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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激辩周正龙是否有罪
2008年07月16日 星期三 23:10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闫晓光 李朝涛

  “周老虎”事件终于有了初步的结果,消息经各大媒体报道后,在人们关注于照片真假的结论之时,一些法律界人士却对周老虎是否犯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昨日,北京一名律师在网上发帖,明确表示“周正龙不是犯罪”,言论一出,立刻引来法律界人士的争议。深圳出现了一个支持周正龙无罪的律师群体,而广州一些律师则表示周正龙应该有罪。对此,法学专家分析称,是否有罪要看周正龙在造假前是否知道有奖金拿。

  无罪

  “我的第一感觉是周正龙可能做了华南虎事件的牺牲品,而且是被违法地牺牲掉了。”

  ——北京市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边书坤

  有罪

  “就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周正龙确实构成了诈骗罪,他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广东鑫一华律师事务所的唐红炬律师

  无罪派

  拍了假照才拿钱不是诈骗

  翻开《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周是被违法地牺牲掉”

  “我的第一感觉是周正龙可能做了华南虎事件的牺牲品,而且是被违法地牺牲掉了。”昨日,在百度“周正龙吧”上,北京市朝恒律师事务所边书坤律师写了上面这句话。

  记者昨晚致电边书坤律师,对他进行了采访。他认为,根据2007年10月中旬的新闻报道,周正龙是作为陕西省林业厅和安康市镇坪县联合组织的华南虎调查队的向导,在10月3日下午幸运地拍到华南虎照片,省林业厅在10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当场奖励周正龙两万元现金,周正龙同时将一本题写有“入虎穴,捉虎影,彰虎威”字样的华南虎照片影集赠送给了陕西省林业厅。

  从关于华南虎事件的新闻报道中没有发现任何的政府悬赏信息,即陕西省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均没有在事前发布对拍到虎照的人颁发奖金等物质奖励措施。周正龙拍摄假虎照献给陕西省林业厅后,陕西省林业厅才决定给与他两万元奖金,即奖金是事后决定给与的。也就是说周正龙拍摄假虎照时并不知道会得到两万元现金的奖励,从动机和主观方面考察,周正龙不可能有骗取钱财占为己有的动机和目的。

  林业厅受损是鉴定有误

  诈骗罪要求受害人因受蒙骗而陷入错误认识,并且遭受经济损失,事实上,陕西省林业厅作为受害人并非是因为周正龙的蒙骗而支付奖金。

  新闻报道中说经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的野生动物和影像专家鉴定,这两组照片都是真实的,可见陕西省林业厅并不是因为周正龙造假而被骗给与他两万元奖金的,应当是因为鉴定有误或者其他背后的原因而做出了给与周正龙奖金的决定。因此,其损失并非因周正龙的造假导致。因此,即使周正龙的行为属于欺诈,但是因为其欺诈行为并未直接使林业厅遭受损失,因此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深圳律师

  要联名为周正龙做无罪辩护

  反对给周正龙定诈骗罪的不只边书坤律师一个,深圳一些律师则在热烈讨论之余,准备组织律师联名支持“周老虎”无罪,组织人之一深圳融关律师事务所的常庆雅律师在百度上发表言论称,“深圳律师正在联手签名:为周正龙做无罪辩护,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周正龙无罪”,记者昨天晚上在电话中采访了常庆雅律师。

  常律师表示,他们认为,周正龙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周正龙拍摄虎照是为了那2万块钱。因为,这2万块钱是陕西林业厅为了表彰周正龙的“勇敢行为”而发给他的奖金,是事后的行政决定,而不是悬赏。也就是周正龙在拍虎照的时候,并不知道省林业厅会奖励他2万块钱,一个农民在10月3日拍个虎照,他怎么就能保证10月12日,林业厅这个远离他千里之外的大“衙门”会给他2万元奖金呢?既然如此,怎么又能说他主观上有故意呢?主观上没有故意,也就根本上不构成诈骗罪了。

  法学专家

  “定罪要有实在的证据”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徐松林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名的构成要件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因此,判定周是否诈骗罪,关键看他事先是否知道造了假照片是否有奖金拿。如果事先知道有,那么就是诈骗,如果事先不知道,只是为了好玩,或者炫耀,或者为获得了某种荣誉,并不涉及到金钱,那仅仅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不能定为犯罪。

  徐教授认为,从此案披露的情况来看,周正龙以前跟着打虎队,知道拍到老虎会有100万元,拍到老虎毛等有1000元奖励等等,如果这些情况是属实的话,表明周正龙应该是知道拍老虎是有钱拿的,那么他后来造假的行为,就很有可能就是想骗取奖金,就符合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这些情况只是媒体这么说,定一个的罪,讲究的还是确确实实的证据”,徐教授说。

  “按照我个人的看法,周正龙造假的行为可能就是为了诈骗”,徐松林最后对记者说。

  有罪派

  一直拒认造假影响恶劣

  广东鑫一华律师事务所的唐红炬律师认为,就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周正龙确实构成了诈骗罪。

  “没有减刑的可能”

  按照诈骗罪的法定量刑,周正龙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因为,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那么周正龙的犯罪情节是轻还是重呢?这也将决定着他的量刑轻重。

  唐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判断嫌疑人犯罪情节的轻与重,要看其作案影响、有没有自首和立功的情节。他个人认为,周正龙事件的不良影响较大,因为他一直没有承认过照片是假的,还通过新闻媒体百般抵赖,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影响;至于自首和立功他有没有,直到警方搜集到相关证据,他才承认,而且他也没有检举他人犯罪事实,不存在立功行为,不符合减刑条件。

  “还涉嫌合同诈骗”

  也有律师认为,周正龙还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因为政府的悬赏行为是一个合同要约,周正龙拿到奖了,则双方已经达成了一个合同,但是周正龙的做假行为已经符合合同诈骗罪。此外,周正龙还有可能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因为这个事件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各地新闻媒体和对此有兴趣的人士甚至直奔陕西,周正龙的作假行为已经扰乱社会秩序,因此构成该罪。

  案件处理过程详解

  周正龙是否有罪存变数

  有人认为,”既然公安机关定了罪,讨论是否犯罪已无意义”。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肖雄辉律师则认为,周正龙目前仅处于整个案件的初始阶段,未来的变数还有很多。

  按照法律程序,最终认定一个人犯罪并处以刑罚需要一定的程序,时间也要很长,首先是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提请检察机关以某罪名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初步审查后,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经审讯后,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然后再将案件置于法庭公开审理。审理中,检察机关将与被告及辩护人对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展开辩论,其结果可能依检察机关定的罪名判决,也可能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而更改罪名,也有可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判决被告人无罪。

  网友提四大质疑指真相未“尘埃落定”

  “虎照门”虽倒了,“造假派”以这种面目收场,却并非大多数网民所乐见。是他们在真相面前自己闭上了眼睛吗?不,只不过他们直觉虎照事件虽然在政府主导下“尘埃落定”,真相却并未最后揭晓,仍有太多合理怀疑没有得到官方的合理解释。

  因此,网民的质疑并未“告一段落”,他们继续对一些疑点穷追猛打,进行抽丝剥茧般的剖析。进而言之,这种情绪代表了一种疑虑——是否某些公职人员夹带私货,而导致更要害的另一部分责任没有得到根究?

  本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张志超 刘敬

  质疑1 为何“真相”来得这么晚?

  虽然陕西省政府正式宣布了周正龙所拍的虎照为老虎年画翻拍,广大的打虎网友纷纷表示高兴和感叹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之余,也有部分网友提出质疑:2007年12月19日,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专家对周正龙所拍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后,到6月29日陕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周正龙所拍的华南虎照片是假虎照,前后一共用了7个月零10日,鉴定一套人所共知的假照片就需要7个月的时间吗?

  针对此质疑,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腾讯网友“等等”认为,“国家所谓的专家调查照片真假要7个月,网友只用了几天就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证明照片是翻拍的,都不知道所谓的专家是用什么方法鉴定的。”网易网友CESH也表示,早知要用7个月的时间才能鉴定出照片,当初就不要在网上呼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了,“7个月才鉴定了虎照是假的,不如不鉴定,反正在广大网民心中照片一早就是假的了。”

  有网友则指出假虎照能挺这么久,是因为官方的介入:“真假立判之事,尽举国之智力,耗时8个来月才使他们挪近真相。这件事情的意义在于证明了,一小撮‘不明真相’的人掌握了裁决的权力。”

  “其实揭穿周正龙的把戏,就是这么简单,但问题是简单的问题似乎被‘复杂化’了,原本用闪电战就可以得出结论的谎言,偏偏拖拖拉拉弄了这么久才得出结论,这颇有点让人玩味。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再是虎真虎假的问题了,也不是处罚谁的问题了,而是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官员,有没有‘认错的勇气’的问题了。”网友妖狐说。

  面对网友质疑调查时间长的问题,陕西省的相关官员曾在6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主要有3个原因:首先是慎重处理事件有一个过程,必须要有时间;其次是陕西省政府在调查过程中做了3方面的工作,包括派人调查、政府发函,多方联系,但是都难以解决而且用时较长;最后是13名官员的调查需要过程,定性需要过程。

  傅德志:

  7个月的调查时间可以接受

  对此,打虎派的核心人物郝劲松告诉时报记者,他对此次虎照调查得出的结果并不是十分满意,“花了7个多月的时间,才调查出大家早已知道的结果,肯定不会让人感到满意。”另外一位打虎派的焦点人物则持不同意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傅德志昨日在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当地政府花了7个月时间调查虎照时间是情有可原。

  “我认为任何领导都是相信自己的属下不会弄虚作假的。”傅德志说,“如果我是当地政府的领导,面对‘拍摄到野生华南虎照片’的喜讯,也会毫不犹豫地相信这个事实。领导肯定会相信自己属下,相信他们不会弄虚作假的。”他进一步指出,“发现自己属下做假之后,肯定会很详细很认真地调查,希望还自己属下一个清白,所以他们花了7个月的时间去调查真相是可以接受的。”

  质疑2 周正龙“一个人在战斗”?

  从前日新闻发布会的警方回应来看,“虎照门”被认为均系周正龙一人所为。周正龙也已经坦白了当初是如何拍摄“华南虎”,事件的真相似乎正逐渐浮出水面。但是不少网友却认为周正龙只是虎照事件的替罪羊。甚至有部分网友认为,当地政府宣布“周老虎”是“纸板老虎”,只是打虎派的一个阶段性的胜利,真正的胜利应该是把虎照背后的利益集团找出来,让该利益集团的人受到法律惩罚。

  根据腾讯网关于“华南虎照事件真的真相大白了吗”的网络调查显示,截至昨晚8点,在参与投票的84754名网友中,有72905名网友认为此次事件并没有完结,周正龙只是替罪羊,占投票总数的86.02%,“不好说”、“没所谓”、“就是周正龙一手策划”等3个选项只有不到14%的投票率。

  有网友如是说,“8个月了,周正龙还收藏着这些‘作假道具’,等着去搜,他傻还是我们傻?如果周正龙作假,他为什么不毁掉证据呢?一张纸版而已,他没有火机吗?蹊跷哦。”周正龙的拍照技术和电脑造假水平也是网友怀疑的依据之一,“周能做出这样的PS画,打死我也不信!呵呵,他家连电脑也没有……”

  除此之外,也有网友认为,当地政府的诚信在这次处理周老虎事件的时候再次丧失,“周正龙被处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关键是他背后的利益集团。周正龙无论作为‘诈骗犯’还是‘替罪羊’,他是必须‘死’的,即使不‘死’也得‘死’,这是形势需要。这也表明当地政府本身的诚信,在草率处理‘周老虎’的过程中再一次的丧失!”

  傅德志:

  真相差不多是这样了

  对于网友认为虎照事件并未完结,傅德志告诉记者,他对这个调查结果已经基本满意了。“虽然结果来得有点迟,但是我觉得陕西省政府处理得还是不错的,我也相信他们会把真相调查清楚并公布出来,事情的真相应该差不多是这样了吧。”傅德志说,“如果要说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当地政府只找到年画和老虎爪模具等证物,而没有找到当初我提出假‘叶子’的道具,这是我认为唯一需要继续调查的地方。”

  而郝劲松则表示,即使把周正龙处理了,他也会继续追究其背后的利益集团。他还指出,陕西省政府调查虎照事件存在程序上的错误。

  质疑3 真实的“利益链条”指向哪里?

  多数网友们坚持认为周正龙只是替罪羊,背后担任“编导”的另有其人,那么其真实的“利益链条”指向哪里?网易博友66昨日就发帖指出:“正龙拍虎”事件的终结,正龙成为替罪羊是不容置疑的,在中国很多的事件只要找到替罪羊,就已经是不错的终结了,国人已习惯了的!但“正龙拍虎”事件是否折射了一个潜在的现象,就是那么多的官员和政府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此事,是否有巨大的利益关系在后面,如国家有巨额的研究经费的承诺,这些人为了拿到这笔巨款,不择手段,利用一个农民的无知,彻头彻尾的导演了这场闹剧。”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也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认为,周正龙拍摄假‘虎照’,最终目的肯定是为了钱;而其他人员利用“虎照”骗局,可能是为了地方利益。“因为发现了华南虎,国家不仅会大量拨款,还能发展地方旅游业,这是一件大好事,所以明知‘虎照’有假,也不会想到要去揭穿。”

  专业人士:保护区有经济效益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林业局的相关人士中了解到,一个地区要申请建立自然保护区,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其中“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就是其中的条件之一,而像野生华南虎这类已经被列为绝种物种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完全可以申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就可以申请各类的研究、保护经费;另外也可以在自然保护区内组织参观、旅游活动。这一系列的活动都能带来经济效益,周正龙背后的利益集团可能就是为了这些经费而急于公布虎照为真,希望尽快申请国家自然保护区吧。”

  郝劲松也指出,“周正龙拍摄假的照片可能是为了奖金,但是该利益集团的人却利用虎照去申请国家自然保护区等会有大笔经费投入的项目,而这些经费的得益者正是利益集团的人。”

  质疑4 那些力挺的官员专家该当何罪?

  既然认定周正龙不过是个受操纵的前台小丑,而且已经被捕将接受法律制裁,网友们不免提出疑问:那些编导导演以及关键的捧哏(比如某些官员专家)又该当何罪?有网友指出,“应该再次回顾挺虎打虎关键报道和事件,看看哪些人可能是幕后的导演编剧”,因为“演员有责任,但编导更不能放过!”

  有评论指出:面对民意汹涌,九个月间,无一官员宣称对此负责,亦无一官员主动引咎辞职。最终还是经由组织程序对一干官员进行了“内部处分”。若“虎照门”确无行政官员参与造假或护假,那岂非间接证明了与此相干的一众官员都被一个并不高明的农民给骗倒了———以官员们这样的智商,拿什么来抵挡千百个周正龙的蠢蠢欲动?因此,对于可能涉事的官员,也应该启动司法程序进行惩处。

  有网友则列举2007年7月6日,陕西省林业厅组织召开《华南虎调查报告》鉴定会时,7名与会专家的名单。建议“革掉这些专家的教授、研究员、高工的头衔”。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严谨治学的科学精神,他们不配戴这些科技头衔”。前几天还跳出来说周正龙发现的“老虎脚印”为真的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刘里远,也正遭受网民的人肉搜索。

  “挺虎派”官员博客被删

  一直作为最坚定“挺虎派”代表的朱巨龙和关克分别于昨日上午清理了博客上关于华南虎言论的文章。

  自在网络上掀起华南虎大讨论以来,朱巨龙和关克都高调介入讨论。只要网络上一有众多网友关注的关于华南虎的讨论,他们就会在博客上进行回击。

  但昨日上午,他们都清理了各自的博客。朱巨龙的博客上,只保留了一篇于2008年3月19日写的题为《华南虎照真伪问题不容回避》文章。而关克则完全删了关于华南虎的文章,只保留了一些与华南虎无关的文章。目前尚不知道他们基于何种原因删除有关于华南虎讨论的文章。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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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者:
 
网友评论:
1
2008年07月16日 星期三 23:26
有罪无罪都在政府
 
2
2008年07月17日 星期四 21:01
我们期盼在这里感受法律的尊严,看到公正的法律形象!
 
3
2008年07月17日 星期四 21:10
周正龙 也算为中国成语充实,做了一大贡献
正龙拍虎----形容造假不要脸.
 
4
2008年07月18日 星期五 11:52
周正龙,真不是一般的名人啊,现在。
 
5
2008年07月18日 星期五 12:54
好像没看到过这新闻,我对社会的关心不够吧!从我的狭隘角度看,可能是小事被放大了!他原本初衷不是那样的,事情发展失控了!但我觉得还是有罪的!
 
6
2008年07月19日 星期六 15:02
规范舆论,才是正道
 
7
2008年07月26日 星期六 12:53
广州刑事律师Hello:

Rb  因梁细李
al  父朝数连
io  亲伟体杰
ng  去刘育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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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8
2008年07月26日 星期六 14:05
看周正龙的照片挺老实巴交的一个人儿!他彻底被利用了我觉得。但是法律面前不会因为您的无知而不去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的。这些政府部门的各政要们为了政绩太不折手段了。
 
9
2008年08月01日 星期五 22:57
期盼人民公仆摆正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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