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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哗啦的日子>上部 一二章
2007年05月10日 星期四 16:11

紫气东来腾祥云,雨润荷香舟自航。

稀里哗啦的日子

作 者:齐雨舟

上部:

正文 一、我和任北

(起点中文网更新时间:2006-11-14 13:59:00  本章字数:5096)

  三个孩子在挖树下的蚂蚁洞

  小小的女孩子看着乱窜的蚂蚁们,说:下辈子我就当个蚂蚁,有那么多蚂蚁一起玩?

  一个男孩子回答:我才不当蚂蚁,那么小。我要当大老虎!

  另一个想了想说:我想当一只松鼠。

  松鼠?其他的两个孩子很奇怪。

  孩子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土。说:因为松鼠可以冬眠啊,尾巴还可以当被盖。

  另外的两个孩子互相看了看,随后而来得笑声蔓延出一片绿色的浪,夏天明晃晃的太阳闪闪发光。

  你去死啦。懒到家了~

  松鼠孩子杨起脸瘦削的脸庞,透过斑驳的树影,轻轻地说:“我最喜欢睡觉了~~~

  千禧年的时候,我和任北了考入了同一所大学。

  也就是说,我们不离不弃的即小学,初中,高中之后再次成为校友。

  我要感谢上天没有让高考前我们无数次的祈祷落空,将我和任北又一次的捏在了一起。我想老天可能是幽默风趣的小老头。任北被录取的是政治系,而我,将要研究高深伟大深邃博杂的哲学。

  老太太,我们那个慈祥可亲总以拯救我们为己任最后恼羞成怒的高中的班主任,递给我们通知书的手攥得死紧,僵硬的脸挂着死人般的笑容:“嗯,好啊,好啊~~~~~”说实话,我很同情她。换成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对这两个曾经被自己称作流氓、朽木的学生说什么。

  我和任北不是天才,能成为黑马大爆冷门混进这个本地所谓的重点除了感谢老天慈悲还要感谢任北有一个智商接近于天才的宝贝妹妹。一年之后,低水平发挥的任南妹妹轻松的来到我们身边

  多好啊!我、于东,任北和她妹妹任南将继续在这个北方小城的重点大学中持续我们的厮混生涯。

  说说我和任北历史悠久的友情。

  任北和任南说起来也算是高干子弟。小学的四年级之前,我和任北沾不上边。

  每个班级或者学校总有这么一些孩子是与众不同的。一般的孩子总是拖着黄鼻涕带着上厕所没弄利索的裤腰露着肚皮的在尘土飞扬的操场上疯跑,男孩子女孩子故作害羞但是似懂非懂无比兴奋的拉拉扯扯,一点小事就乐得可以看见全部的大牙。和普通的孩子比起来这些与众不同的孩子干净整洁,安静听话,学习优秀,从来不打架骂人,大会小奖一个不拉。记得一次任北代表我们全校到台上演讲,最后在激昂的运动员进行曲中接受领导们颁发的一等奖,那个时候,我在台下半眯着眼看着高高在上的任北嘴边流着哈喇子心潮澎湃,,想:怎么能有这么好的人呢?这才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新中国的主人公,四化的建设者~~~~~~~我要是他该多好啊!”

  偶像啊!

  但话说回来,当时身为学习委员的任北其实没什么人缘,心潮平定之后,出于孩子小小的嫉妒心,学生们多半会说他是老师的间谍之类,再说和偶像在一起总是不可避免的感到自己的猥琐,这决不是舒服的感觉。所以那个时候任北更多的时候是安静沉默的,老老实实的充当着老师的宠儿同学的榜样。以至于我现在想起来除了任北那张在聚光灯下正气严肃的脸,更多的是老师扯着嗓子说:看看人家任北~~~~~~~“声音尖利到不管何时何地都能穿破时间空间直达耳膜。

  后来我之所以还能想到那张幼稚正气的小脸是因为任北每次喝多了就斜叼着烟卷,撸着袖子,顶着大红脸在酒桌上张牙舞爪指点江山斗志昂扬的说:大哥从小学开始就是个辉煌!

  我总觉得真他妈可笑!

  也就只有我知道那是他的假象!

  这一发现纯属偶然,有一次放学走晚了,决定翻墙走捷径顺便顺手牵羊偷俩墙后果农的柿子。但是却亲眼看见衣冠整洁的任北不慌不忙的摘下书包,顺手脱了校服外套,手扶墙壁拭了几下,然后用力一蹦,熟练的窜上墙头,随后侧身一翻双腿在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弧线,消失在墙上。翻出来时手上多了个红包,,轻轻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披上外套,。解开红包,露出里面几个通红通红的大柿子,将红包一抖,居然是红领巾!任北把柿子装进书包背好,带上红领巾,整了整衣服,顺了顺头发,迈开大步掏出柿子边走边吃。整个过程没有一丝慌乱并且态度优雅从容,动作熟练成熟一气呵成。我甘拜下风~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这么嘴大的人,居然没对别人说起过这件事。可能是因为当时虽然年纪很小,也知道说王子一样的任北翻大墙进果园偷柿子,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觉得其实任北和我是一路人,又或者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喜欢这个表里不一的孩子?

  在日后我们多次针锋相对的口水战中我满指着这件事可以打击一下任北,谁知道他听了居然很轻蔑的看着我说:“多大个事啊!当时在学校没什么好玩的,也就能每天能翻翻墙偷几个柿子。一次被抓住了~~~~~

  “活该!”

  任北看了我一眼:“那看园子的跟我说告诉我以后别翻墙了,想吃就过来吃吧。”

  我顿时严重失衡:“那老娘们也太过分了,为啥我抓住就要钱啊?

  任北还是看着我,说:“其实说实话,他家柿子不怎么好。翻来翻去也许还能吃出个柿子味来。后来我都不去了。你还去?

  看着任北嘴角绽开的阴笑我总结出三个结论,第一,人长得招人喜欢就是占便宜,至少有免费柿子吃。第二,任北犯贱。对此,任北表示了极大的赞同。第三就是,我两个捆在一起乘以2再平方估计都玩不过任北!

  有点扯远了,回到任北身上。

  我发现柿子事件之后不久,任北的王子形象遭遇到了最大的挑战,他爹,曾经在这个小城里呼风唤雨的任市长锒铛入狱。而他出国考察的娘从此就杳无音信。一夜间,任北从王子变成了老犯的儿子。老犯是我家乡孩子们对劳改犯充满恐惧的称呼,代表着坏蛋、敌人、凶恶以及下贱。几乎所有的孩子鄙视排挤一切和老犯有关系的人并且还会视之为理所应当的英雄行为。

  任北说过:我那个时候就跟他的天使似的,从天上呼拉一下降到了他的身边。恶心的我身上一阵发麻。

  那天从早晨开始就非比寻常。我迟到了几分钟,按照规矩在教室门口罚站。正无聊的时候,看到我们的榜样任北同学低着头犹豫的向教室门口走过来,当时我有点幸灾乐祸。罚过站的都知道,这种事有人陪总好过一个人死站。更何况是这么厚的一个垫背。走到教室门口任北看到我没有说话,在教室门口站了一会,慢慢抬起手准备敲门。我把身子挪了挪,提醒他:“任北,别敲了,我也迟到了。比你来得还早呢。都在这儿站着吧。”任北又看了我一眼,伸到半空迟疑的手放下了,默默地走到我身边站直。于是早晨空荡荡的走廊上只剩下我和任北再肩而立,微凉清新的空气从打开的窗子顺着空无一人的走廊流淌上,吹得我们头上那个四年二班的红漆铁牌子不时发出嘎嘎的磨擦声,在静谧的环境中格外刺耳。一瞬间,我觉得整个学校好像只剩下我和身边默不做声的任北。但是很快就证实了这只是个错觉,一墙之隔的班级里开始了早读,突然爆发的清脆而又响亮的读书声犹如炸弹爆炸一样毫无过渡的冲进我得耳膜,吓得我哆嗦着往前一蹿:“操!吓死我了!”我低声骂,还以为任北会赞同的复合,但是很明显身边的任北还是一动不动,我转过头,看见男孩低着头,肩膀抖动的很厉害,轮换着抬起胳膊擦拭着脸,但是还是不时有眼泪砸向冷硬的地面。淡蓝色校服袖子上的水渍和透明物体随着擦拭的频繁不断的扩大,最终随着任北蹲下身子抱住自己的姿势绝望的展现在我面前。

  任北,哭了。

  蹲在冰冷的水磨石地上,背后是苍白坚硬的墙壁。混杂着早晨积极清脆美好和谐读书声,王子一样的任北在长长的空无一人的走廊上涕泪齐流,失声痛哭。哭声好像炸弹,把我心中标志的榜样炸的无影无踪,好像水磨石地面的花纹一样,支离破碎。

  没有被吓倒是不是因为他等这读书声已经等太久了?

  我慌了手脚,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身边这个突然变小的孩子。我也想哭。但是也只能象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拍着任北的背说着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话,这些毫无意义的话很快被卷进朗朗的读书声海中渺无踪迹,

  早自习结束铃声响起的时候。任北站起身。我终于喘了一口气。各班的学生路过班级门前好奇的看着我们,任北把头低得更厉害了,老师夹着书出来,看到任北时愣了一下,说:“任北你来啦?那你跟我到办公室来一下吧”。转身带着任北走了。我趁乱获释,回到教室。身边的人立刻告诉我:于东,你知道么?任北他爸,让警察抓了成老犯了。我妈告诉我得!

  那天可以称得上是我和任北的相识纪念日。

  那天放学后,因为和同学讨论这个爆炸性话题,我又回家晚了。决定走捷径。拐进胡同,我看到墙角边一帮高年级的大孩子围着在一起。胡同很短,4左右的尽头就是任北和我常翻的那堵墙。想拐出去已经来不及了,所有的大孩子都回过头看我,我傻愣愣的站在胡同口,不知道该走还是该过去。在大孩子转身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们中间还围着一个矮小的孩子,——是任北。

  其中一个大孩子对我招招手说,你过来。

  九十代初没有蛊惑仔,但是有小马哥。那些高年级的大孩子双手插在裤兜,叼着牙签斜睨着眼睛,表情冷酷,十足模仿着电影中黑社会。这种样子震慑作用对于我十分明显。我当时除了害怕就是害怕,跑是跑不动了。有时候事情就是很奇怪,在我忍着发炸的头皮走过去的时候,我也没有想到四米胡同尽头看似是个死胡同,却是我和任北的开始。

  招呼我过来的人把我推到墙角和任北站到一起,难兄难弟再次比肩而立:“老弟。有钱么?借点,过几天我们就给你。”我再傻也知道这种钱没办法还,况且我真的没钱,我摇摇头声音明显哆嗦:“没~~~~~钱。”任北后来说我当时像小鸡崽,细瘦的小腿不住的打颤。显然那几个人在任北身上也没捞到什么便宜,吐了一口唾沫,先对任北说:“少虎我,是人都知道你爸当大官,能没钱?还有你,就几块钱,拿出来得了!快点!。”如果说我像鸡崽,那任北当时就是百分之百的鹌鹑。低着头,抿着脚,带着哭腔咬牙切齿一个劲儿地说:“我爸现在不是大官了。不信你问去。”这句话重复了几遍之后,对方终于对我们失去了耐性,“打得就是你这老犯的王八羔子”。我只知道第一个拳头砸过来的时候我本能的用双手保住头,弯下身子,吓得吱哇乱叫。

  我觉得那就是命。平时在学校我并不是霸王一样的人物,犯坏也只是蔫坏,在此之前任北除了翻墙好像也没什么打架的经历,没商量过更没训练过,但是打架好像就成了天生的事情,配合相当默契。忘了那天是怎么开始还手的,打架的实际过程记得也不是很清楚。不如让它在我的记忆中漂亮点好了:

  在敌众我寡的大混战中,一直挺立不到的任北首先挥出一记左勾拳,直捣对方面门,与此同时我飞起一脚,正中同一人下盘,对方捂着下体撤出混战。趁此机会我和任北大喝一声,拳脚配合,默契十足,动作如蛟龙出海,气势如猛虎下山,锐不可挡,连下对方45人,最后杀出重围,成功脱险。

  所谓杀出重围是指任北率先熟练的翻上大墙,转身对我伸出手说:“快点,我拉你”!我抓住任北的手,几下窜上墙头,然后逃之夭夭。

  这是我到现在仍然记得的最清晰的一幕,,暮色茫茫的天空下,骑在墙上的任北没有扔下我一个人逃走,,十二岁的任北满是灰尘和眼泪的脸上神色焦急,对着墙下的我伸出手说了第一句话。两个少年在果农的菜地和大棚之间努力的奔跑,因为脚下的土块脚步有些蹒跚,随着脚步的起伏,我可以看到前年大步奔跑着的任北和天边燃烧着的晚霞,风带着浓郁的瓜果香打在脸上,刮过耳边的时候发出兴奋的呼呼声。气喘吁吁的停下来得时候,任北看着我说:行了,没事了。我们喘着粗气看向对方,菜地中对方心脏激烈的跳动声如此清晰,然后裂开嘴,笑了。

  空荡荡走廊里哭泣的任北、骑在墙上对我伸出手的任北,菜地中飞奔的任北,看着我大笑的任北,这些都在我头脑中刻录成记忆的碟片,即使存放的再深再久远只要触碰到细小的指针便会一幕幕自动的反复放映。依然色彩斑斓画面清晰。

  那天我对任北说:从今天开始,咱俩是兄弟。由此开始了我和任北厮混生涯。哪天之后,我和任北几乎形影不离。每次打架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他攻上三路我破下三盘,配合越来越默契犹如专业选手。除非对方人特别多,否则他们一定占不到便宜。

  后来任北告诉我,他根本不记得在走廊中站到他旁边的那个人是我,但是他永远记得我看到他被人围住,没有吓得转身就跑,尽管两腿发软仍然走到他的身边。我说当时我是吓得跑不动了。

  任北笑笑说:,没关系,反正你来了,你没扔下我一个人。

  任北又说:走廊站我身边的人是你可真好。。

  任北还说:这都是命。

正文 二、任南和苏婷

  (起点中文网更新时间:2006-11-14 14:05:00  本章字数:4007)

  其实任北并不比我早认识任南,十二岁之前他也不知道他还有个妹妹。任北他爸出事之后,任南的妈领着十岁的任南直接到任北家,当着满屋子亲戚的面扔下任南。说是任市长的骨肉,任南说妈妈告诉她呆在这儿就能见到不常见到的爸爸,于是她就很乖的呆在那里看着一屋子的人先是发愣然后不停的吵来吵去,可是从此以后,任南不仅没见到爸爸也再也没见过妈妈。说具体点,任北只比我早认识任南一天。那天混战之后,我邀请视为兄弟的任北去家里吃饭,任北告诉我:我妹妹还在家里等我呢。

  我们决定去任北家找他妹妹,然后一起去我家吃饭。

  任北那个曾经被全城人羡慕的家在昏暗的夜色中异常的萧条,任北掏出钥匙,打开门,屋子里没有开灯,黑漆漆得只能辨认出家具的大致轮廓,先我一步走进去的任北隐没在黑暗中,我有些紧张,轻轻喊了一声:任北.

  一个女孩子的微弱的细细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清晰地问了句:“哥,你回来了”?灯亮了,我看向声音的源头,一个穿白色衣服的瘦小的女孩子坐在大红色的沙发中间,猛一看还以为坐在暗红色的鲜血中。是妖艳。女孩子长发有些零乱,披散下来,漆黑如墨,和黑玉般的眼睛搭配的完美无瑕。皮肤在日光灯的照射下白的近似透明。看到我的瞬间神色由惊喜转变为害怕,似乎又强忍住恐惧,只是用她黑色的眼睛定定的看着我。黑白和红的强烈让我印象深刻,多年之后我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那个情景,是妖艳。后来任南说:当时她刚刚睡醒,正在揉眼睛,我不可能知道她眼睛是黑色还是棕色。但是我坚信我的记忆。

  我得承认,任南是我暗恋至今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就像一只受伤的安静的猫。不管任何事后都脆弱骄傲的让我心疼。

  任北说:于东,这是我妹妹,任南。任南走到任北身边,对任北说:哥,我饿了。

  那天到我家,奶奶做的是酱茄子和大米饭,我简称为酱茄饭。任南和任北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我顿时激情澎湃,那你们就都来我家。

  任北说,他的叔叔和姑姑们很快就会有决定,他和任南该怎么办都听他们的。最后,任北寄住在姑姑家,任南和叔叔一起生活。任南也到叔叔家附近的学校上学。这个过程一直维持到我们上高中,三个人同时选择住校,才彻底结束他们兄妹的分居生涯。

  其实说实话,即使是后来双十年华的任南在很多男人眼里仍然算不上美女,对于女孩子而言,她的脸轮廓一点都不柔和,尖尖的下巴和微微上挑的眼角总给人凌厉的感觉。身材也显得太过瘦削,皮肤过于苍白而且性格安静,甚至有些古怪。这样的女孩子不仅仅在男生眼中是难以接近的,在女孩子眼中同样不合群。所以任南身边没有特别密切的女同学,也就从来没有见过她和哪个女生东家常西家短的论人是非。这个优点我日后在任何一个丫头身上都没有找到。

  没有人玩也没见这孩子怎么难受,更不会主动地去接近谁。

  几乎所有的时间任南都和我们混在一起,包括游戏。我们那个时候常常带着任南和我家附近的孩子一起玩,最常玩就是侠客和公主的游戏。

  我和任北是任南公主的保镖,连同公主身边的一个婢女,通常是后院的苏婷,一行四人被窥视公主宝物(无非是玻璃珠纸牌奶糖一类)人数众多的坏蛋追杀。在这个游戏中任北表现出极强的组织和非一般的智商,让我无比钦佩。按照规则,只有我们四人都被抓住并且说出宝物的所在游戏才能结束。所以经常是任北带着任南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我则带着那个小婢女到处乱跑,转移敌人的视线。分开前会约定一个假的宝物埋藏地,以防一组被抓。这种情况是极其少见的,因为狐狸任北选择的躲藏地一般孩子绝对找不到。水泥管子和仓库地窖是很普通的,有一次他居然带着任南爬到房顶,坐在烟囱上看着下面的孩子包括我演戏似的团团乱转。假如不幸收到任南遇袭的信号——通常是任北杀猪似的嚎叫——我就会拼命的赶去救他们。如果他们被抓住了,我就沿着他们留下的信号——比如墙角的三角形——找到他们并且杀入敌营英勇的拯救公主。

  比较惊险的一次是敌人同样分作几组同时对我们两组实行堵截,最后巧合的将我们四人逼到了一起,结果我和任北凭借高超的逃脱水平溜之大吉,任南和那个丫头被擒。任北和我脱逃后并没有跑远,折回来躲在墙的拐角,看见他们一大队聚到一个死胡同里兴奋的研究战略,不时的装装样子拷问一下她们宝物的所在地。任南安静的站在墙角,靠在墙上一点都不慌乱。时不时地东张西望,和偷柿子之前的任北如出一辙。任北招招手,引起任南的注意。比了几个手势。他们兄妹之间的默契有时候让我十分嫉妒,那些手势,也不知道任南能看懂多少?任南拽着婢女丫头慢慢走出墙角,贴在墙根上。过了一会,任南假装害怕对方放在眼前虫子告诉敌人一个假的藏宝地,演技万分拙劣,好像背台词,绝对和现在某些偶像剧有一拼!我看着都着急。但是对方却仍然分出一部分人马去取宝物。任北指了指任南背后的墙,说:能跳过去么?我点点头。结果,那天任北从正面突然冲进敌营,趁着任北吸引注意力我翻过大墙拽住一个开始狂冲。糟糕的是,跑不多远我发现自己拽的是扮演婢女的小丫头,任南估计跟着没跑多远就被拦了回去。正懊恼的时候,看见另一边任南和任北气喘吁吁的跑来。事实证明,我低估了任南。原计划任北冲进去的时候不用和他们多纠缠,从另一面墙上直接翻出去就行了。但是当任北翻出去的时候才发现后面跟着翻过来得还有被我拽丢的任南。搂着裙子三下五除二,一点也不输给我和任北这种老手。

  任北特得意:“我妹妹还成!真够灵巧,跟轻功似的,不然全被你误了”。我只能一指身后的小丫头耍赖:还不是有这个累赘?!任北转过头对任南说:我跟你说啊,你再翻墙给我小心点,搂着裙子我什么都看着了!

  任南面无表情的一扭身,生气走了。以后极少穿裙子。

  任南脾气大着呢!但是,在日后我和任北翻墙上树扒房檐偷果子再也没拉下她,几个月下来居然隐约有着青出于蓝的趋势。

  不管怎么说这个游戏大大满足了我男子汉的虚荣心。并且从哪个时候开始任南在我心里的公主地位不可动摇!

  和那个年龄的男孩子一样,我表达感情的方式就是不断的和任南斗嘴,能在言语上占些便宜就开心的不得了。有一次我故意对任北说:任北,咱俩别要任南了。她真烦人,都不叫我哥!任南听了,马上屁颠屁颠的跑道我面前,眨巴着黑漆漆的眼睛,拽着我的衣角脆生生的叫:于东哥!像一只小猫在撒娇,低眉顺眼的模样让人怜爱非常。

  但是后来我对于这个玩笑深恶痛绝,一直到现在任南还叫我哥,跟亲哥似的。每次我一有什么罪恶年头自己都觉得像乱伦!

  任南一点都不像任北,和别人的冲突通常都是沉默了事,忍耐力超强!她从不对我们说与谁有什么冲突。直到后来我在任南学校的邻居告诉我,学校里的男的女的都说任南很怪,再加上家庭特殊,她铅笔盒屁股垫总是无影无踪,上什么体育课体活课也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玩。直到有一天,初中二年级时这个当时只有一米五几的女孩子把一个一米六几的男生打得满地找牙,脸上纵横交错成五线谱,任南一夜间扬名全校。没有人在敢找她麻烦也更没人愿意和她一起玩。我们问起原因,任南第一次脸红,让我当时心跳成倍加速:“他说我和你们处对象。“那个时候,早恋简直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也难怪任南出手这么重。”

  老猫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啊!

  究其原因可能是这个期间,我经常和任北逃课到任南的学校看她。任北和任南的姑姑和叔叔我都见过,并不是很和蔼的人。寄人篱下的悲哀让任南和任北这对并不算很亲的兄妹变得无比亲切。那几年,我们一直对我们的课表稀里糊涂但是对任南的课表了如指掌。并且几乎每天放学都送她回家。清冷安静的街道,明亮晕黄的路灯,任南慢慢走进家门的背影成为我那个时候最清晰的印象。不止如此,从打人事件之后,任南的每一节体育课只要有可能逃课我和任北一定去看她。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任南初三的秋天。那天突然的毫无过渡气温骤降仿佛冻住凌晨的时间,阴冷难耐。任南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和任北照例去看她,空荡荡的操场上只有任南一个班在上体育课。他们那个矮胖的体育老师尖利刺耳的哨音扯破卷起的阴风,夹着不时落下的树叶,萧瑟的传进我们的耳朵。让人觉得寒冷神经分外敏锐。任北坐在双杠上看着操场另一边任南和一帮小丫头伸胳膊抻腿的作体操。我耐不住寒意的一边抱着膀子围着双杠乱转一边和任北瞎扯。“你说咱班那些丫头片子怎么都那么俗啊?~~~~~

“刚才出来的时候于老太太好像看到咱们了?~~~~~~~~~

  “他妈的,冻死你爷爷我了!现在是下午三点么?凌晨吧?太阳呢?”

  “我跟你讲,高三那黑子可放出话来了,就等咱俩呢?~~~~~~~~~

  我的自言自语和乱蹦终止在任北无边的沉默中,我停下来抬起头对任北说:“你是不是冻死在上边了?”

  任北坐在双杠上,“于东,你看”,抬起手指着远处的任南,他对我说:“那个,就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一种揪心的酸意突然冲上鼻尖让我暂时忘记了冷意的侵袭。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在女生的队伍中,单薄的任南十分明显,相对于其他人过于规范死板的动作,任南的动作有些懒散,但是优美协调,自然流畅。不时地转头看向这边的我们。解散的哨音响起立刻拔腿向我们这边飞奔,宽大的运动服在寒风的吹袭下向后甩去,甩去,紧裹着身体张扬出少女修长的线条。脑后的马尾辫跳出活泼的韵律。

  而坐在双杠上的任北身体微微后倾,紧紧握住双杠的双手让瘦削的肩膀微微耸起,突出的肩胛显出和任南同样的单薄的起伏,在凛冽的冷风中不时轻轻的颤抖,深陷的眼睛平视着远处飞奔而来的任南。脸颊侧面的曲线不知何时变得棱角分明,唇角抿出的微笑宁静安详,一阵冷风卷起额前略长的刘海,黑发飞扬。任北仿佛一幅暗色的油彩画在阴霾暗青的天空下凝固在巨大空旷的操场上。

  一本书上说:有时候,长大是忽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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