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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兵京保服务公司招工简章
2007-12-28 10:27

    北京市老兵京保服务公司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管理处,承担北京市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在本市及外省、市招收保安员。
一、招工对象:
男性,退伍军人,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工条件:
     ㈠年龄18-28周岁
    ㈡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㈢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
     ㈣思想品德好,无劣迹,热爱保安工作

三、招工程序:
     ㈠凡具备招工条件者,在当地劳务输出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招,由当地劳务输出部门进行初审。
    ㈡初审合格者,由劳务输出部门协助办理下列事项: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开具政审证明。
    2、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身体检查(肝功、心脏、胸透、皮肤等项)。
    3、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卡。
     4、备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复员军人备齐退伍证件(原件)。
    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上述各类材料到北京市老兵京保服务公司报名(路费自理),并进行复审及身体复检,凡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者,予以退回,费用自理。

四、收费标准:400元
    含食宿费、被装费、材料费、身体复检费。

五、待遇:
    经考试合格,颁发《保安人员资格证书》,分配到北京市老兵京保服务公司所属各中队工作,根据各中队的工资标准,保安员享受:
    ㈠保安员月工资800元以上,包食宿,包穿(制服)。身高1.78米以上,月工资900元以上。依工作表现公司不定期对优秀保安员上调工资。年底根据表现发资金500-800元。自愿工作12小时,1.70米以上月工资1400元,1.78米以上月工资1500元,每年享受一个月年假,休假期间补贴300元。
    ㈡实行6小时工作和2小时训练学习共8小时,加班、休假和患病、因公负伤、致残按国家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93-8657777 1383935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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