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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报纸,心情无疑是极振奋的。 在当今的美国,或者说从美国建国至今231年来,黑人就与这个移民王国建立起了不可分割的联系。从罪恶的三角贸易,到解放黑奴,黑人在合众国的地位逐步升高。然而,美国毕竟还是白人的天下,那种千百年来与生俱来的种族优越感,已经深深的在美国白人的脑子里扎了根。不管有色人种对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多么巨大的贡献;不管进步人士前赴后继的呼吁种族平等;不管美国政府多么高调的宣称他们的民主,毋庸致疑,美国仍然充斥着歧视的观念。 在美国,有黑人影星、有黑人音乐家、有黑人作家、有黑人运动员、有黑人士兵……黑人出现在美国的各个角落。可是到现在,有一个地方的主人从来就不是黑人。这个地方就是,白宫。 现在在美国政界地位最高的要属国务卿赖斯。但是,无论是如日中天的赖斯,还是少数的黑人议员,他们都没有自己的独断行政权,只能跟着布什这个蠢货走。这对于一个广泛拥有黑人公民的国家来说,显然有些不公平。 可是今天,一个人的出现,给了大家一个希望。他就是美国2008年总统大选民主党的候选人——奥巴马。 虽然共和党也有三位候选人,不过在美国,两党轮流执政几乎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因此,这次可以考虑排除共和党的执政可能。 民主党方面很明朗,有两位候选人极有希望进入正选。除了上文提到的奥巴马,另一个就是闻名世界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 说句实话,因为学业紧张,没时间细读报纸,因此对奥巴马并不是非常彻底的了解,不过这并不防碍我对他的支持与尊崇。 奥巴马出身平民家庭,因此,他对低层社会的了解以及广泛的阅历成了他竞选最有利的筹码。另外,他那年轻干练的形象,开朗积极的性格,以及邻家男孩般的阳光微笑,都为他赢得了选民的支持,尤其是黑人选民。当然,我也很欣赏他。据说,要么不是他的支持者,凡是他的支持者,都对他狂热的崇拜。街头的海报,T恤的印花,都是这位大男孩的头像。或许,从他的身上,美国民众看到了当年肯尼迪的影子。不过,奥巴马也并不是完美的人,他的执政经验的不足,受到了他的对手的攻击。不过好在,这个缺点和他那么多的优势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民主党代表平民阶层和小资产阶级的利益,所以它的首脑比较关注民生。很多成功的总统都是民主党人。例如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肯尼迪、克林顿。而相反的,共和党则代表大资产阶级及垄断资本家的利益,因此很忽视人民的意志。不难发现,很多烂总统都出自共和党。如胡佛、尼克松、布什父子。 在布什胡整了8年后,终于又轮到了民主党来掌权了,这应该很令美国人高兴。这次总统大选,不管民主党推选哪位候选人,无疑都是创造历史的。要么诞生美国的第一位女性总统,要么诞生第一位黑人总统。其实,希拉里和奥巴马获得提名参加预选,就已经创造了历史。 不过我不喜欢希拉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给我的第一眼感觉就很差。就好象我一见到奥巴马就很喜欢一样,我一见到希拉里就讨厌她。当然,我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只是觉得希拉里很没有执政风范和能力。 虽然在前两个州的预选后,奥巴马还落后6个百分点,可是今天报纸上说,在新一个州的预选中,奥巴马大胜希拉里。他应该已经超越了希拉里了吧。 可惜我不是美国人,不能为他拉选票,只能帮他助威好了。 加油,奥巴马!真心希望你,一路走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