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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出台遇难者遗体处理意见 尊重死者尊严
2008-05-21 01:11

五柳村编者的话:读到本文不胜感慨。1976年唐山地震后一个多月,我曾去唐山调查,当时遗体都已处理完毕,重伤员十多万人已转移到别的城市,在那里看不到死亡的痕迹了。幸存者告诉我门,当时因死亡的人太多,又正值夏季炎热时期,腐烂很快,必须很快处理,因此开始还是一个一个用裹起去埋葬,后来只好一卡车一卡车拉到郊区掩埋,有的就利用地震时出现的大裂缝,不再挖坑,因此那里的地下水不能用了,相形之下,这次能作到一一辨认,还留下材料,就实在难得,是很大的进步了。而如国家无实力,想做也做不到。----2008/05/20

转自文学城 文章来源: 中新网2008-05-20 09:22:36

最后的尊严:男子用绳子将妻子的尸体绑在背部,送她去太平间。 环球时报供图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妥善及时处理四川省汶川地震遇难人员遗体,预防地震灾区疫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灾区民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灾区社会稳 定,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对遗体处理方式、遗体辨认程序、境外人员遗体处理、卫生防疫、协调配合 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 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土葬处理。既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卫生部门根 据灾区实际情况,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5.12”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 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或土葬。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的,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遇难者身份确认、通知、遗体运输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意见强调遗体搬运和土葬,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为避免因遗体腐烂造成环境污染,在遗体发现后应尽快完成相关鉴别程序并进行处理。在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尊重遇难者尊严,并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


最后的尊严:男子用绳子将妻子的尸体绑在背部,送她去太平间。 环球时报供图

目前,意见已下发到灾区各市县救灾指挥部和各救援单位遵照执行。

类别:2008震灾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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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9 14:23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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