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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2007年04月21日 星期六 10:18

【专题】征兵入伍·绿色军营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长梁光烈签署命令,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规定》共20条,主要规范了士官探亲休假实行计划管理的原则、批准的权限,各级司令机关对士官探亲休假计划的制定、落实和办理相关工作的职责,以及士官享受假期的标准等方面内容,从制度上保证了士官的权益,体现了中央军委对广大士官的关心与厚爱。

       《规定》明确士官享受假期的种类为两项,即探亲假(探望父母和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士官探亲休假的基本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规定》强调,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对工作需要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士官,应在当年安排补假。

       据总参有关部门介绍,《规定》与现行的士官探亲休假政策相比,有三个变化:一是将现行的已婚士官探望父母假由每4年一次调整为每2年一次;二是考虑到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的士官探亲休假的不同情况,相应增加了10天、20天、30天的假期;三是取消了补偿性、奖励性假期。现行的政策规定,士官当年未探亲或其配偶未来队的,翌年增加探亲假15至20天,这与制定探亲休假的目的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不相符,因而取消了这一规定。同时明确,士官不得随意请事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其请假的时间应在当年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此外,还明确规定除本《规定》法定的假期外,不得另外规定其他各类探亲休假的假期,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随意性,以保证部队依法、正规办事。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士官的探亲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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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探亲规定及要求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类别:征兵入伍·绿色军营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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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7年04月21日 星期六 11:15
哈哈,我觉得你这里有些东西确实比较机密
 
2
2007年04月22日 星期日 01:22
我来了。。。希望能做个LOGO友情连接
 
3
2007年04月24日 星期二 14:57
我要当兵不知道怎当
 
4
2007年04月28日 星期六 19:31
我是一名参加过自卫反击战的军人,在企业效益经营非常好的情况下,于2007年4月无条件下被终止劳动合同。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国家政策性的文件保护我们老一辈军人的晚年生活。
能够享受国家政策的哪些待遇?
谢谢!
 
5
2007年08月04日 星期六 20:34
今年想去当兵的兄弟!
请进到“中华士兵”群来
QQ群号:34536542
 
6
2007年08月14日 星期二 21:18
我刚建了一个“中华士兵”群
群号是37227630
欢迎大家光临!!!
这里都是今年想去当兵的兄弟互相交流和学习的窗口!
快进来吧!!
 
7
2008年08月25日 星期一 11:08
请问一下,家在驻地的士官休假是怎么安排的?怎么样才算家在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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