龙体育馆第一次有了人气

看球的,或者平时并不看球,只是想表达下对四川人民哀悼之情的人们

都挤进了贺龙体育馆,甚至我们做起了人浪

期间不断有球迷,无论他是长沙的还是四川人在长沙

都在高喊:四川,雄起!

我和我们公司的四川同事一起看球,周围都是四川老乡

一个身穿天津泰达球服的哥们,走过来,给我们每个人都系上了一条黄丝带

轻声细语的说:四川,加油。

那一刻,我的心抽动了一下。

加油,四川!加油,中国!

 
2008-04-30 11:11

 
2008-04-18 14:04

早在06年初,我就知道有这种响一声就挂掉的电话,我也遇到过,拿座机回拨后,大部分是涉及六合彩,中奖诈骗的。07年已经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回拨后被扣除高额话费的事情,从那时候起,我就养成了一个习惯,碰到陌生未接来电,要么拿公司电话回拨(公司电话打不了声讯台),要么就不理。


一年以后,相关产业的主管部门居然在煞有介事的调查之后宣布根本不存在这种现象,“所谓高额吸费实为不法分子推销群呼设备的欺诈宣传”。这是个非常搞笑的借口。已经有很多人事实受到了这种欺诈,遭到了经济损失,你说不存在,那你给个说法,话费哪里去了。不法份子推销的群呼设备如果不能达到高额吸费的最终目的,谁去买?买了干什么?逗你玩吗?我只想知道,工信部果真不知道这个现象的存在,还是刻意否认?

如果真是不知道,我只能说是其失察,或者说,有关官员的执政能力不够与时俱进。就好像CNNIC被当堂宣判因为证据不足不能判定为流氓软件一样,不清楚高额吸费的存在是坐办公室的官老爷们的特权。

如果是刻意否认,这就复杂了,也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众所周知,不管是流氓SP服务,广告短信,还是高额吸费,总有一个共同的获益方,这就是那个一天赚一亿的伟大公司:中移动。出于利润的考虑,在没有强大社会舆论压力和相关政策法规纠正的情况下,中移动肯定会对于种种流氓,欺诈行为视而不见。而工信部作为其主管部门,出于保护下辖企业业绩的目的拒绝承认高额吸费现象的存在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只是一个IF,一个我们并不愿意其返回值为trueIF,它只能返回faulse,不能有else,有的话,事情就搞大了:很可能会有一条灰色的利益链条,链条上系着很多人民公仆。


正如我不知道为什么CNNIC不是流氓软件一样(超过百万的人可以为此作证),我也不知道工信部为什么不承认高额吸费的存在。像我等小民,也只能多问几句“为什么呢?”


PS:刚刚还想到一种可能,高额吸费的确不存在,我是轻信了网上的谣言。那当我啥也没说,并请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2008-02-25 10:03

今天坐901路公车遇到一个服务态度很差的司机,很明显,恩恩,临时工是也。有个外地中年男子抱着一个婴儿上车,坐在司机后面的位置上,问司机省人民医院在哪下。司机答曰,柑子园。过了几站,明显对长沙交通很不熟悉的外地男子又问司机还有多远。司机很烦的告诉他,柑子园!不是说过了吗?老问什么问!说话间到了三医院那站,司机于是说,你要下就这里下。该男子真的起身准备下车,边上的乘客告诉他还没到。我和司机争辩了几句,该临时工相当来火,喋喋不休了还。以我05,06年在火车站以及银行遇到的类似情况,我的肾上腺素早就小宇宙爆发了。这次我表现的相当克制,毕竟俺也是有相当粉丝的知名blogger了嘛(表BS偶,哈哈)。下车后直接看车牌打监督电话投诉。

对于盈利性企事业单位,我们总有投诉的渠道,不会“上*访无门”,无需肾上腺素爆发。这是作为消费者的好处,如果你的角色不是消费者,也许就没这么便利了,不是还听说过“零上访军令状”的吗?可在这些场合,我们就真的不是消费者了?我们依法纳税,享受派(对)公司提供的独家公共服务,如果我们胆敢不续费,麻烦就大了。而我们一旦对服务不满,打什么电话投诉呢?110吗?只怕到时候会请你“勇闯夺命岛”了。so,请珍视你作为消费者的投诉权利,减少肾上腺素分泌,和谐社会,和谐自己。

 
2008-02-22 9:57

我一直很傻很天真的认为我已经不是菜鸟了,会安装使用卸载不下20种杀毒软件,防火墙,木马专杀,不会遭遇木马病毒的侵袭。我在网吧基本不上QQ,在家和公司应该安全无虞。可是我错了,这个网络世界远非我想像的那样很好很水产,而是很黄很暴力的。即使我这样一个在公司算的上电脑高手的人,行事极其小心谨慎,上网习惯非常良好的人,也遭遇了QQ被盗。甚至我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被盗的,是家里或者公司电脑中了病毒木马?家里不大可能,刚装的机器,kis7.0也不是吃素的,可能是公司吧,最近arp攻击导致驱逐舰每天报毒可以达到天文数字。更可能的是如nings所说,我的QQ早就被盗了,只是当时忘记改我密码了,最近才想起。

其实被盗了也没啥,我早就作了密保处理,如果在几年前,用正常密码取回程序即可。问题是,我原来写的密保邮箱是etang,而现在他已经退出邮件服务了。并且腾讯老说我以前的密保资料和现在写的不对,我也改不了邮箱,于是只有申诉。其实申诉真的是很有利的武器,只要你平时有意识的收集保留证据。对于7位数以下,以及所谓靓号用户,务必申请密保,而且要是第二代的。并且一定要保留以下证据:1.在qq的安装文件夹内有个user.db文件,这个里面装了你所有的好友和群组信息,copy一份保存。那么在申诉的时候别说要提供5个好友的qq号码,即使是150个也没问题。2.玩几个你从来不会去玩的QQ游戏,玩10来把后记下积分,并且永不再玩。3.最最重要的证据,也是腾讯最看重的,就是你的Q币消费情况。你大概什么时候得到多少q币,怎么用的,送给了谁什么道具或者qqshow,目前帐户余额是多少。如果你能列举几条这样的信息,基本可以100%一次申诉成功,比如我就是这样。

对于密保邮箱也要注意,最好是非常用邮箱,当然也不能一年不登录一次,否则会被封号的.....密保邮箱的密码强度也不能太弱,密码提示问题也要设置好。

最最强悍的密保方式其实就是和nings一样,去买张30元的QQ密保卡,还能得30个qb~~~但我其实并不怕QQ被盗,备份了user.db文件后我一个好友一个群组都不会丢,只是觉得很耻辱——居然偷到老子头上啦!

 
2008-01-10 16:20

万恶的nings MM邀请我加入海内网:一个实名社区。我很喜欢饭否,海内是饭否网老大,身材不错的郭万怀MM创建的,所以我也来了。这是一个集饭否,豆瓣,BSP,flickr,也许以后还有潘多拉为一身的杂烩社区,注册人数已经满多了,很好很强大。

但我不喜欢非要实名制。不实名,不上传所谓真人照,我加不了好友,别人也加不了我,我还不能在群组里回复帖子,很不爽。但我真就干不了这些了?NO。我改名叫王宁,上传一个随便下载的MM头像,我就可以发帖了。而且名字可以不断修改,我可以叫王宁,也可以叫洪波(但是江——泽……民和郭万怀是叫不了的)。这和实名制的初衷绝不相符,也无法避免。既然无法审查是否真实姓名和头像,实名又有啥意义?靠大家的自觉建立一个真人交际网络?没有任何暴力手段(比如BBS里的删帖子封ID)作后盾的自觉可能吗?现在注册的可能只有万把人,估计像我这样的刁民只是一小撮。但以后多到几十万上百万的时候,没有任何审查可言的实名制完全没有存在的意义。而且过多的虚假个人资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没有新用户会愿意留下真实资料。很多社区都建议实名,填写真实资料,但只是建议而已,没有到不实名就限制会员功能的程度。party都作不到要求大家实名上网,海内网更不可能。

名字只是一个ID,官方的ID;ID也是你的名字,非官方的名字。ID是一种文化,很多人的ID很好玩,千奇百怪的ID带给我们很多乐趣,实名了,就无趣了;很多人都珍视自己的ID,把它当成自己在虚拟世界的唯一符号。网络之于一个人,本身就是性格的某种延伸,一个人在网上也许会还是他自己,也许会作平时不敢作的事,也许会作平时不愿作的事。实名了,也就悖逆了ID文化。平时我比较眼熟的blogger很多都在海内注册了,他们很乖,用的实名,我看着很陌生,有些不求助于人,根本不知道原来咱俩早串门过了。这些人也许我一辈子见不着,一辈子不会加QQ交换手机,我只是对他的某篇博文,某个立场比较欣赏而已。我只在虚拟世界和他相好,我不需要他的真名。

我怎么知道我如实填写的资料不会被人利用?这点虽然我绝对相信海内网不会主动泄露,但难免不会被人加以利用。我曾经在网上公布我的手机号,现在一个礼拜不接3,5个广告,诈骗电话,简直都不正常了。他们骗不到我,因为除了手机号,他们对我知之甚少。如果结合海内网里的详细个人资料,我还能那么轻易识破骗局吗?我有担忧。

身材很好的郭万怀MM,非得实名吗?

 
2008-01-03 10:50

今天才看到张彬的那档事,前两天只是听说,没看现场,所以也没那么多感触。

1.张彬是个道貌岸然的主。以前在足球之夜正气凛然的控诉中国足球黑暗面,指责球员不职业行为。原来丫也是酱缸里一条老蛆。

2.沙桐是个傻子。奥运会千万别给他主持了,临场反应太不行了。张彬和他老婆那点事圈子里早知道了,你丫看见他老婆往直播现场冲就应该很职业的联想到下面会发生的事。如果这个对你要求高了点,他老婆开始哭诉的时候你丫在边上装什么绅士啊。赶紧使用暴力手段把mic给拿了,再把人驾到后台,把这事影响力降到最小,张彬和cctv5领导感激您一辈子。结果让她很专业的拿了耳mic,你一上去拦她吧,她就申冤:你们就这样对待一个弱女子?全场都听见了,动粗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3.cctv必须出台直播间戒严条例和紧急情况应对办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直播间内的员工亲属一律不准进入,送饭的都要保安转达。央视管不了偷情,可必须管直播。

4.向张彬的老婆致敬。前3点都是站在男人的角度,大局的角度。换个角度,我很佩服这位女士,虽然都不知道姓什么。对于女人来说,男人就是她们的世界,男人有外遇了,天都塌下来了,我还管你的世界是否会因我的举动荒芜一片?张彬这样不检点的男人就活该遭到这样的打击。

5.让我们铭记这位女士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只有当中国能够对外输出价值观了,它才真正能称的上是一个大国。

 
2007-11-13 15:06

http://news.qq.com/a/20070402/001808.htm

作为一个民法界泰斗,他不会没听过如下故事:德国皇帝王宫对面有一个破旧的磨坊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想把它买下拆掉,但给多少钱主人都不卖。于是找卫队强拆,主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维护了磨坊主的利益,责令皇帝陛下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江平拿三峡拆迁来说事纯粹是偷换概念,三峡搬迁不是商业行为,是全国人大通过了决议的重大政府行为。在重庆钉子户事件里,重庆市人大有通过这样的决议吗?一个纯商业行为就应该按照纯商业流程来走,现在中国的拆迁都是先跟你谈条件,谈的拢谈不拢都要拆,老百姓到底有什么样的救济手段?有谁听说过在中国一个房地产公司要拆迁,最后没有拆成的?在这样强弱分明的格局下,弱者坚持维护自己的利益到底有什么错?这就是一个买卖,房地产公司要地,户主要钱,给不起拆迁款就别拆,协商没成功,强拆,户主死不让,这样才出了钉子户一说。比方我们村都养了猪,开价2000块一头,你1600就想拿下,全村都答应了,就我死活不肯。这样我也成了钉子户?没有,在其他领域没有钉子户一说,为何在商业地产开发就有这样的说法?只是因为在这个领域,弱者的救济手段格外稀少且无力,而涉及标的又额外大,所以才会有比其他领域要强烈的多的反抗。这种反抗谁给定义为刁民闹事了?在相关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不明晰的情况下,这是很正常的,谁会认为是笑话了?各国法律在不同时期出的所谓笑话在猫扑天涯随处可见帖子,但到如今一样有人去研究它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作用。如果50年后,相关法规政策都齐备了,你觉得今天的场面是个笑话,那还情有可原,但在今天,是没有资格这样说的。美国宪法都承认过黑奴,今天你可能觉得好笑,当初没有这样一条,整个国家马上分崩离析。

每个人都是其自己利益最大化唯一的裁决者。在商业行为中,就应该遵循商业规则,重庆钉子户的四个要求是不是无理是由你认为的吗?按照这个逻辑,任何拆迁,只要补套同面积的住房就行了,多一点的要求都是无理的。老江的观点明显倾向强势集团,在任何一种法律制度中都应该遵循的偏向弱者的原则被他忽略了。在中国,土地是国有的,居住在土地上人民的利益谁来保护?满足拆迁户要求也许要多出几十亿成本,但是搞定代民执政的人,不到1个亿就够了。这种大环境下还有专家学者争先恐后作强势集团的代言人,而且是民法界泰斗级人物,真是中国民法界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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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第一个X不会大于3。
 

哥,你又做梦了。。
 

问候博主~~常来看你,一起学习!!
 

长大前,你是LR,长大后,你就成了ZHY
 

⑨ 言平 是敏感词,有篇 F 车仑 工力 的文章就叫9 言平 共产 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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