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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被围殴案一审判决以后
2009-02-0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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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被围殴案一审判决以后

2009年2月2日,新华网中新网新浪网搜狐新闻人民网中国网网易新闻中心东方网西安热线河南大河网凤凰网南方网天津热线环球职业教育在线TOM.COM腾讯网北青网,,红网湘潭在线新闻网江苏热线网人民网海南视窗珠海新闻网中报教育网 古城热线武汉热线教育频道无锡阿福台新闻频道等众多网站 转发了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的报道《西安翻译学院教工围殴记者续:打人者获刑1年》。输入这些文字用百度搜索,找到相关网页约1,340篇。五柳村也综合编发了西安翻译学院教工围殴记者案一审判决一自首者获刑一年并向记者彭世军赔偿损失 三涉案者尚在逃的材料记其事。

网民认为殴打记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粗暴践踏,一向很重视, 现在法院确认这是一次打人致伤的犯罪行为,判处打人的西安翻译学院在编人员刘斌(此前有报道说刘斌是该院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1990年从该校毕业后留校工作至今。)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赔偿记者彭世军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2万余元。发生在西安翻译学院附近的拦截围殴记者事件终于有了个结果。而此前西安翻译学院曾发文否认,按照该院的说法,仅为“我院在现场与其发生冲突的个别教工跟随彭世军到派出所附近等候,要求和彭世军进行理论,并在彭世军离开派出所后发生了争吵和肢体接触(但未造成后果)。”而责任在彭世军。叫做“《《成都商报》彭世军跨省滋扰民校引发事端》”。 (见千龙教育引用的西安翻译学院《关于《成都商报》记者彭世军在奥运开幕当天跨地区滋扰高校并引发事端的情况反映》) 因此从网民的反应来看,多是持肯定的态度,同时仍存在疑问,下面是这些意见的摘录:

网易山东东营网友 ip:218.56.*.*:
2009-02-02 08:18:56 发表
“事发后,刘斌打电话叫朋友史育英开来一辆警车,载着他逃离现场”。
这警车是给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提供方便的?这个问题必须追究!
支持[88] 反对[0]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 ip:58.61.*.*:
2009-02-02 08:26:31 发表
这警车是给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提供方方便的?这个问题必须追究
网易陕西西安网友 ip:123.139.*.*:
2009-02-02 09:11:52 发表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58.61.*.*) 的原贴:

这警车是给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提供方方便的?这个问题必须追究

警车究竟是哪里来的?为什么警用车辆能成为犯罪分子逃离现场的工具?这里面是否还存在盗窃警车的行为?还是说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次事件,还广大网友一个真相。

支持[16] 反对[0] 举报
网易重庆网友 [zhu111555]:
2009-02-02 08:36:24 发表
怎么警车没有下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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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祠胡同hanibote 发表于09-02-03 22:10 这个打人的西翻教工居然是自首的?警方不是说是他们抓获的吗?里面有猫腻。
还有三个在逃凶手,居然还没有抓到?警方是干啥的?

在这里,我想说一点,就我从网上的报道所见,这次警方,主要是太乙宫派出所,干的很出色,接上级指令后,几分钟就到达出事现场。特别是这一段真精彩:他们“和报警人一起向四名嫌疑人逃离方向追查。向西追至东甘村时,发现四名男子正欲乘坐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离开。该车发现民警靠近时,迅速右转走生产路向四皓村逃离。出警民警发现该车形迹可疑,从前方路口走捷径进入村子堵截,在村水泥路上将其堵住。当民警和彭世军下车辨认时,该车突然加油逃跑。出警民警迅速上车调头沿逃跑方向追赶,追至西安翻译学院九号楼广场时找到车,但车上的四名男子已去想不明。民警遂将该车及驾驶员史育英(男、37岁、西安翻译学院电教科职工)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足以说明 他们是在认真负责的办案,人民的好警察。(《太乙宫派出所:西安翻译学院打人事件调查汇报材料》(2008-08-28 19:53))至于“还有三个在逃凶手,居然还没有抓到?”应该有它的原因,但不能就怪警方。

按照常识判断,本案不只是刘斌一人所为,尚有三人在逃。前有报道说这三 个人是西安翻译学院校卫队员张辉、总务科职工翟顺民和某电脑公司职工王岩,刘斌是以什么关系将他们招呼在一起 ?又如何能使史育英把据称是归该院保卫处长专用的警车开来?而现在竟仅由刘斌一人承担即了结?都存在耐人寻味的疑点。不免使人想起周正龙假虎照一案,“周正龍在法庭上堅稱,假虎照就是他一個人所為。”(周正龍「老虎」案存兩大疑點/香港中通社);而“种种迹象表明,周正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他的背后,肯定有策划人乃至权力的 支持。”(被告席上不应只是一只“周老虎”/ 半岛网)发生在西安翻译学院附近的拦截围殴记者事件,虽然看来不会象“周老虎”案那样复杂,但恐怕也不见得仅仅是“个人间寻衅斗殴”,因而在这一点上颇有相似之处。 当然现在就说这是某人指使,什么人在组织,未免言之过早,而且这种事情,越是有预谋,越是难以掌握证据,但也难以阻止或禁止人们去联想。西安翻译学院当局在此案一审判决后,不从正面回应, 毫无自省,却把一个充满造谣诽谤,语言低俗不堪,化名出现的个人博客中的一个帖子《[“碰瓷者”的功亏一篑和《四川X报》的望洋兴叹(090203)*》 ,拿来作为该院的[重大新闻]发出。谩骂四川X报 把屁股上被踹了两脚脸上挨了几巴掌、在挣扎逃离中自己摔到臭水沟又爬将出来、并无伤害后果的普通事端,耸人听闻成“暴打致”和“拦路抢劫”,也算是《四川X报搔首弄姿不要皮脸的壮举!”,实难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反有可能适得其反。此帖还扬言“阳春三月,等待《四川X报》的将是西译的两起原告诉讼,没准还能顺藤摸瓜地牵出一起涉嫌刑事自诉案件。”那就继续观察,走着瞧吧。

五柳村编者,2009-02-05。


*这个西安翻译学院网站作为该院“重大新闻”发出的帖子,输入其标题用百度搜索,仅找到相关网页6篇,用时0.063秒 ,都是他们自己贴出的。 在这些论坛上贴出时,“四川X报”点明为[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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