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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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9 13:27
教育部日前公布2008年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名单,共有13所学校被亮红牌或黄牌。

  根据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关于高等学校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共有9所普通高等学校因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被确定为2008年度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限制招生(黄牌)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的通知》(教发〔2007〕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07〕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在2007年因招生、办学不规范引发不稳定事件,影响较大,被确定为2008年度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共有2所独立学院因自有办学用地和自有教学行政用房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被确定为2008年度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其中,因连续三年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的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确定为暂停招生(红牌)高等学校。

  2008年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名单

  一、暂停招生(红牌)高等学校

  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福建、独立学院)

  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河北)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黑龙江)

  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江西)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云南)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云南、独立学院)

 
2007-06-13 16:06

教育部公布名单:36所高校遭限制招生黄牌警告

  教育部26日公布了2007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截止到2007年4月13日),其中36所高等院校遭限制招生黄牌警告。

  据了解,2007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一共有742所,普通高职院校一共1109所,独立学院一共317所,分校办学点一共118个。名单中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中,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36所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表示今年虽允许招生,但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这36所学校名单如下:南昌理工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黄冈科技职业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从明年起,对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不合格,以及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的高校,也将按照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


 
2007-05-18 13:26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九曲黄河,浩浩汤汤,奔腾着中华民族复兴的梦想。
  中原大地,苍苍莽莽,负载着华夏儿女不灭的希望。
  黄河之滨,中原腹地,一座现代化高等军事学府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崛起。

  这,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由原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电子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直属总参谋部领导,是全国重点理工科高等军事院校,全军五所综合大学之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信息工程大学已经由单一的电讯工程专业发展为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文渗透,指挥、管理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大学。 大学下设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电子技术学院和理学院,占地面积3800余亩。

  建校以来,在军委和总部首长的亲切关怀下,在总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具有一流学科专业、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育质量、一流科研成果、一流管理水平的综合大学”的目标,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被军委首长称为:改革有成效、教学有成果,科研有创新。

  信大学科专业以信息类学科为主体,军事特色鲜明,涵盖军事信息系统的诸多领域,主要解决关乎战争胜败的“知己知彼”、“知天知地”问题,与打赢信息化战争密切相关。

  为拓展办学空间, 在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征地1700余亩,作为“基础合训”基地。一座座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员宿舍楼、学员食堂拔地而起;新建图书馆、游泳池和符合国际田联二级田径场标准的塑胶运动场;湖桥亭台、假山回廊、绿林广场等人文景观装点其间。湖光潋滟、绿荫红墙,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交相辉映,成为 开发区一道亮丽的风景。

  建设和装备了大型卫星接收设备、“神威”百亿次巨型计算机、可容纳千余名学员上机的计算中心、 GPS训练场和战术训练场等教学科研设施和场地,建成了高速光纤校园网和远程教学系统,网络终端覆盖到教学楼、实验楼和学员宿舍。

  全面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实施饮食保障社会化。整修学员教室、宿舍、食堂、澡堂、俱乐部,为学员宿舍安装了空调。引入超市、邮局、银行等生活服务设施,方便学员日常生活。

  名校育英才、名师出高徒。学员以信大为荣耀,信大以学员为骄傲。

  建校以来,为部队现代化建设培养了2万余名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毕业学员以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业务水平高、适应工作快、发展潜力大,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涌现出一大批为国家和军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两院院士高俊、王家耀、邬江兴、许其凤、魏子卿、王任享、陈左宁,以及“神舟五号”飞船发射副总指挥沈荣骏院士、“神舟五号”飞船地面测控系统总师于志坚、国家863计划相关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郭云飞等,是毕业学员中的杰出代表。

  戚文峰、张传定、范淑琴三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8篇学位论文被评为军队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员赵菁 被评为“全军十大学习成才标兵”;学员谢康敏获首届全国青年世纪风采电视大赛金奖;学员袁佳和应定海分别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时代风采电视大赛“最佳活力奖”和“突出贡献奖”;学员汤卉获得首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18个参赛队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近年来,在全国无线电测向大赛中获得12块金牌,2004年代表国家赴捷克参加了国际无线电测向锦标赛,取得亚太地区第一名。

  滔滔黄河,奔涌向前,伴随着信大奋进的脚步;
  巍巍嵩山,昂首屹立,凝望着信大明日的辉煌。

  信息工程大学决心坚定不移地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励精图治,团结奋进,铸造信息工程大学新的辉煌!
 
2007-05-18 13:21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是全军最年轻的一所兵种院校,是在1999年全军院校体制编制压缩调整的情况下新成立的院校。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陆、空军直升机飞行军官和陆军航空工程机务军官,还承担着陆航中级指挥军官和机务学兵的培训任务,是一所军事与政治、指挥与技术、空勤与地勤、军官与士兵同校训练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型院校。

 陆军航空兵学院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把培养造就具有崇高理想、高尚的道德、宽广的胸怀、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严格的纪律、顽强的作风、强健的体魄,适应未来作战需要的飞行军官,作为培养目标

  学院组建后,在中央军委和总部机关的关怀下,围绕打牢基础,勇于创新,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努力实现学院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总体建设思路,学院各方面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教学条件迅速改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院的教学正朝着教学网络化、训练模式化、指挥自动化的现代教学方向发展。

  目前,从地方高中毕业生招收的飞行学员,先进入空军长春飞行学院进行基础训练,后转入陆军航空兵学院进行集中理论教育和飞行训练,总学习时间为四年。今后,从军队院校选拔的大学生飞行学员,进入陆军航空兵学院学习的时间为两年。学习和训练的主要内容有:航空理论、跳伞救生、航空体育、飞行模拟训练和飞行驾驶技术等。

  目前,从地方高中毕业生招收的飞行学员,在陆军航空兵院校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陆军中尉军衔,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从军队院校大专毕业生中招收的飞行学员进入陆军航空兵学院后,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在学习训练中由某种原因不能继续飞行者,在陆军航空兵范围内按照其原所学专业方向,任命为地面军官,安排其它相应工作。

  飞行是令人向往的神圣职业!立志献身陆军航空兵飞行事业的热血青年们,祖国在召唤你们,陆军航空兵这支年轻而富有发展潜力的兵种在召唤你们。在新的世纪,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建立一支强大的陆军航空兵,需要一批有理想、有志气、有知识、高素质的大学生飞行员。我们殷切地期待和欢迎你们报名进入陆军航空兵学院。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可适当低于本省(市)本科录取分数线,但最多不低于40分。政审合格,身体健康。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着军装,无军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军队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可通过学院查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专业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培养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硬件设计开发和应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主干课程:高数、英语、电路与电子技术、C语言、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操作系统、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宽带网络技术、软件工程、VB语言、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办公自动化、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等。

(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主要培养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原理;具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技能;能运用管理理论、系统科学的方法和信息技术解决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信息管理的实际问题能力的人才。主干课程:高数、英语、电路与电子技术、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通信、互联网及其应用、信息系统设计分析、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网络系统安全等。

(三)工商企业管理
  主要培养掌握国际现代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及案例,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独立处理比较复杂的管理问题,参与企业和单位高层管理活动,成为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主干课程:高数、英语、政治经济学、企业会计学、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国际商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管理实务、计算机应用、生产和作业管理、风险管理、商务谈判、广告学、电子商务等。

(四)法学
  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们法律、法规,能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够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主干课程:英语、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诉、民诉、国际公法、法律文书、企业法、律师实务等。

(五)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
  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们法律、法规,能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够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主干课程:英语、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诉、民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商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电子商务与金融、企业法、律师实务等。

  各专业培训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2007-05-17 16:09
国家教育委员会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
教学[19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文教办(教卫办、教卫委)、北京、上海、天津市、广东省高教局,北京市成人教育局、上海市成人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第二教育局,各军区、各军兵种、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司令部(科研指导部、训练部)、政治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院校教育工作,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在中央军委、总部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完善,为军队、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军队院校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鉴于地方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已经按照国家教委的规定实行了学历证书统一制作和管理的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亦将对军队院校的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统一印制及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历证书是军队院校以及军队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称军队院校)发给学员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分为生长干部教育学历证书和成人教育学历证书两类和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第四条总部统一制作的学历证书封面印有军徽图案和“学历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的字样。内芯分别印有“军队院校毕业(结业)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结业)证书”、“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等及防伪标记。
     第五条学历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毕业(结业、肆业)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学习起止年月;
     (二)学制、专业、层次,毕业(结业、肆业);
     (三)帖有本人免冠照片并加盖院校骑缝钢印;
     (四)院校名称及印章,院(校)长、政委签名章;
     (五)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第六条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实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大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政治部和院校三级管理制度。
     (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按照招生计划、毕业学员分配计划以及实际毕业(结业)人数对毕业(结业)证书进行总量控制。由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负责制定有关学历证书的管理细则。
     (二)大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政治部,对所属院校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每届毕业(结业)学员进行毕业(结业)资格审查,由大军区级单位司令部军训(院校)部于每届学员毕业(结业)前50天统一向总参谋部计领毕业(结业)证书。
     (三)院校负责毕业(结业)证书的填写和颁发以及肄业证书的制作和颁发。
     第七条军队院校颁发统一学历证书的范围:
     (一)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总政治部下达的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二)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士兵、干部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三)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函授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函授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
     第八条军队院校对于具有学籍的学员,完成全期或者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承认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
     (一)对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者修满学分,政治、身体合格,发给毕业证书。
    (二)对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者未修满规定的学分,政治、身体合格,发给毕业证书。
     (三)对于学满一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发给肄业证书。
     第九条军队院校举办的各种短期培训班、轮训班、进修班学习结束后,只发给相应的学习证明书和进修证明书。
     第十条从1993年起军队成人教育和1994年起军队生长干部教育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凡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的毕业(结业)证书者,国家和军队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 1983年(不含)以前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以往毕业学员学历问题的规定》[(1983)参联字第5号文件]所领取的学历证明;1983年至1992年经军队成人教育和1983年至1993年军队生长干部教育毕业的学员,凡由中央军委批准,按照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地方或者军队统考,符合招生政策规定被录取并取得学籍,经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后所领取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均予承认,毋须换发。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遗失后,可以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结业、肄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第十三条有特殊情况须颁发、换发毕业证书的,须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批准。
    第十四条军队院校一般不承担地方成人的委托培养任务,如确有需要,需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有关事项另作规定。
     第十五条全军各级机关和各院校应当加强学历证书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擅自发放学历证书的单位,必须责令收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对于仿制、伪造学历证书者,应当依据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总参谋部军训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2007-05-17 16:05

关于军校地方生的介绍

(一)“军校地方生”是经军队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

(二)它的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主要针对当年参加高考成绩在三本线左右的考生。

(三)身体要求: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慢性疾病。

(四)政审要求:政治合格,思想品德好,无犯罪前科,在初高中学习阶段没有受过处分。

(五)开设专业:大多是社会上的热门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法学等。

(六)费用:院校直接向学生(家长)收取统一规定的学费、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军装费等有关费用;

(七)学生入学后的管理:准军事化管理。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军人独到的气质和素质。

(八)学生入学后的学籍注册: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法》,学籍在总参网注册,无军籍。可享受统招生同等的奖学金待遇。

(九)户籍党团关系:都可迁入院校。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十)文凭:颁发国家承认的军事院校本科毕业证书,总参网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达到学位办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毕业待遇和就业情况:按教育部规定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策就业。由于军校地方生学生数量少且在校期间是军事化管理,所以毕业生综合素质较高,适应能力较强,到地方就业非常有优势。毕业生也可留在军校继续考研,考取后有机会转为军籍。

军校地方生是一支新生的力量,是一支团结,专业素质强,责任心强,是准军事化管理与地方大学的完美结合,是两者优势兼容的队伍,这些优势无一不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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