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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妻逛街
2009-07-04 20:09

逛街对女同胞们来说,是无比的享受,而对我等来说,逛街无异于遭罪。我常常困惑,女人为什么那么热衷逛街?还死皮赖脸的一定要老公跟着?
        
昨晚,老婆对我说:明天我得上街买两件衣服。我刚洗好脚正在抠脚丫,舒服着哩,便头也没抬:去吧。老婆又说:你也去吧,好长时间你没和我去逛街了。呵呀,我的头一下子大了,干嘛又拉着我?我停止了享受,连忙摇头,你自己去吧,买什么都可以,怎么穿都行。老婆怒道:好了好了,不买了不买了,你不就是不想花钱吗?我知道你就不爱和我在一起。哪里和哪里呀,得,得,我去我去。
       
今天一早,老婆就开始收拾自己,一付要出门的样子。完了,我哄她的,她竟当真了。果然,收拾好后,她拿起小包,对我说,走吧。我翻翻白眼--只能这样……
       
到了人民路商业街,老婆这个商店进那个商场出,衣服、鞋袜、化妆品、金银首饰、家用电器,无所不看,我就像个跟屁虫一样,被她拖来拖去。趁她试衣服,我赶快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一下,还没坐稳,她就站到了面前,穿着衣服转圈,一个劲的问:行吗?行吗?我只好像鸡
食一样,不停的点头:好好,就买这件。老婆左看看,右瞧瞧,摇摇头:不好,到别处去看看吧。还得走……

半天下来,老婆兴致不减,衣服却没买成。酷刑何时了?我小心翼翼的说:回去吧,我饿了。老婆倒也爽快:那就在外面吃吧,吃完再继续逛。额地神啊,女人是什么做的呀,这么能逛?不行,再逛不是要命吗?不客气了,我说:那你逛吧,我明天还要出差几天,现在想回家午休…… 这才解放,呵呵!!


类别:默认分类 | 浏览() | 评论 (57)
 
最近读者:
 
网友评论:
1
2009-07-04 20:20 | 回复
逛街,女性的天性哈
 
2
2009-07-04 20:21 | 回复
逛街,幻想着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的,还不用花钱买,还锻炼身体,挺好的
 
3
2009-07-04 20:31 | 回复
呵呵,女人逛街就好象男人喜欢喝酒、抽烟……一样,都是一种乐趣和享受……
 
4
2009-07-04 20:50 | 回复
女人之所以能逛街是因为女人买东西一定要买到自己最喜欢的吧
 
5
2009-07-04 21:04 | 回复
俺也喜欢逛街。一般都是和姐姐逛,很少用老公陪,便宜他了。
 
6
2009-07-04 21:07 | 回复
换个角度看问题,说不准陪老婆逛街也是种享受呢!哈哈!
 
7
2009-07-04 21:13 | 回复
网上窝着火,网下逛街肯定不踏实,理解理解。
明天要出差吗?要出差几天呐?我学小人猜测一下,是避灾吧?初一十五和尚庙,哈哈哈哈

博主的博文现在是一篇比一篇短小,嚎,这是为什么呢?
 
8
2009-07-04 21:14 | 回复
我也喜欢逛街,很多时候是看,就是喜欢逛街没有理由。
 
9
2009-07-04 21:19 | 回复
告诉你一个不想逛街的秘密,拉你妻子穿高跟鞋,并且快速行走,估计也就半时候她就会说好累啊,我们回去吧。
 
10
2009-07-04 21:23 | 回复
看来女人都喜欢逛街、男人都很受罪,呵呵,同感、同感!
 
11
2009-07-04 21:25 | 回复
呵呵。希望博主最近还能有这闲情逛街。
 
12
2009-07-04 21:34 | 回复
我就喜欢和老伴一起逛街,不一定买什么,图个热闹,也算是了解一下市场行情,尤其是现在夏季,没什么事情,晚饭后就出去散步逛街,间接锻炼一下身体,我觉得挺好。
 
13
2009-07-04 21:44 | 回复
陪老婆逛街多幸福呀!!
 
14
2009-07-04 22:20 | 回复
跟自己喜欢的人逛街都快乐啊~~羡慕啊~哈哈~~
 
15
2009-07-04 22:37 | 回复
张队晚上好!
 
16
2009-07-04 22:37 | 回复
周末愉快!
能够这样不错了
 
17
2009-07-04 23:29 | 回复
听见逛街,我头都是大的,陪女朋友逛街还不如走二万五千里长征.
 
18
2009-07-05 09:48 | 回复
逛街是一种非常快乐的事情
不管买不不买
那中轻松地走在大街上的舒服
是男人们永远也体会不到的
碰到心情不好的时候
买上一大堆
心情立即就好了
所以千万不要惹女人伤心呀!
 
19
2009-07-05 10:22 | 回复
盗贼博主张抄抄的这一篇文章又不知道是从哪儿偷来的,骗取一些朋友的赞许和崇拜,你知道这是赃物吗?
 
20
2009-07-05 12:18 | 回复
唉,我也刚陪老婆孩子逛街回来,又热又累,下午在家好好休息了。
 
21
2009-07-05 12:57 | 回复
对女人来说逛街就是一种精神放松,有老公陪着一是有个伴也有一种安全感不是嘛?
 
22
2009-07-05 13:12 | 回复
有老公陪着逛街真的很幸福哦!
 
23
2009-07-05 14:42 | 回复
同感啊,握手!!!
 
24
2009-07-05 15:26 | 回复
女孩子基本都喜欢逛街,追求流行时尚啊。
 
25
2009-07-05 16:00 | 回复
我估计都是剽窃来的,只是有很多你没有看到出处而已。而他的态度分明是一个无赖,车夫你又何必和这样糟糕的人计较呢?看他的态度我也不相信他是一名警察,而是把所有警察写的博文东凑西拼到一起的,因为他并没有一个你真实的身份,所以他不在乎你投诉。鉴定完毕!
我还佩服当今社会很多人的麻木不仁,因为很多人都是转载别人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所以,很多人的麻木不仁也就不奇怪了。
 
26
2009-07-05 16:01 | 回复
我估计都是剽窃来的,只是有很多你没有看到出处而已。而他的态度分明是一个无赖,车夫你又何必和这样糟糕的人计较呢?看他的态度我也不相信他是一名警察,而是把所有警察写的博文东凑西拼到一起的,因为他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身份,所以他不在乎你投诉。鉴定完毕!
我还佩服当今社会很多人的麻木不仁,因为很多人都是转载别人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所以,麻木不仁也就不奇怪了。
 
27
2009-07-05 17:11 | 回复
女人喜欢逛喜欢看,喜欢欣赏,但不一定买,呵呵!
 
28
2009-07-05 18:54 | 回复
搞不明白抄袭是为了什么?分明不是自己的文字,怎么会表达自己的情感?怎么会阐述自己的观点?怎么会表明自己的立场?这样做就是为了用别人的文字为自己的人品描上黑黑的一笔吗?自己不觉得无聊?不觉得无耻?
 
29
2009-07-05 20:46 | 回复
真够丢脸的!身为人民警察,竟然如此公然大肆剽窃,被发现后还不敢正视,不敢面对!
YZBS............
 
30
2009-07-05 22:18 | 回复
老哥,晚上好~
逛街可以打发时间~(*^__^*)..我就是喜欢逛街。
 
31
2009-07-06 05:05 | 回复
逛街是女人的专利,(*^__^*) 嘻嘻……
 
32
2009-07-06 05:11 | 回复
昨天我就逛了一天,累并快乐着。
 
33
2009-07-06 10:30 | 回复
张队,逛街幸苦还是巡逻幸苦呢
 
34
2009-07-06 11:37 | 回复
好几个用匿名网友写的留言,都故意显得轻松,都是你自己写的吧,一看就是无赖的心态。累病快乐着?这是什么心态,公安部真有你这样的人,我还真的不相信,我倒是相信你是被警察抓过的一名小偷。来报复警察的吧。唉,君子若是遇到不要脸的······
 
35
2009-07-06 12:34 | 回复
我也喜欢逛街,哈哈,就好比在商场里巡逻咯!
 
36
2009-07-06 13:11 | 回复
为了平时支持你工作的半边天,偶尔陪同也要跟巡逻一样尽职尽责,才能皆大欢喜张队!
 
37
2009-07-06 14:12 | 回复
我就不喜欢逛街,从来都是要买什么就直奔目标,完工回家,不过偶以前的那朋友喜欢,没事就拉我上街,实在没事就吃小吃。无语。。
 
38
2009-07-06 21:21 | 回复
呵呵!嫂夫人可真幸福哦!
 
39
2009-07-07 06:31 | 回复
开始知道什么叫失落?置之不理,还要好好的活?你也有坎坷啊,也有伤心的时候啊?是不是做过小偷被警察抓过,想重新做人,所以就假扮警察,来满足被称赞的虚荣心呢?我观察了一下,你力求表现你的照片,含含糊糊,仔细对照都不是一个人。如果你想重新做人,可以在生活中真心诚意的做,网络是虚拟的,总有被揭穿的那一天。
 
40
2009-07-07 06:35 | 回复
这几天我碰到了一件气愤的事情,情况是这样的:
六月二十九日,我在《铁血论坛》警察版块和情感版块发表了几篇我以前所写的《男儿流泪不为情》等几篇原创文章,铁血论坛对原创文章的审核管理是严格的,相关版块的版主给我短信或者回复“欢迎发表原创文章,为保证原创文章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请在48小时之内解释下面的文章和本文是什么关系,并确认本文为你的原创。”下面是其他网址链接。我打开了那些网址链接,没有问题,都是我在我的博客和其他文学网站或者论坛的链接,于是我回复版主“这些文章都是我在那里发表的,我确认为我的原创,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铁血论坛的版主经审查后确认为我的原创。
 
41
2009-07-07 06:35 | 回复
但当我打开最后一个链接,问题出现了,我发现这是百度博客中一个名为“警察在线”的博客,此人我并不认识,而他剽窃了我的原创文章《男儿流泪不为情》,为了使这篇文章更像是他自己写的,他做了以下修改:将开头的“那还是我在基层刑警队工作的时候,有一次,某个农场发生了杀人案”改为“那还是我在基层刑警队工作的时候,有一次,江海农场发生了杀人案”。将“这个地处偏僻山沟的农场自成立以来,几十年间从未发生过杀人案”改为“这个地处偏僻海滨的农场自成立以来,几十年间从未发生过杀人案”。
经过检索,我发现他的博客中剽窃他人文章甚多,仅剽窃我的就有《警察生活29:警察是什么人》、《警察生活36:男儿流泪不为情》、《玩政治——不爽》和《车好不一定心情好》四篇,有的是改头换面抄袭,有的是全盘照搬盗用,无耻之极!
 
42
2009-07-07 06:36 | 回复
我当即在百度注册,同时在他的博客中回复要求他说清楚,当时在线的他不敢做出任何回答,只是不断的删除我的回复和留言,后来干脆用权限设置禁止我在他的博客留言或者回复。万般无奈之下,我只有用匿名方式(这样回复不受限制)写明我的网名“刑警车夫”进行质问,他干脆耍赖装死狗,任你问千百句,他就是不回答一个字,也不删除剽窃我的文章。更加无耻的是,他暗地里鼓动自己的粉丝、或者用自己的马甲和我纠缠不清,嘲讽、谩骂、恶意攻击不断。
其实我对他的要求并不高,只有两点:一是删除剽窃我的原创文章,二是假如不删除,请他在剽窃我的原创文章前注明“转贴”并表明我使用了十年的网名“车夫”,但他不作任何回答,一意孤行。
 
44
2009-07-07 06:43 | 回复
 
45
2009-07-07 06:43 | 回复
 
46
2009-07-07 06:44 | 回复
什么时候回来啊?
 
47
2009-07-07 06:48 | 回复
你是不是去新疆了啊?
 
48
2009-07-07 06:51 | 回复
 
49
2009-07-07 07:42 | 回复
44.45.46.47.48楼好像是博主本人吧。哈哈,经常自己匿名写点什么,感受到压力了吧!
 
50
2009-07-08 11:20 | 回复
明着发牢骚,其实啊,偷着乐呐
 
51
2009-07-08 12:37 | 回复
不知从什么时候每天都要上一下博主的空间,因为觉得文章好真实,同时觉得博主是一个好的警察,让我对警察还存在期盼。最近频频发现博主抄人家的文章,实在太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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