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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查看 "厚德明法" 分类下的文章

2008年04月27日 星期日 22:50
和谐四号,百度真不厚道
2008年04月27日 星期日 19:56

人家百度现在不直接和谐删除,弄了个无法编辑。活生生把我那篇文章活埋了——仅限本人看见,他人不可视也。。。

本博最讨厌就是孤芳自赏了。。。

早就知道你要删除,俺留了一手嘿嘿。连评论都保存完好!

 
2008年04月09日 星期三 16:21

累,啥也不想说,贴个文章代表心情吧。。。

发现文章里的助理一开始就能拿到3000元真是仰慕,这代表了助理的高收入吧。。。

听说在深圳都一般不超过2500。。广州更别说了,MS1500。泉州800元。。真是可怕啊,实习律师也就2000。。。

你们要说提成是吧?资源,老律师捂得比谁都紧。除非你自己案源充足。。。你说你刚出

 
2008年01月11日 星期五 14:30

the triumph for the evil is that a good man do nothing!!!

这是一句英文谚语,可惜当好人真正作些什么的时候,谁看到好人的委屈!!!

不该留的留,该留的不留.........

杨帆没走,,萧瀚却走了..........

 
2007年10月01日 星期一 0:29

看看贺卫方2003年初的一段发言:“权力斗争无所不在,仔细分析(司考)政

 
2007年10月01日 星期一 0:28

万国的邹建章老师是倍受学生尊重的好老师,看完他的这篇文章,我哭了,也许真的是说出好多考生的心声.

 
2007年10月01日 星期一 0:19

我今天写了3篇BLOG,要么不去想,一想又是止不住

终于平静下来了,重回学法网论坛看看,异议声音此起彼伏.我忍不住把校对后错误的答案认真的看了一下

今晚再查法条,再

 
2007年09月30日 星期日 16:51

林鸿潮老师是我敬佩与喜欢的司考老师之一,至少他把我恶心得不行的行政法完完整整的理顺了.

当然还有重要的原因是,他是潮洲人好象,怎么说也算是我的老乡......喜欢他的黑色幽默.在他BLOG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特别是答考生第四问,笑得我快抽筋了

2007年司考行政法试题的四对矛盾——不是

 
2007年09月17日 星期一 21:50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心里犹豫了很久,我该不该把自己家乡的溃脓刨开呈现外人。可是,理智告诉我:社会监督是每一个有良知公民的责任!

也许你们会说每个地方都会有混乱,会有残忍的以暴致暴,但是当事情就发生在你身边时,你会发现你的

 
2007年07月08日 星期日 17:40

关于抵消的问题。

合同法99条第二款: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现在想问的就是“抵消究竟什么时候生效(换言之:抵消的效力朔及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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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章评论
  

回复whitebob:哈哈啊哈,楼主刚跟老公吵架呢恶哈哈哈哈。我洗衣服,他晾衣服,嫌洗
 

今天刚参加同学的婚礼,新郎新娘在教堂感动得哽咽难言。 想起了一年前楼主和妙哥婚礼
 

好感动,有点龙应台的《目送》。。。。。。。。
 

呵呵 写得真好,能感觉到你们的幸福希望我以后也能像你们这样幸福祝福大家
 

我在准备考研的这段时间,也觉出几年的社会经历让我能更加专注,更知道应该学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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