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并颁布,实施于1995年1月1日,自实施之日起至2004年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赔偿案件7823件,决定赔偿3167件,支付赔偿金额达5879.53万元。国家赔偿法经过10年的司法实践表明,在中国当代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下制定、实施国家赔偿法用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国家侵权时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十分必要的,切实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