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7 14:04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A.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A.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 |
2008-08-07 14:02
(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 5月1日起施行)
1 总 则
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 |
2008-08-07 14:01
一、 总则
1、工作目标
2、工作范围
3、工作风格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2、图纸目录
3、图纸深度
4、图纸字体
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志
6、图纸幅面
7、图纸幅面
8、图层及文件交换格式
9、门窗表和材料表
10、补充说明
前 言
自1995年以来,我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在院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推广下得到了全面普及,其应用已达到一定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设计水平,使我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我们组织了总工 |
2008-08-07 13:58
DDJ08—66—97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l 总 则
1.0.1 为提高上海地区绿地花坛、花境的质量,规范花坛、花境的设计、材料、施工、养护等技术,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规定了花坛、花境的绿化技术要求,不包括土建技术规程。
1.0.3 本规程适应本市各类绿地中的花坛、花境。特殊要求花坛、花境也可参照执行。
1.0.4 花坛、花境的设计、材料、施工和养护管理,除符合本规程外,还需遵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的有关标准和条例。
2 一般规定
2.1 花 坛
2.1.1 花 |
2008-08-07 13:57
(一) 一般规定一、图纸幅面须一律按照国家制图标准的规定。 二、各工程图纸须采用国家规定的有关统一图例。种植设计图例可参照<上海园林科技>1983年第一期84~96页的图例。三、图纸比例
1.平面图用l:500(绿地面积超过15公顷时总平面图可用 l:1000,施工图必须采用1:500,面积大可分幅拼接);局部平面图可采用l:200或l:100。2.详图用l:10一l:50,一般采用1:20。四、不同工程的平面图可按具体情况适当合并。五、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机电工程一律按各工程的图纸要求绘制。六、国外工程图纸均需中英文对照,树名应用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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