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援外交”弊案内幕:10亿元被密使私吞(图)
顶顶华闻提供 于 2008-5-7 12:1:51 (北京时间: 2008-5-8 0:1:51)
文章作者: 张竹力 来源: 青年参考
陈水扁当局日前再曝惊天丑闻: 2006年,为拉拢南太平洋国家巴布亚新几内亚,陈水扁当局通过两位“密使”,允诺支付10亿元新台币(约合2.3亿元人民币)作为“技术援助经费”,没料到这笔巨款被“密使”私吞!此事陈水扁“总统”和“总统当选人”马英九都知情。
眼看就要下台的陈水扁当局,日前再曝惊天丑闻:2006年,为拉拢南太平洋国家巴布亚新几内亚,陈水扁当局通过两位“密使”,允诺支付10亿元新台币(约合2.3亿元人民币)作为“技术援助经费”,却没料到,这笔巨款居然被“密使”私吞!
“机密外交经费”遭私吞丑闻曝光后,有蓝营“立委”透露,一些检察官私下开始串联,5月20日后将严防陈水扁及其他高官滞留海外;对近日爆发的众多涉及扁当局高层的弊案,将积极追查。
“密使”私吞10亿元
5月2日,新加坡多家媒体披露了陈水扁当局的一个惊天丑闻。
这要从2006年8月说起。时任台湾“国安会”秘书长的邱义仁,交给“外交部长”黄志芳一件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的机密“外交”案,并介绍时任中华顾问工程公司副董事长金纪玖与黄志芳结识。邱义仁介绍说,金纪玖跟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层的关系“好得不得了”。
不久,金纪玖和朋友吴思材一起推动巴布亚新几内亚与台湾“建交”。吴思材自称能“直通”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最高层,还声称,在国民党执政台湾时,自己就曾处理过“无数次机密外交”,对类似的事“熟能生巧”。
面对这两个人的吹嘘,黄志芳半信半疑。巴布亚新几内亚在1999年曾与台湾“建交”,“建交”3天后,双方又宣布“断交”。因此,台湾当局对跟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持保留态度。然而,考虑到这是“国安会”交办的事,再加上台湾的“外交空间”越来越小,因此,黄志芳不能放过任何“建交”的机会。
2006年8月,台湾“外交部”与两名中间人达成协议,将10亿元新台币作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的“援助金”。此后,两名中间人传话称,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层要求台湾支付20万美元的“旅费与工程费”。紧接着,金纪玖传话称,巴高层表示,在双方“建交”之前,台“外交部”要把钱汇到两位中间人在新加坡开立的联名账户。金纪玖递话给台“外交部”称,考虑到1999年台湾与巴有“不愉快的经历”,所以要“先付款,再‘建交’”。
台“外交部”对金纪玖的这一说法有所警惕,但考虑到金纪玖是邱义仁信任的人,又经过了“国安”系统的安全查核,应该没有“背叛台湾”的可能。
2006年10月初,巴代表团准备好“建交”公报,但巴总理表示,无法与台湾“建交”。黄志芳于是向邱义仁报告,表示“外交部”要把这笔钱追回来。但中间人金纪玖不同意追回款项,还说“不完备之处可以尽力补足”。但黄志芳仍坚持追回款项。2006年12月下旬,台 “外交部”官员“押着”金纪玖到新加坡,希望把钱汇回台北。第二天清晨,金纪玖“意外失踪”。持有美国护照的金纪玖至今下落不明。
今年3月,黄志芳觉得此事不能再拖了,与邱义仁商量后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请台北地检署侦办金纪玖背信、侵占公款案;另一方面,委托吴俊昭律师事务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冻结金、吴两人的联名账户。丑闻这才被新加坡媒体曝光。
陈水扁马英九均已知情
丑闻被媒体曝光后,台“外交部长”黄志芳5月2日表示,10亿元新台币“机密外交经费”遭侵吞一事,陈水扁“总统”和“总统当选人”马英九都知情!
在5月2日上午召开的记者会上,黄志芳鞠躬道歉。他说,身为“外交部长”,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此事公开后对台湾可能造成的伤害。过去一年多来,他与同事们心力交瘁,穷尽各种办法试图把钱追回,无奈才决定采取法律行动,这是他最不愿看到的结果。
黄志芳说,巴布亚新几内亚是南太平洋大国,历届台湾当局都将其列为加强关系的对象,10亿元新台币的经费,原计划在“建交”成功后用来帮助巴布亚新几内亚发展农渔、中小企业和基础建设,并非外界所指的“金援外交”。
黄志芳强调,台“外交部”一向以严谨的态度推动“外交”,在运作同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时,认定该国不具备稳定、长远“邦交”的条件,所以才停止行动,不会为了“建交”而“建交”。在这一事件中,“外交部”同仁的清白都可以接受考验。
黄志芳还抨击说,这件事的问题不在于“外交部”人员的执行能力,而在于邱义仁信任的中间人的忠诚度有问题。“外交部”把关严密,才没有重蹈1999年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3天就“断交”的覆辙。
黄志芳透露,开始推动这一“建交”案时,邱义仁就向陈水扁报告过,他本人也向陈水扁报告说“奉指示要推动建交”;中间人金纪玖失踪后,他向陈水扁报告,陈水扁指示尽快把人找到、把钱追回。4月10日,马英九到“外交部”听取工作简报时,黄通过相关渠道向马英九说明了此事。
对黄志芳的这些说法,“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反驳说,金、吴两个中间人是他非常信赖的一位朋友引荐的,这起秘密“外交”案是他本人请“外交部”尝试办理的,与陈水扁“总统”无关;对于有关此事的调查,他会负“最大责任”地配合;至于巨款的去向,他“也不知道”。
“密使”是陈水扁的“老熟人”
对于邱义仁的“舍身护主”,国民党“立委”邱毅称,蒙走10亿元新台币的“密使”,与陈水扁本来就相识!
陈水扁与此事件中的“密使”金纪玖到底有多熟?据称,金纪玖在台湾工程界名气很大,但以负面评论居多。他长期穿梭在蓝绿高层之间,两年前嫁女儿时,邱义仁还当了证婚人。日前有蓝营“立委”指出,多年前,在陈水扁幕僚马永成的牵线下,金纪玖曾向陈水扁提供巨额政治献金。
邱义仁所说的“好友”到底是谁呢?国民党“立委”邱毅称,金纪玖与吴思材两位“密使”,是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介绍给陈水扁的,陈水扁再把他们介绍给邱义仁。对此,林文渊发誓说,此事与他无关,“如果是我,我林文渊立刻切腹自杀。”
然而,邱毅认为,这是台湾“外交史”上“最大的笑话”,陈水扁“难辞其咎”。就连民进党“立委”也面色凝重,要求“行政院”立刻处理。民进党 “立委”蔡煌琅5月2日表示,民进党“政府”5月20日就要下台,却还发生这种事,让民进党的形象再次受到伤害,希望“行政院”追究相关责任,通过司法途径让损失降到最低。
台北地检署侦办“机密外交经费”遭侵吞案,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黄谋信5月2日下午以证人身份传唤“外交部长”黄志芳后,于晚间10时30分传唤了“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
此后,此案的关键人物吴思材于5月3日抖出猛料称,他是受害者,既没有逃亡,也没拿一毛钱,钱都汇进了金纪玖的私人账户。他还说,前“国安会” 秘书长邱义仁亲口告诉他,金纪玖是陈水扁的爱将、“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介绍的。吴思材表示,邱义仁现在所说的和事实有很大的差距。
此后,邱义仁承认,柯承亨就是他所说的那位信赖的“好友”。
吴思材说,在这起“建交”案中,巴方开出了2000万美元的“建交”费,但金纪玖说,见到黄志芳后要把这个价钱翻一倍。吴思材说,自己此次与“外交部”紧密合作,是因为生命受到了威胁。
5月3日,陈水扁南下云嘉地区访视,对媒体提出的“10亿元哪里去了”、“谁该负责”等问题一概不回应。于是有民众质疑,这起案件也许是“在下台前把钱搬到海外、供某些贪官安度余生”的大阴谋。
邱义仁声称要“一肩扛”
面对烧向陈水扁的“大火”,邱义仁赶紧出面大包大揽,反驳说:“这是惯性指责,就像过去所有事情都指向我一样。”
邱义仁发表了4点声明:
第一,他对此案的发展非常自责,要负“最大责任”。在“好友”的推荐下,他把金纪玖介绍给黄志芳,希望能推动台湾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第二,黄志芳即将卸任,却发生了此事,他对黄感到相当抱歉;第三,台当局已对金纪玖、吴思材采取了法律行动,希望减少损失;第四,对于未来可能产生的政治或法律责任的追究,他都必须面对,也愿意面对。
类似的“建交”方式是否是个案?对此,邱义仁表示,“外交”情况复杂,此案应该算是个案。邱义仁坦承,当初因为信任朋友,所以没有通过“国安”体系对金纪玖进行调查,“我对此很自责。”
事实上,这并非邱义仁第一回遭遇丑闻。今年3月中旬,台湾《壹周刊》称邱义仁挪用公款,“金援”民进党不分区“立委”薛凌经营的阳信银行,薛凌并未按时还款。
当时,陈水扁当局只剩下两个月的任期,“内阁”却在政权交替前夕大动作不断,“行政院”甚至持续用公家的钱“金援”私人企业,变相掏空“政府资产”。
这桩“外交”丑闻已经成为一个天大的“国际笑话”。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国际先驱论坛报》以大字标题报道称,这是一起错综复杂的诈骗案;美联社称,这起丑闻是台湾的“外交失误”;路透社则报道称,台湾进行了“支票本外交”。
防邱义仁等逃亡 300港口严阵以待
为防止十亿“外交丑闻案”三名疑犯邱义仁、吴思材及金纪玖偷渡出境,台湾300个港口立即将限制出境人员照片及基本资料发布至各单位,进行严密查缉行动。邱义仁回应时说,他感到很痛苦又很无奈。他说,希望司法能还他清白。
防止邱义仁偷渡的公告,用的竟然是邱义仁在“行政院”网站上的官照。曾经是台湾情报头子、权倾一时的邱义仁,在扁王朝谢幕前夕,沦落为防止偷渡对象。 |
由于台湾海巡署没有金纪玖的照片,只能用媒体刊登的侧面照充数。 |
吴思材爆料自保:二千万早汇给邱义仁柯承亨
扁政府十亿元“外交丑闻案”,涉案的掮客之一吴思材昨天晚间遭到收押,但他在被收押前,已准备好自保材料,今天透过律师徐景星爆料保命,还有一封给马英九的“保命信”。吴思材强调,这宗案件自始即无“建交”的意图,只是洗钱。
徐景星称,吴思材认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但威胁不是来自黑道,而是来自政府,因为操作这宗案件的是台湾情报头子邱义仁。吴为求自保,已准备好三样东西,分别交给三个人来转交给律师,分别是吴思材以英文书写的信件、几张照片,包括巴纽官员与邱义仁、黄志芳的合照,另外则是要交给准“总统”马英九的一按满手指印的信。
吴思材交给律师的亲笔信中提到,当初从台湾“外交部”汇了2980万美金到新加坡的联合帐户,当时黄志芳的机要秘书张强生和金纪玖告诉他,先领出980万美金,把980美金汇到吴思材帐户,再领出来亲手交给张强生,剩下2000万美金,金纪玖和张强生强调要汇回台湾的公司,也就是当初“外交部”委托给某公司汇钱到新加坡,而后来这2000万已经汇回台湾的某公司。
律师称,金纪玖告诉吴思材,这2000万美元就是要给柯承亨和邱义仁的,“关于980万(美金)部分,当时是汇到他的户头,可是他信上没有写说交给张强生先生,但是他有这样跟我讲;而2000万部分,则汇回原来的户头,张强生和金先生的说法说,这个钱就是给柯承亨,还有一个就是邱先生,两位 ‘部长级’的人物。”
对于记者追问2000万是否已经汇入柯承亨和邱义仁的户头,律师称:“他(吴思材)的意思是这样,汇回原来汇帐给他那个帐户,就是A汇到B,B是联合帐户,又汇回A。”金、吴两人汇款时,张强生也在场。
除了给律师的信之外,另外一封给马英九的信,律师已经通知马英九的幕僚,要等候马团队到场才敢开这封信。不过,检方则提前出手,要求律师提供所有证物。
而吴思材也透过律师转述,这整起所谓“建交案”,原本就是一场大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