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 百度空间
 
查看文章
 
西丰事件的悬念 张志国是否已辞职?
2008-04-18 02:28

辽宁西丰进京拘传记者事件,前有报道说,已经铁岭市委责令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引咎辞职,大家也松了一口气。但据4月17日南方都市报消息,张志国实际上还未辞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五柳村编者2008/04/17 本文刚发出后又见到东北新闻网的消息:4月17日,国内部分网站报道称原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尚未辞职,属不实报道。---五柳村编者

先前的报道:

辽宁西丰进京拘传记者书记张志国仍未辞职

http://news.QQ.com  2008年04月17日03:47   南方网

此前报道:

辽宁省长陈政高: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处理完毕

西丰县委书记乌纱不保 铁岭市委调查赵俊萍案

报道涉及县委书记 辽宁省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

西丰县委书记仍未辞职张志国因同意“警察进京拘传记者”,2月5日被铁岭市委责令引咎辞职
在 大年二十九,闹得沸沸扬扬的“警察进京拘传记者”事件终于有了结果,辽宁省铁岭市委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 导责任,被铁岭市委责令引咎辞职。但据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张志国至今尚未以任何形式表示将引咎辞职。而此事件的案中案《法人》杂志刊发的西丰县商商 人赵俊苹遭遇官司一案,则风波又起。原本于1月19日撤诉的赵俊苹,于昨日经姐姐赵俊华委托律师提出申诉。据赵俊华称,之所以要申诉,是因为之前的撤诉是 在诱骗下作出的;之所以要在这个时间提出申诉,是因为妹妹赵俊苹终于离开了西丰县,去到沈阳监狱,不怕她“遭遇不测”。

近日,据知情人士透露,因在“警察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而被责令引咎辞职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尚未以任何形式表示将引咎辞职。目前,西丰县县委书记一职暂由铁岭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张克江代理。

今 年1月,《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刊发了一篇报道西丰县商人赵俊苹遭遇官司的文章。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福禄,县政法委书记周 静宇赶到法人杂志社交涉。当天下午5时,西丰县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称文章作者朱文娜涉嫌“诽谤罪”,要将其拘传。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2月5日,铁岭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后认定,张志国身为县委书记,法治意识淡薄,同意西丰县公安局介入并拘传记者,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同志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天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据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张志国尚未以任何形式表示将申请引咎辞职;但记者尚未从张志国处得到证实。

■案中案

妹妹离了西丰县姐姐才敢去喊冤

短信诽谤县委书记案的当事人赵俊苹被投改沈阳监狱,其姐姐赵俊华委托律师提出申诉

新 闻回放:今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刊登报道称,2006年,经时任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的直接干预,34岁的女商人赵俊苹在西丰县的 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迁,不仅未获补偿,其另外一个加油站和一个商场还不准开业。2007年3月21日,西丰警方赴京抓回举报的赵俊苹;12月28日,西丰 县法院一审判处赵俊苹犯偷税罪、诽谤罪,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据本报报道,2008年1月19日,赵俊苹撤诉。据《财经》杂志报道, 2008年3月5日,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对媒体称,赵俊苹案完成了调查。

4月16日,引发“警察拘传记者”案的辽宁省西丰县女商人短信诽谤案当事人赵俊苹(曾用名赵俊萍)的姐姐赵俊华,委托北京国源律师事务所高义宝律师和展达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就“赵俊苹案”正式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要求改判无罪将向中央申诉

赵俊华在申诉状中请求撤销辽宁西丰县人民法院(2007)西刑初字第168号刑事判决书和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铁刑二终字第15号刑事裁定书,依法对赵俊苹偷税、诽谤犯罪一案进行再审,改判赵俊苹无罪。

周泽律师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均有权向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提出申诉。“在代理赵俊苹申诉的同时,我们还将向辽宁省及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周说。

怕在西丰遭不测投改后才申诉

据本报记者了解,赵俊苹于3月27日由西丰县看守所投改(投放劳动改造)到沈阳监狱。

依 据西丰县人民法院裁决,赵俊苹在经营自选商场和加油站期间,存在隐匿销售收入、不申报纳税的行为,构成偷税罪;为泄愤伙同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主要对象 为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记者注),情节严重,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诽谤罪。两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 元。

2007年12月28日,西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2008年1月19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铁岭市中级人民 法院刑事裁定书》(2008铁刑二终字第15号),以赵俊苹不服西丰县法院判决上诉,本案审理过程中赵俊苹申请撤回上诉为由,裁定准许赵的撤诉请求,西丰 县人民法院对赵俊苹的判决即日生效。

据赵俊华向本报记者介绍,之所以在赵俊苹投改监狱后才委托律师进行申诉,是“怕在西丰受折磨,她的身心承受不起,遭遇不测”。

称之前撤诉是因遭到诱骗

对于赵俊苹撤诉,赵俊华在申述状中称是有人诱骗。

据了解,赵俊苹在1月8日作出撤诉决定时,其辩护律师高义宝也于当日向法院递交上诉状。赵的撤诉状因时间倒置而无效。

申述状称,西丰县官方相关人士诱骗赵俊苹撤诉未果后,继续向其家人施压。1月16日,赵俊苹在给张志国的信中称,“我只是要拆迁款,并不是告你,你理解错了”。1月19日,赵得到相关暗示:如果撤诉将获得保外就医,而后不久将得到自由。

据 悉,一名与张志国相熟且认识赵俊苹的沈阳商人,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据赵俊苹的家属称,一位名叫吴学刚的沈阳商人到看守所做赵的思想工作,并给赵的父亲打 电话,称安排赵体检诸事宜已经准备妥当,只要撤诉便可保外就医。1月19日,赵又签署了一份撤诉状,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便裁定其撤诉有效。

本报记者就此事向吴学刚电话求证时,吴称:“你找我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这些事情。”

法院已受理检察院不接申诉状

在申诉状中,赵俊华及其代理律师高义宝、周泽认为:赵俊苹没有偷税行为,判定其犯偷税罪是错误的;原审判定赵俊苹犯诽谤罪显系错判。

据悉,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赵俊苹案的申诉材料,并表示要先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并未接受申诉状。“如果没有人管的话,那我也只能逐级***,反映情况了。”赵俊华称。

目前,关于赵俊苹案和西丰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相关问题,铁岭市委调查组尚未向公众公开其调查结果。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最新报道:

记者报负面新闻遭拘传续:县委书记已辞职

http://news.QQ.com  2008年04月17日15:46   东北新闻网 

4月17日,国内部分网站报道称原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尚未辞职,属不实报道。

据悉,“西丰事件”发生后,铁岭市委于2008年2月4日召开常委会议,认为张志国在进京拘 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决定责令张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张志国深刻认识了错误,并于当日向组织上递交了书面检查和辞职报 告。2月5日,市委到西丰县宣布了免去张志国西丰县委书记的决定,县委书记一职由铁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克江兼任。张志国现在铁岭家中,未另行安排工 作。


类别:其他事件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1)
 
最近读者:
 
网友评论:
1
2008-04-28 19:26
西丰啊,西丰啊,我的故乡,谁能不爱自己的家乡?
 
发表评论:
姓 名:
网址或邮箱: (选填)
内 容:
验证码:
 

     

©2008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